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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那日我从云端一头栽落,不知飘荡了几日几夜,终于脚下落实,正窃喜,随即双腿一软,就地摔了一跤,左右瞧瞧,貌似周边的人还来不及围观,赶紧一骨碌爬起来,复又昂首挺胸作翩翩公子状。

  这是一条异常繁华的街道,两侧有琳琅满目的商铺,熙熙攘攘的人,来的来,往的往,有锦衣华服的公子,也有布衣书生,有商人小贩,也偶尔有戴着帷帽的年轻女子,薄纱蒙面,却露出黑的眼睛,异常灵活地一转。

  —莫非是我风度翩翩令人一见忘俗?

  忽然耳边一声尖叫:“捉贼啊捉贼啊……”

  一个身影伶俐地从我身边跑过去。

  我不及细想,拔腿就追—要知道,行侠仗义是一名优秀纨绔的基本品质。

  追过一条巷口,又一条巷口,我渐渐两腿发软,两股战战,几步之遥,竟是跨不过去,不由叫道:“歇、歇会儿,咱们歇会儿再跑……成么?”

  那贼人不过十来岁,半大小子,也跑得只剩半条命了,靠在墙上,喘着气道:“兄……兄台,放小弟一马,小弟回头定衔草结环以……以报……”

  —连个打劫的小贼都这么有文化,这是个什么世道啊,完全体现不了我的文采飞扬,我微微不满,摇头道:“那怎么成!”

  小贼遗憾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从哪里顺手就掏出一包食物,香气四溢,也许是卤肉。他撕下一块,思考了片刻,将卤肉递了过来,我正气凛然地板着脸,却听见一阵古怪的响声,好像、似乎、仿佛……是从我腹中发出来的。

  ……正是我腹中五脏庙不甘寂寞的抗议。

  我都记不起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进食了,也许很久了……眼前的卤肉越看越诱人,越闻越诱人,我吞了一口唾沫,又一口唾沫,终于闭着眼睛把卤肉往嘴里一塞……那真是无上美味啊。

  ……我就这样和贼人分食了半包卤肉,显然他是个很大方的小贼,还时不时劝我“多吃一点儿”、“要水么”……

  祭好五脏庙,有了力气,又开始一跑一追,也不知道是他吃得太多,消化不动,还是我大展龙威,不过几个回合,我竟然很神勇地跑过了他,没法子,只好又掉头来,一把揪住他,正要大喝一声:“把剩下的卤肉交出来!”忽然一人横冲而出,抢在我前头喝道:“把卤肉交出来!”

  正是先前尖叫“捉贼”的那个声音!

  难道说,这位失主失窃的……竟然是那包卤肉?秋风萧瑟,叶子打着旋落在我脚边,我没来由哆嗦了一下,转脸看去,失主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乌油油一头黑发梳成两个大鬟顶在头上,唇红齿白的一张脸,这时候煞气逼人。

  小贼一边瑟瑟发抖地捧出剩下的卤肉,一边连着向我使眼色,那眼色分明在说:你也有份。

  明明我是一见义勇为的大好青年……

  刚好小姑娘回头瞧我,喜孜孜同我说:“多谢这位公子仗义相助,我们一起把他送衙门里去吧。”

  我低头拍拍胀鼓鼓的肚子,她真心实意的笑容让我稍稍有点心虚:“这、这位……姑娘,我看这贼人年纪尚小,偷的也不过些许吃食,想必是饿得狠了,姑娘若是将他扭送衙门,他一世的清白可就毁了,姑娘慈悲为怀,还是……不要吧。”

  小姑娘眨眨眼睛,可能觉得有道理,又大不甘心:“可是……他偷了我的卤肉。”

  “那么,”我慢吞吞地道,“姑娘可以对他做一些惩罚—你觉得怎么样?”这句话问的是小贼,小贼忙不迭地点头拱手作揖,说了一大堆比如家中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妻儿老小之类不着边际的话,小姑娘被哄得笑出声来,道:“这样吧,你到我店里做一月小工,事情就算揭过。”又亲亲热热地同我说,“这位公子,追了这大半天,想必也累了,要不要去小店里吃点东西?”

  我无视小贼一脸悲愤不平,应了。

  这就是我结识明月的始末—明月就是那个小姑娘,她是卖卤味的。

  城南杏花巷拐角处,如果不是有香气,大概谁也不会注意到这家铺子。它极小,红木门,落了漆,斑驳的旧色,往里看不过三四张桌子,外头油腻腻的案板,酱红的卤肉挂在长钩上,色泽非常诱人。

  我再吞了一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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