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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他说了很多话,喝了不少茶,茶下去了我又及时帮他满上来。他走了我主动收拾他的茶杯,在杯子里没 喝光的茶水里照见了自己。茶水在我行走的时候太动荡,几片茶叶遮盖了我倒映在杯子里的眼睛。从前那双 年轻漂亮的眼睛,他把书打开到适当的页数推向她,那些狡黠又善良的眼神。一生不忘记。造化弄人,世事 无常,当我的眼睛还能睁开、还能看见,我就不该再贪心,再乞求一双顾盼生辉的眼睛。

  牛偷偷摸走了,喝了学校茅房里尿桶里的尿,肚子涨得滚圆,她遭到了毒打。

  她痛恨穿绣花鞋戴金器的地主的女儿,她痛恨鸦片,痛恨锦衣玉食。

  为了不做童养媳,她跑到城里梨水河畔的一户大祠堂里跟一个恶毒的老师傅学织布,一天织两匹布,织到两眼发黑才换到一升米,还要挨打。

  这个老师傅后来搬进了西门西最悠长最阴暗的那条分支里。她给我指过这条巷子,但是没有这样面目可憎的老人家出没。

  老师傅的大祠堂最后被一个荷兰传教士出重金买走了,传教士带着一条哈巴狗,这条狗长得很像骆驼, 两个只有他一半高的女儿。她们的头发像成熟的稻子那么金黄,她们的肌肤是光洁的陶,她们的眼珠是我所玩的弹子跳棋五光十色的玻璃珠。

  到了婚嫁,她剪乱了一头头发,往脸上抹锅灰,盘腿坐在门槛上,怀里藏着砍柴刀,没有媒婆敢上门来。她母亲干脆给她剃了个和尚头。

  她光着脚一口气飞奔到了城里,什么苦都吃得,什么气都受得,干采购、干出纳。头发渐渐长起来,有了女儿样子,我祖父丧妻,组织上找到了她。

  她骨子里等得就是这样的新式男人,有文化、有地位,稍微大她一些岁数,呵护她、心疼她,带领她逃离过去。

  她是带着一双大脚、一头短发、一只耳洞空手嫁过去的。我曾祖母非常满意这桩婚事,它惊动了它的出产地,让左邻右舍刮目相看。这是有的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风光。

  当后来我祖父的噩耗走漏了风声让九十高龄的她听到了,只是瞬间,触了电,她就瘫痪在椅上。就在前 一分钟,她还笑着剥葵花,她把葵花籽一粒一粒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把发霉的挑出来,她读得懂《卫生报》的女儿告诫过她发霉的葵花子吃了容易得癌。

  她给我指,让我来吃。

  我说等一等。

  一分钟以后,她就歪着头,断了气。

  这一等等过了一生。

  第十四节

  我的祖母是能干的年轻的。她是个未经开封的处女,还加上她的一双新式大脚。

  于是她试图把我也培养成一双大脚,以便世世代代报大脚的知遇之恩,让我受尽了耻笑。

  在一十一中的同学田比我高好几厘米,脚比我还小一码。

  她从来没考虑过这到了哪个朝代,还行不行得通,我是不是自愿。

  她就被选上了。

  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当她已经七十岁,她去幸福院给吴和尚送药,为了还此人曾经出售给她一个碗口大 的领袖像章的人情。那人已经八十岁了,老得没有性别了,她给他上药,还坚持让我站在屋里给她避嫌。

  那个时候我猛然想起,她对我祖父的爱从来没有消减过、停歇过,她在生命的末梢上、在细处都为他守着节。

  一个七十多岁的人,当别人已经仅仅把她当作老人看待的时候,她还独自强调着性别,那个时候我知道我身边的这个人还是有欲有爱的。

  我翻开许多照片,在一张被半杯败火的菊花茶打湿过的黑白照片里,她穿着碎花棉袄,袖口有青螳螂一 样的花纹,刘海剪得整整齐齐,别着一只钢丝夹子。夹子是她用铁丝自己弯成的,有一对,当天照相的时候 为了迎合他的求新,她只斜斜地夹了一个,没对称。他穿中山装,理土豆一样的头发,口袋里别着一只金芯钢笔。仗着年轻,他们是花容月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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