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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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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钻石,只管价格的人眼里,也许是这么区分,但对我这种爱钻成痴的人来说,它的光芒不但有生命的,还是无可言喻的美!”卢颂霖略略激动,在发觉面前对着平静无波的我根本是对牛弹琴后,他缓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颗,区区二十万不足以形容我对你的喜欢!本来是我私藏的东西,可惜我女朋友手指不合适,不过,我可能不是个好主人;但是,别人也许会好好照顾它,却不一定比你更适合,所以还是代我哥给你吧!” 我笑了。我这种不懂珍惜的人来戴它,真的很浪费,对于卢颂霖那种“宝贝所托非人”的感觉,我多少可以模拟出来。真是委屈了他的宝石。 将钻戒重新戴好,我细细地看着,并没有的高价而拒收,来日我和卢永霖若是分道扬镳,这将是永恒的纪念——只要它不碰火! “不生命的?无可言喻的美?”我喃喃自语。这是卢颂霖对着这颗钻石的评价——无价的? 在世人的眼里,男女的爱情,婚约的见证,人们看的是那二十万还是它有生命的,无可言喻的美?有多少人懂得领略,珍惜爱情的美,如同懂钻石的人懂得领略、珍惜钻石的美?起码,我第一个就怀疑自己不能! 美吗?美在哪里?我只看得见晶亮的闪烁的星芒,说实在的,确实美,但这种美,我从水滴、玻璃、水晶,甚至卢永霖的眼睛中,一样找得到!这算是我有眼无珠吧!区别不出其中感动缘由,还是奇怪为什么小说里,电视中,一个个女人见了它就感动得痛哭流涕?若说感动的是它背后所代表的婚盟,为什么我没有产生悸动?脑海浮现的除了亮晃晃的星芒外,就是那大大的二十万的钱……就算有肤浅好了。 我摇晃着左手,将星芒拉长,任其交织,飞舞。 “同时也是无坚不摧的。”我抬头迎向卢颂霖的笑容与解释:“它的密度大,硬度够,可以算得上是无坚不摧了,甚至其他宝石也不是对手。人们把它当成婚姻见证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无坚不摧?这是人们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期望吧?很伟大的期望,可惜它并不是没有缺点,它怕火! “无坚不摧……”我咀嚼着它的意义,随手抚了抚躺了一大堆钻戒的玻璃柜面。 “你……你想做什么?”卢颂霖抢着将手贴柜面,阻挡我的手接近他的玻璃:“我知道你是个用功的学生,你很乖!可是,拜托你不管化学课学了什么,千万不要用我的玻璃做实验!” “嘎?”他以为我要用钻戒在玻璃上刻花啊?“好主意!你不说我倒没想到。”我笑嘻嘻地摘下钻戒,决定如法炮制。 卢颂霖忙着阻止我:“我老哥到哪里去认得你这个魔女?似乎还是个很用功的魔女。”他苦笑着。 很用功?他该收回这句话,我还曾经差点毕不了业啊!魔女?刚才他还很客气的称我一声美女,转眼间我就成了魔女?的确,打算烧他的钻石,划他的玻璃,是可以称得上魔女了,仗着我们还算“相谈甚欢”,一见如故,所以卢颂霖似乎不怕得罪我,随口给了我这个称呼,一如我知道他开得起玩笑,才也佯做破坏狂。 在林琪珊的眼里,我应该也算得上是个魔女吧?抢走她的心上人的万恶魔女,死一百次也不足以谢罪。虽然我也看她不怎么顺眼。 结果,这天我没有等到卢永霖,也没接到他一通电话,又让一个失眠夜将我卷时无边的黑暗,无尽的茫然。 对于日渐疏离的都市人而言,也许婚礼是个相聚的机会,对人情味浓厚的乡下人来说,更是凑热闹的好理由。 我就在这种状况下,被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打包成精装娃娃,当成和平亲善大使,架去吃二表哥的喜酒,兼帮忙收礼金。 又是吃喜酒!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背后,各自拥有一批庞大的新族,散在全台各处,我从去年年头吃到年尾,一年吃上六七顿都有,九八年才开始,开春第一炮变轮到台北的二表哥了?他才大我两岁哩!糟糕,这个压力不小。 “雅雁啊!在外头工作那么久,今年几岁了?有没有男朋友啊?几时轮到你请吃味喜酒啊?” 果然!好的不灵坏的灵,大吉!这个声音是同桌的……我的仔细的算了算,我亲爱的妈妈的几个表哥的老婆,我叫舅妈才对! 我陪着笑脸顺着将年龄减了两岁,好减轻一点压力。 “奇怪,几时你变得比我年轻了?亲爱的‘妹妹’?”这个声音是……我可爱的爸爸的女儿兄弟,哼!我老弟!竟然拆我台。 我尴尬的朝众人解释:“我算实岁,算实岁……” “雅雁,还是在那个贸易公司上班喔?女孩子早点结婚才是真的,在外面不管事业做多大,最后还是要嫁人的。”这个声音……我亲爱的妈妈的阿姨的老公,我要叫……什么?脑子有点混乱了。 我客气地笑了笑,连连称是。现在可不归女权感言的时候,不然我就等着被一群长辈削皮吧! “啊!上回我要去日本,顺便想问问你想要什么,要帮你带了!结果你那个公司电话怎么说是家三温暖?我又没有你住的地方的电话……” 这个声音是……我懒得想了,笑笑道:“我公司电话搬家了,今天忘了带名片,下回再带给您一张。”开玩笑!我住的地方的电话号码比金的密码还宝贵,岂能轻易示人? 亲戚问我要名片,总是被我搪塞过去。专职写作两年,我已经两年湍外头工作了,便对外一概宣称自己仍在两年前的那家贸易公司上班,要让亲戚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天下不大乱才怪,看看所有亲戚的小孩,念研究所,念博士,当老师考公职、律师、会计师……要死了,这些人类这么会忘书干什么?难怪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是如此的合作无间,和我密切配合,一概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三餐不继的艺文小说家,让亲戚知道了多——逊! 幸亏我老弟还念了个硕士,为亲爱的爹妈增添了一点光彩,许多批向我的茅头转了过去,呼呼?老弟唯有这个时候还有点好处。 我很乌龟地缩着脖子,头低低地猛吃菜,接受着千篇一律的询问。 吃完喜酒,在亲爱的妈妈监视下,在众人的齐志祝福中,我照例和新娘握握手,沾沾喜气。得了把一年都不知沾了几次,打从我念大学起这么多年,没嫁出去就是没嫁出去怎么握还不是一样的? 形式就是形式,既然是必要的,反正也无妨,我乖乖地握手,还特别注意到以往一直忽略的新娘左手上的钻戒。 似乎比我的稍小吧?我也分不出好坏,趁着亲爱妈妈和可爱的爸爸同一批批亲戚话别的时候,偷偷揪着新娘问二表哥道:“你们的戒指多大啊?我也有一颗耶!“我和二表哥小时候感情不错,套交情也方便。 “一克拉,很漂亮吧?”新娘笑得像幻梦,伸出她修长的手指。 “一克拉?”我的目测力真差!我也伸出左手和她比了比,原来是新娘手指稍粗,比例也比我大,所以我这个钻石才弄大了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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