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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作者:佚名




  12月27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草案。
  在审议国务院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加强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不断加快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立法进程,并组织开展有关专题调研。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国务院及时做出部署,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努力解决广大职工关心的问题,在社保制度建设、就业再就业、清偿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度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得到完善和加强,农村经济实现稳定发展,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新农村建设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矛盾。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着力解决农村民生问题,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决定草案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香港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的原则,充分考虑了香港社会有关推进政制发展的愿望,符合香港公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12月28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法律委员会有关法律案修改意见及审议结果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
  全体会议由何鲁丽副委员长主持。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796件,大会主席团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多吉才让、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分别报告了交付本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2007年10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已经审议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等其他6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据了解,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2008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提出报告,同时向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作出反馈。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091件。大会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代表提出的建议统一交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0个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同时,确定了10项重点处理建议分别交人事部等27个单位重点办理,并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督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报告了处理情况。她说,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6%。代表反馈的3201份意见看,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反馈意见总数的98%以上。
  经过逐件分类分析,按照提出建议的数量多少,依次分为:一是关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方面的有1205件,占建议总数的19.8%;二是关于资源环境、农林水利方面的有1101件,占18.1%;三是关于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及法制建设方面的有1015件,占16.6%;四是关于社会及公共事务方面的有948件,占15.6%;五是关于发展规划和综合经济方面的有756件,占12.4%;六是关于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有604件,占9.9%;其他方面的有462件,占7.6%。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等,涉及这些问题的建议数量比四次会议有较大幅度增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233件,牵头办理重点建议2项、参加办理5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向会议报告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主动沟通、注重实效等做法和体会。他说,目前这些建议已全部按时办结,问题得到解决或已经制定措施、列入改进计划的有597件,占所有回复件的84%,办理工作进展顺利。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的关于禁毒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草案、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正案草案、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意见和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七部法律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等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12月29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禁毒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通过了修改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薄熙来的商务部部长职务,任命陈德铭为商务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79号、第80号、第81号、第82号、第83号、第84号、第85号、第86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了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期约两周。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葡萄牙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63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常委会今年通过的又一部完善劳动制度的重要法律。该法在总结“一调一裁两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强化了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有利于缩短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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