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论我国中小学校长教育制度改革

作者:王大耀




  
  四、追求高起点、职业化培训目标,培训科学化、实用化
  
  首先,面对当前我国中小学校长素质普遍较低的状况,建立校长职前培养制度无疑是有益的。中小学校长的职前培养制度能对校长职业的专业化进程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我们应该迅速填补中小学校长职前培养的空白,如改变教育管理类专业的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和培养目的,为那些有志于担任中小学校长的学生或教师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经过一定的教育管理专业的培养和行政实习,授予一定的证书和学位,使之成为中小学的后备校长。今后,应该逐步做到:新任命的中小学校长,凡具有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的,同时必须参加教育管理专业硕士课程或硕士学位的进修,并获得相应的“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其次,我国中小学校长的在职培训也应受到更多的重视。我国的中小学校长总数已经超过100万,且普遍需要补修教育理论方面的课程,但真正可承担校长在职培训的机构还为数不多,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的校长,他们一方面急于提高水平,但另一方面又没有在职进修的机会。
  然而,如果缺乏一定的培训经费和教学生活设施,缺乏完备的校长培训课程方案以及合格的从事校长培训工作的专职教师,我国中小学校长的在职培训是很难保证高质量的。因此,加强校长的在职培训,需要政府重视与支持,投入更多的资金、设备和人力,建设好各种层次的、足够权威的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和课程体系。
  
  五、建立科学的校长评价制度,管理考核指标化、具体化
  
  以往,我们对校长的评价和考核缺乏足够的研究,没有一套科学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争议较大,认可度不高。我们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在职校长评价考核制度。
  首先,建立校长的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是我国加强校长评价和校长专业化发展的当务之急。在我国,校长评价工作仍以考核为评价的主要方式,其主要目的在于决定校长的升留免降或褒奖惩戒。重“督”轻“导”的评价取向不利于校长工作的改进和校长专业的发展,而且实践中有些地方成了一种形式主义。所以,我们应建立起科学化、指标化、数据化的校长评价制度和相应考核机制,在不放弃定性评价的同时,应加强定量评价工作。
  其次,校长评价机构应该相对独立。充分发挥相应的专业组织对校长评价的权威作用是提高评价质量、效果和社会认可度的重要方式,也是国际推崇的方法。
  最后,应该把校长的评价与校长的任用、职级晋升乃至辞聘挂起钩来。一方面,要通过考核评价,把那些不适宜担任校长工作的人员从校长队伍中筛选出来。另一方面,把评价、考核的结果作为校长的职级晋升或辞聘依据。这就少了人为因素,达到指标化、具体化。这样,就使中小学校长教育制度从职业准入、培训提高、考核评价,到职级晋升乃至辞聘、退休,形成了一个职业化的、一体化的科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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