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谈教育的和谐性
作者:赵 阳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和则高效,和则发展,不和则低效,不和则失败。教育教学既是一个系统,必然要形成一种和谐状态。讲师生关系,就是为了保证教育教学系统成功运行。和谐,是育人系统成功的保证。
和谐,是师生关系的最高境界。
一、定位致和
要和谐,则系统中各个因素,各个部分,就要各定其位,各遵其道,各显其能,在自己的特定地位上发挥各自的职能,保证系统的和谐运行,定位才能致和。下面,我们就从教育职能观来分析一下“师”与“生”的地位和作用。
在现代学校的育人环境中,“师”与“生”是须臾不可分离的,因此,当我们谈二者的关系时,总的出发点是把二者看成教育系统中一个矛盾统一体,绝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没有“师”就没有所谓“生”;没有“生”,也就没有“师”。
从教育职能观考察,学生是发展的主体,这是教育教学系统培养人才这一根本功能所决定的。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里的人是指学生,而不是教师。
当然,教师也要发展,但既为教师,那么其发展就是为了更好地搞好教育教学,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发展才是终极的目的。
因此,在师生辩证关系中,学生是主体。
当代教育家顾明远教授明确指出:“要树立起学生是教育主体的观念。无论是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课外活动中,都要把学生放到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
学生是师生关系的主体,但学生的发展与老师的引导是分不开的。更好地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充分地发挥老师的作用。“古之学者必有师”,(韩愈《师说》)现代亦然。研究表明,学生学习活动的自由度是与教师的管理能力成正比的。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教师对学生的发展失去了引导,也不是削弱教师在教育教学系统中的作用。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自由度越大,对教师的要求越高,越需要教师以更高级的育人艺术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实现其教育功能,这就是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在师生这一对关系中,“师”的存在是为了“生”的更好发展,是促进和优化学生的发展过程,教师不仅要充分认识学生的主体地位,更重要的是以平等、开放、合作、民主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以便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向全面发展转化。教是为了学,教是为了不教,这是处理师生关系的第一要务。
要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不能靠堵,只能靠疏,不能靠控制,只能靠引导;引导学生能动地、独立地、创造性地为不断发展打好基础。因此,教育就是引导。正如孟子所言:“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孟子尽心上》)正如朱熹所论:“指引者,师之功也。”(《朱子语类·卷八》)后汉末年儒家学者徐幹则给予了恰当的比喻:“大禹善水,而君子善导,导人必因其性,治水必因其势,是以功无废而言无弃也。”(徐斡《中论·贵言》)因此,教师的职能,就是引导学生。老师就是学生发展的引路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是尊师;从教师的角度来看,未免过分强调了师道尊严。“教师是学生的朋友”,也不能说明教师在师生关系中的本质。教师可以成为学生的朋友,学生可以敬师如父,但前提是,教师真正充分地发挥了为师的作用,那就是引导学生成长。
二、爱生尊师
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以便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还应从伦理性方面深层次地进行思考。
中华民族历来都提倡“尊师”,然而,就在这个“尊”字上,始终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教育思想。一种是名为“大儒”而实为阴阳家的董仲舒从“天地君亲师”的纲常之道出发,直接提出“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等论断,从而把师生之间规定为尊卑、上下关系。这种思想,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教育界因信奉苏联教育家凯洛夫教育学而得以强化,其流毒至今仍然存在。
另一种则是儒家从“君礼臣忠”、“父慈子孝”立论,认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篇》)“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章句下》)“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任之大行也。”(《苟子·子道》)等等。可见,儒家其实是反对愚忠愚孝而极力倡导相互尊重是人际和谐的奠基石,并且把君尊重臣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才是社会文明的基本标志。我们所倡导的“尊师”,乃是继承儒家的优秀传统思想。因而,这个“尊”字不是尊卑的“尊”,不是惟我独尊的“尊”,乃是尊敬的“尊”,是相互尊重的“尊”。
那么,教师要得到学生的尊重,自己又该怎样对待学生呢?陶行知先生的题词“爱满天下”充分表明了:教育的根基就是一个“爱”字。为师之道,必须热爱学生,犹如父母之爱护子女: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教师爱生之心,更当如此。这种爱,是尊重学生做人的爱,是尊重学生人格的爱。这种爱,是无条件的爱,无止境的爱。是不考虑学生会不会尊重自己的爱,是不以学生首先尊重自己为条件的爱。其实,热爱、亲近学生的教师,终究会得到学生的热爱、亲近;讨厌,甚至怨恨学生的教师,也自然受到学生的讨厌,甚至怨恨。
“教不严,师之惰。”(《三字经》)如何理解这个“严”字呢?我们仍然提倡“严师出高徒”。爱生之道,要义在严。越是爱,越要严,严是爱的一种具体表现。然而,这里的“严”,不是严厉、严惩的“严”,而是严谨、严格的“严”;不是生硬、对立的“严”,而是负责、认真的“严”。
我们把“情感性”作为教师引导作用的首条基本特征,从伦理性来看,其实质就是“以情激情”,突出一个“爱”字。这就要求教师应该从“师道尊严”的祭坛上走下来,真正地认识到“尊师”必须以“爱生”为先决条件,“爱生”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说,教学系统的伦理性,应该坚持“爱生尊师”。读一读《论语》的儒家经典著作,随时都能感受到儒家的开创者孔夫子就身体力行这种亲密、温暖、和谐的师生关系。孔子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接近学生,关心学生。他耐心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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