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学的哲学灵光
作者:高长江
上面3个句子,就语法和修辞的形式看,是没什么异议的,而且,我也十分欣赏说话人的文字修饰能力与个性化的表达方式。但仔细品味,这些句子都是有问题的。“像王母娘娘的仙桃”,这是说话人自己对“红”的一种主观定义,而别人没有见过王母娘娘的仙桃,当然也就无法判定他所描述的事实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实际上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说话人自己也没有这种经验,完全是一种主观幻想。“我感觉到他……难以忍受(的疼痛),”别人的疼痛我怎么能够感觉到?疼痛完全是一种私人的经验,他人是无法感觉的。对于一个没有遭受马蜂蜇过的人来说,这种感觉就如同“盒子里的甲虫”,我们不知道这种难以忍受的疼痛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而且,即使有过这种疼痛的经验,但每个人的疼痛感觉也是不一样的。你的疼痛是属于你个人的感觉经验,对他者来说没有什么意义。正如维特根斯坦的“心理哲学语法”所揭示的那样,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与心理世界里,不存在感到其他人疼痛的问题,“感到其他人的疼痛”不是我们的生活世界与心理世界的可能情况,这种说法是无意义的,这与单人玩纸牌游戏的性质是一样的。这可以用相声表演中的例子做进一步的说明。甲引用一则格言而乙不知所云,追问来源方知此言出自甲的邻居的孩子之口。乙之所以不能理解甲的语言,是因为甲所表述的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生活经验,而对于没有这种生活经验的人来说,当然无法理解这种语言。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描述某种感觉的词语应是我们共同语言里的词,而不是只有我才能理解的语言里的词。也就是说,这类词的使用需要有大家都理解的理由。离开了这一规则,这种语言就是一种私人语言,是一种不可理解和不可使用的语言。正象维特根斯坦所发问的那样:“为什么我的右手不能把钱赠送给左手?”。因为那是你一人在玩游戏,经验与规则只有你自己懂,因此,这种游戏就是一种无意义的游戏——“空转的轮子”。至于例3,我们仍然承认,这是一个很精巧的比拟表达式。可这话有意义吗?你的狗的“希望”和我的狗的“希望”是同一种心理状态吗?我怎么知道你的狗此时的“希望”状态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而且,狗是怎么“希望”的?我们可以想象狗的吃惊、害怕、快乐,但能想象它“希望”么?一张微笑的嘴只能长在人的脸上。这个比拟比较风格化,但却是无意义的表达方式。总之,语言交流不仅要求交际双方有共同的语言悟知,而且还要求双方有共同的生活悟知,即在共同生活形式的基础上形成共同判断。维特根斯坦十分明确地指出:“通过语言进行交流不仅包括定义上的一致,而且也包括(无论这听起来多么奇怪)判断上的一致。”因为“想象一种语言就叫做想象一种生活方式”。
比喻、夸张、借代、比拟、通感、引用等修辞手段,判断它们是否成功地完成了交际任务,不仅要看它们的形式、技巧如何,更主要还要审视它们所描述的经验、感觉以及所使用的语词意义是否具有公共性,遵守共同的“哲学语法”。如果没有公共性,仅仅是一种“私人语言”,一种“主体性真理”,那它们就是无意义的表达方式。“听她的歌声,如炎热的夏天喝冰镇的可乐,那叫‘酷’。”为什么这话有问题?因为“酷”的感觉完全是私人化的,或者说是说话人自己赋予“酷”的一种意义,而对他人来说,我们不知道他所要表述的什么意思。陈望道先生特别提醒我们积极修辞要注意每一个句子都要与听读者有共同的经验,道理恐怕就在这里。在语言推陈出新的艺术创造中,思想应当是大胆的,甚至是疯狂的,然而行动却应当是谨慎的。因为,一种语言就是一种生活方式。我们的表达不仅要合乎语言的语法规则、修辞规则,而且还要符合它的“哲学语法”规则。否则,再美的词也只能是一只“空转的轮子”。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