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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第七章

  庄颐和水仙的“和平”,是以颇云淡风清的方式做开始的。

  新婚的翌日,水仙就再一次以她的女性纤敏与勇敢性情,重新思考了一次她婚姻的后果,并暗暗衡虑自己在这场婚姻中究竟该扮演何种角色?

  虽说前人有“出门看天色,进门看颜色”这种俗句,但水仙自认是个思想还算新颖的时代女性,她并不认为她该把这段不知能维持多久的婚姻,任意曝置在庄颐冷硬的“颜色”下,任其渲染或败坏。

  无可否认,走入这个婚姻她走得好心不甘情不愿。在突兀敲定和庄颐的婚姻,到步入教堂的这一个礼拜,她浑噩的游走在焦灼与恶梦之间。她觉得她对不起庄琛,对不起他的好与他的痛,可是她感觉无能为力,因为她欠庄颐的确实比欠庄琛的还多。

  而今,跃入恍如一梦的婚姻中既已成事实,她唯一能做的,便是在它结束之前好好的经营它。

  一如她选择成为护士的信念──责任与今天是属于自己,结局与未来则是属于上帝。

  听来或许有些宿命,但人只能梦想结局、无能操纵结局却是不争的事实。何况她也难得梦想未来。身为家中的长女,再加上母亲的早亡,她不得不养成较务实的性格,活到二十五岁的她,在生活中一直笃行的──除了致力实践当前,就是努力把握现在。

  但十年前的车祸事件却是她这种个性唯一脱轨的外一章,也是她唯一逃避过现实的一次。而对庄颐难以为情的内疚,令她不得不在婚姻的第二天醒来,便开始认真思索并期望自己在这场可能为期短暂的婚姻里──抛开偏执且为庄颐找回一些什么──藉以弥补他因她而损失的过往。

  例如:一些他的惬意快乐,甚或者……他的一双腿。

  心愿好像膨大了些。想要替他找回这些并不容易,她得找到很多的勇气,他则得仰赖很多力气,那还保不定会成功。但最最重要的,是先找回他的自信,而他的自信,正巧遗落在他的双腿上。

  严格说来这正是一种不良的骨牌效应,想要终上它并非易事,又加上他对她早已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他认为她不是个有任何美德的女人),水仙不认为自己能博得他太多的信任。

  然而实际的天性造就了不挠的个性,水仙总觉冥冥之中她已获得了一股助力,而那股助力恰巧就是新婚那晚庄颐自愿订下的和平条款──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两人必须同意并配合彼此合情合理且不严苛的要求。

  多么美妙的条件啊!水仙聪慧的想到它并决定善加利用。

  婚礼的第二天,她开始拟出她在雾庄所能做或所该做的事。

  首先,她觉得庄颐需要一些接近人群的机会及有益身心的活动,她认为人是群居的动物,遗世独居的生活对平常人而言绝对是有碍健康。

  基于这点认定,婚礼的第二天,她就带点颤惊、斗胆的要求同他在雾庄周沿走走,她的借口是她想熟悉雾庄,并客气的请他当向导。

  庄颐最初的态度相当排斥,他冷嘲热讽道:“要一个残废当向导,倒不如教猪飞上天去。”

  他的创意话够呛人的,不过水仙为达目的,还是捺下性子回嘴道:“我不知道猪以后会不会飞?但希望你不要把事情复杂化,我只不过在实践我们之间的‘和平’。”

  她的话也教他愣了愣,然后他哈哈干笑,言不由衷的说:“这是你能找到的唯一借口?但算你聪明!这也是我唯一能接受的借口。‘和平’,多么美好的字眼,好吧!我会陪你去‘享受’和平。”

  水仙没想到他还真能一眼看穿她的想法,不过这次冒险的结果是令人心旷神怡的。

  雾庄伫立在中台湾最多雾的一角,外缘有一片平台状的草地,那里长满了菊科的蒲公英和昭和草,草地之外则是一片颇浓密的相思林及一些住家,由雾庄的外围,很难窥得雾庄的全貌,因为它被一堵约一人高的讨人厌高墙围住了,那让它看来有点像座小型的私人城堡,护守着它主人的隐私。

  难怪水仙每次望着雾庄时,总能感觉它随着节气衍生的多变风貌。晴天时,它看来就相当深沉;罩雾时,又有股难以言喻的古怪;落雨时,感觉更见诡谲凄美。完全像它的主人,多变又不可捉摸。

  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是──水仙发觉了这里的人们对雾庄主人有股难以言喻的好奇,那些小孩总会在傍晚时流连于雾庄周围探头探脑,尤其当她推着雾庄那神情冷淡到近乎峻漠的男主人出现时,他们(约六、七个小孩)总是惊呼一声作鸟兽散。

  水仙曾就这件事嘲弄庄颐道:“看来你还蛮受欢迎的嘛!”

  他深沉的凝视她半晌,表情莫测高深的答道:“是敬畏,人们总敬畏他们心目中的魔神。”

  那时,她聪明的没有追问,何以他会变成他们心中的魔神(其实光看雾庄就足以令人产生猜测及恐惧),但她愚蠢的决定,她绝对要努力的纠正并改写邻人们对他的印象。而接下来的许多日子,她不止努力去扭转它,而且还成绩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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