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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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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木栋瞧他一只手上拎着两只灯笼,一只是一朵盛开的莲花,另一只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两只灯笼都做工精巧、玲珑可爱,衬得这提着灯笼的人更显眉清目秀,见之心动。 心动?!他对这个奸诈小人心动什么?之所以见到他有一种麻麻痒痒的异样感觉,那也不过是春宫图事件的后遗症罢了。 他正向自己走来。 黑色长袍衬得他清秀修长,像一抹竹子投在雪地里的阴影,每多一次见到他,就不得不承认,他的确长得好看,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美丽,而是一种清清淡淡、泌人心脾的幽香,不知不觉地让人沉溺其中。 待他走近,可以看到他白净的脸皮上长着调皮的小麻子,眼睛笑弯成一道月牙儿,嘴唇长得很漂亮,如果他老是像现在这样闭着嘴巴,就可以称得上可爱了。 可爱?! 天哪,他今天是怎么了?先是心动,后是可爱,老在想些有的没有的。就算这家伙不说话、不和他做对、不设计陷害他的时候,是可爱的,但他怎么能为这样一个卑鄙狡诈的男人心动?怎么能一看到他就想把他压倒? 这是后遗症、这是后遗症,这是他少年时受到刺激所留下的后遗症,是他本身的心理问题,与眼前这个人无关。 何况,张来福是个男的啊! 虽然他长得矮、长得瘦、长得白、长得可爱、长得娘娘腔,但他是个男的啊!从他十二岁进府做小厮的时候,自己不就知道了吗? 不行,绝对不能再想这些了,再想自己真的会疯掉。 谢木栋深吸一口气,强忍那种越来越强烈的异样感觉,故作冷漠地说道:“张总管,手提花灯,闲庭信步的感觉如何啊?” “华灯初上,良辰美景,实是喜人。”叶清越笑笑,心中却在琢磨着如何赶快让他心甘情愿、英气勃发地出现在众女子面前。 “大少爷今天是新衣衬人,英俊又潇洒。”她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兔子小灯塞到他手中,“万紫千红化异彩,流光闪耀比银河,今天天上月朗星稀,地上美人如云,良辰最是苦短,少爷,我们走吧。” 谢木栋千般不愿,万般无奈地接过那盏小灯笼,灯笼在张来福的手中已经握了很久,久到青竹提杆上有着微弱的暖意,在初春犹寒的天气里,显得特别的明显。 明显到有点灼人的地步。 他拎着灯笼与张来福一前一后地走在谢府曲折的回廊上,相较于前院的喧嚣,这人迹杳然的内院显得格外黑暗与安静。 冬日花谢,阴森干枯的枝干从黑暗中伸出诡异的触角,只有梅花的香味从不为人知的地方飘来,淡淡的芬芳包围着两人。 和他在一起,怎么时间都像变慢了一样? 叶清越心想着,谢木栋不知道在打着什么鬼主意,为什么脚步这么慢,存心给她拖时间嘛。 其实,谢木栋原本想趁着只有张来福一个人的时候打晕他逃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之后,就迟迟下不了手。 怕打在脖子上,那么细的小脖子会断掉。 怕打在身上,那么白的皮肤上会有瘀青。 怕打晕了他,就是打痛了自己…… 叶清越并不知道前面的人正在想什么,她只想走快点,好把此人一脚踹进姑娘堆里。 路上幽暗万分,寂静异常,薄霜附在青石铺的小径上,因灯火的热度溶化,使得小径有些湿滑。 叶清越一心想走快一点,人一急,心就乱,心一乱,神就慌,她脚下一滑,人向前倾,心向下坠,尖叫一声整个人就向前扑去,眼看着自己就要和青石板来个不得不发生的惨痛接触-- 突然,她整个人一轻,硬生生地在离地面一寸的地方停住了。她往下看看,自己正被一只手稳稳地托着。 一时之间,她突然意识到这种诡异的身体接触姿势实在是太暧昧了。 她就像一个娃娃被人轻轻地抱在怀里。 奇怪,这个人为什么还不松手? 理智正在提醒谢木栋松开手,可是这样幽深宁静的夜色,这样清瘦暗香的人儿,这样细的腰,这样软的骨头…… 抱在手中,轻得像一朵云,软得像一堆布,鼻端可以闻到暗暗的清香,就像有什么在水色清浅处浮动着。 和这个人在一起将近七年了,七年的岁月足够让一个人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存在,不管是讨厌还是喜欢,见到他、和他说话、看着他的样子,在午夜梦回时暗暗地想起他。 他已经像空气、像流水,那样自然地存在着,出现的时候没去注意,没有看到的时候又会记挂。 张来福,你于我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仅仅只是习惯你的存在,还是已经变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是血与肉一样? “大少爷,您可以放手了吧?”冷冷一句话,打断谢木栋悠远的绮思。 “嗯?” “您再不放手,灯笼就要烧到您的衣服了。” 谢木栋一听此言,赶紧向下一看,果然,张来福手中的灯笼已经打翻了,火苗啪啪乱窜着,眼看就要烧到他这件俗艳的衣服。 “烧到就算了。”他脱口而出,反正他也不想穿这件衣服露面,好像唯恐天下人不知自己是金光闪闪的有钱人一样。 什么叫烧到就算了?叶清越一听,立刻就火上心头。这件衣服可是她亲手挑的料子,亲自定的款式,还催了好多次才让裁缝漏夜赶制出来的,虽然花了点、艳了点,还不是为了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个金龟婿! 他居然满不在乎地说,烧了就算了?! 这简直就是在践踏她这一片忠到不行的下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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