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制度管理”断想

作者:罗诗伟




  前不久,一个教育刊物刊登了河北某老师的来信,他反映所在学校把“写稿”也纳入了对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的范畴,结果导致由学生捉刀为班主任代劳来赚取量化分数的事件发生。看罢不禁令人啼笑皆非。姑且不论此后果会给学生造成什么影响,单从老师管理角度来看,已暴露出学校制定的该项量化考核制度只是领导的一厢情愿,最终只能是事与愿违。
  无独有偶,也使笔者不由得联想起前段时间一教育报刊曝光的教育管理案例:某学校在教师竞聘中采取学生为教师打分的方式,“学生打分低教师就下岗”,因操作不当,出现误导,有失公允,结果大部分教师怨声载道,集体罢课,最终致使主要领导被停职,竞聘方案被搁浅……这些失败的管理案例,读后令人欲罢不能,扼腕叹息,又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为圆必以规,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作为一所学校,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作保证,其必然是一盘散沙,乌合之众,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制度泛滥,或用之失当,其必然又走向另一个极端,让教师陷入桎梏,无所适从。
  那么,作为学校的管理者,需要制定什么样的教师认同的量化考核制度呢?笔者认为每一项量化考核制度最起码必须具有“四性”。
  
  一、目的性
  
  作为管理者,我们在每项考核制度制定之前,都要扪心自问一下:学校出台这项制度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激励教师抑或是为了通过“人治”,来限制禁锢教师?
  笔者听过教书的父辈讲述他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学校里发生的事。学校规定教师周日晚必须到校报到,直到周六晚才能回家,平时必须住校。真可谓以校为家。他们中绝大多数是民办教师,属半边翘(即配偶在农村务农),家里农活是无暇顾及的——除非是星期天。晚上校长查夜惯用两个绝招:一是摸门锁(那时大部分是明锁),二是趴门喊(夜半时分趴门缝喊名)。有位教师为了回家照看一下生病卧床的妻子,待校长查夜后趁夜深人静翻墙而出,不慎把腿摔折,第二天硬是不敢吭气——这也算是制度“治人”的极致了。家里活帮不上,妻子病倒无人管,教师有家不能回,试想他的心会安宁吗?他的教学效果会很高吗?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旧时代的产物早已被扔到了垃圾堆里。可现在的管理制度又怎样呢?很多学校领导挖空心思“完善”制度,生怕学校管理中某一环节出现“断点”,变成“真空”,其结果是制度满天飞,多如牛毛。似乎一个学校的管理制度越多,越能体现学校领导有水平,有能耐。孰不知,“制度多了,说不定会成为生产力的枷锁”(李希贵语),会适得其反。毕竟教师这个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一旦把教师变成了束缚管教的对象,把教师拴紧了,捆死了,让教师戴着“枷锁”上课,那后果是很可怕的。制度的制定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或是扼杀教师的工作激情,值得我们每一个管理者深思。
  
  二、合法性
  
  眼下,我国教育改革正处于转型期,教育也同样面临着市场经济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作为有所作为的学校管理者,我们不应墨守陈规,而是要大胆地在教育管理改革中标新立异。但“万变不离其宗”,制度的制定必须远离一条红线——就是远离“与法律相悖”这条红线。当前确实有不少学校出台的制度或方案“有效过硬”,但仔细推敲起来却“不合法”,以致引发不少法律纠纷,使得学校工作陷入被动局面,给学校法人代表造成负面影响(近年来,这样的管理案例举不胜举)。这些教训迫使管理者要不断强化依法治教(校)的法律意识,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制度或方案出台之前可咨询律师,(请律师进行“会诊”,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长年法律顾问),使学校制度或方案做到“合情合理更合法”,为学校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的快车道保驾护航。
  
  三、程序性
  
  时值今天,社会文明民主进程已经加快了,过去那种制定制度靠某一个人说了算的“一言堂”的做法一去不复返了。笔者认为,一个制度或方案的实施要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即在出台前要经过“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校委会集体磋商——教代会审议通过——教职工大会宣布实施——定期反馈,不断完善”五步曲。即在校委会集体磋商之前,要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由校委会拿出一个草案;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修订完善,一致通过后形成制度或方案(暂行);最后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布实施;实施一定时间(通常是一学期或一学年)后,再广泛收集管理过程中反馈意见和建议,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学校通过这样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既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能充分取得教职工的理解、谅解和支持,从而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反之,一个制度或方案的制定只是校委会一班人闭门造车,甚至只由“班长”说了算,游离于教师之外,其结果必然是导致可怕的失败,甚至造成恶劣的影响。河北某教师所在学校出台的这项“写稿”制度是否符合以上环节,笔者就不得而知了。
  
  四、人文性
  
  制度是冰冷的,操作是温馨的。现在,共建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作为学校,我们也在积极争创文明和谐校园。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少一些机械,多一些温情。笔者所在的学校教师考勤制度规定,每天上、下午1——2节为集体办公时间,有课教师上课,无课教师在办公室办公。可学校位置偏僻,位于一个小集镇边上,上午第一节正是教师买菜的最佳时间(到第二、三节课时集市已散)。这样就产生了矛盾——教师要严格遵守办公纪律就买不到菜,要出校门就会脱岗。面对这一个矛盾,是机械地执行,还是灵活一下?教代会成员和校委会领导经过商议,决定采取后者——这样教师既能买到菜,又能安心工作。怨声少了,效益高了,干群关系更和谐了。管理观念的转变,看似很简单的小事,实则在不少学校领导那里却是很难的。把教师放在第一位上,领导成了教师的“后勤部长”和“服务员”,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哪个老师又感受不到被尊重的尊严,又有谁不愿自觉耕耘其中,生活其中,快乐其中呢?!
  时下,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口号,就是“快乐者建造金字塔”。他们推论金字塔的建造者不会是一群奴隶,而应该是一批欢快的自由人。为什么?因为人的能力,只有在身心和谐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到最佳水平。否则,真难想像,一群有对抗思想和懈怠行为的奴隶,怎么可能让金字塔的巨石之间连一片刀片都插不进去?——愿我们每一个管理者都能从中悟出点什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