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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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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着散漫的肢步,我满脑子怪念头。构思嘛!作家是最有权利发呆兼魂不守舍,好将谬思的特权发挥到极至——我啊,珍惜这种时光。 跳过早餐,我直接买了便当,顺便进便利商店搜刮一堆饼干泡面,几瓶汽水和果汁,挑的尽是一些耐久的食物,好当作几天的消夜。很少有人上便利店一次买这么多的,新来的店员看我这副难民模样,活像是股市刚崩盘,新台币对美元大幅贬值,凑巧又来了超级强烈台风的当天,海峡两岸国共战争开打…… 我从容地提了一大包食物出来。写故事花脑子,不能饿着了,我的冰箱快空了,还好我的味蕾不挑,什么食物都能将就,随便打发一下胃也就算了,不必用那种同情难民的眼光看我嘛!啧!啧!真是。 “你……你真的忍心?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以前怎样?我下意识问着自己,蓦地讶然失笑,这根本不是对我说的话。 是一个抽抽噎噎的女声,将我乱纷纷的思绪一扫而空,我转过头,见到一对出色的男女,他们的身旁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一看就知是名车,但不是宾士,因为没英文商标的车我只认得宾士,那辆不是。 我遥遥地与他们保持一段距离,可以听到他们说话,但又不至于让他们注意到我。现在是星期一早上,喔!更正,是中午,除了我这看来像无业游民的小作家,可以在这个时候晃荡,人人都在辛勤工作着,哪里来的两个有闲男女在这里演肥皂剧? 左右张望一下,这个小巷果真只有我这号偷藏在角落的路人甲,难怪他们肆无忌惮。 我见那男子背对着女人,叉着腰,看不到容貌,但可以感受到他的不耐烦。大热天西装笔挺,面对一个哭泣的女人,应该不是件愉快的事吧? 想来那女子终究受不了男人的冷落,这回气愤地绕到他面前,强迫他面对她,也让我看清了她的脸。 很美!精致的妆,得宜的衣着打扮,留着一头男人最爱的长发,梨花带泪,我见犹怜,是个适合当小说女主角的脸孔。 “我以前就是这样,只是你忘了。”那男人的声音低沉,声音还算柔和,但语意相当冷淡,听得出他的不以为然。 酷!很适合当小说中的男主角,我偷偷想着。 “可是,你对我,一直是比较特别的!”女人叫道。尖细的声音有些破坏她优雅的淑女气质。糟糕!光这一句话,就会降格为配角或者第三者了。 “我可从来没这么说。”没看到那男人的脸,但想象得到是一脸酷相。 “可是,你上回送了我一克拉的钻戒!”她的脸孔霎时就像钻戒,发着亮光。 “每个跟我来往的女人,只要她的脸皮够厚,都可以得到一颗。”那男人淡淡道。 咳!我在一旁差点呛出声。有够没品的男人!祝他有一天,被所有女人拿着钻戒砸死!然后,我跑去偷拣,拣去卖…… “钻戒不是只能送未婚妻或老婆的?”那女人的脸青一阵白一阵。 “法律规定的?” “没有……可是……” 那男人伸手制止:“那不就结了?” 是啊!结了……SHIT!这男人真的够行,没见过比我行,竟然还可以行到这样没品的家伙!我要是那个女的,上前一巴掌甩上去,然后要他掏出皮夹,交出所有现钞…… 呸呸呸!我强盗啊!我轻轻拍了自己一巴掌,看到那女子轻咽着,飞似的从我面前疾速奔掠过,冲出小巷,招了辆计程车,扬尘而去。 呼!总算她还算有点骨气,不像那些可怜兮兮的小说人物,无怨无悔又任劳任怨的哀求男人。嗯!她的相貌不错,声音也好听,生起气的脸孔也不失美丽,用她当下部小说女主角的范本,应该可以挤出一些特别的东西。 空气中残留着一阵淡雅的香气,就像那女人一样令人回味,我望着那辆远去的计程车,将她的容貌、声音、体型、气质等特色,一一记在脑海里。 “你躲在这里偷听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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