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生型的城邦
雅典在古希腊城邦的历史中占有中心位置。它在希腊世界的地位、影响以及它留给后世的遗产,都是其它城邦无法比拟的。“在一定意义上,雅典是希腊的代名词。”P雷森伯格:《西方传统中的公民身份——从柏拉图到卢梭》(Peter Riesenberg,Citizenship in the Western Tradition,Plato to Rousseau),北卡罗林那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2页。它创造的政治文化代表了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的主流。
雅典城邦国家的形成、发展、最终达到民主制的繁荣,是通过一系列政治改革实现的,其间经过了漫长的历程。它的政治发展,是希腊城邦政治发展的典型,它的民主制度是希腊城邦民主制度的突出代表。古代希腊那些为后世留下珍贵史料的大作家,如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柏拉图、色诺芬、亚里士多德等人和一些著名的演说家、剧作家、诗人,或者是雅典人,或者曾在雅典长期生活。他们使后人对雅典政治制度的发展获得了较为确切、详细的了解。
雅典位于希腊本土东南的阿提卡半岛,依山傍海。境内有平原、山区和海岸区三种类型。全境多山,山地崎岖不平,瘠薄多石,不适宜农耕,能为手工业提供一些原料,但矿藏并不丰富。纵横交错的山脉之间座落着三个小平原,是阿提卡的农业区,但土壤也并不肥沃。粮食不能自给。但它有曲折的海岸和优良的港湾。由于它处于希腊本土与爱琴海和小亚细亚联系的前缘地带,因而具有发展工商业的良好条件。雅典的这种地理条件对于它成为一个开放的和多样化的社会具有重要影响。
雅典人是爱奥尼亚人的一个分支。公元前1600年左右来到阿提卡地区。在荷马时代,他们处于原始社会末期。《荷马史诗》中只有谈到雅典人时,使用了“雅典人民”的概念。其居民分属四个部落,每个部落又分为三个胞族,每个胞族包括三十个氏族。每个氏族三十人(家)。各部落有自己的管理机构,互不相属,有时相互之间还发生战争。其中,居住在雅典城的部落首领看来具有较高地位,被称为“王者”。遇有危机时,各部落集合起来,与王者商讨办法。但王者对其它各部落的事务没有管辖权。
多立斯人南下时,并没有进入阿提卡。或者因为这里土地贫瘠,或者因为遇到了顽强的抵抗。但多立斯人的入侵显然加强了阿提卡各部落的凝聚力。在多立斯人南下的浪潮中,阿提卡成了一个安全岛,其他一些地方的居民纷纷逃避到阿提卡,与原有居民杂居。同时,原有氏族成员内部也出现了贫富分化,一些氏族成员离开本氏族的聚居地,到别处谋生,与其它氏族成员杂居在一起。有的甚至迁往海外殖民地。这样,由于人口的流动迁徙,原有的氏族血缘关系开始受到破坏。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氏族部落组织无力管理一个各氏族杂居的社会。各部落之间也不断发生争执以至互动干戈。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最终导致雅典城邦建成的“统一运动”。
古典时代的作家一般把雅典的“统一运动”归功于国王提秀斯。参见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117~118页。普鲁塔克:《提秀斯传》(Theseus)。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2页。当代许多史学家认为,古代关于提秀斯的传说,可能是把在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8世纪所发生的一系列变革归在了提秀斯一人名下。
据古希腊人的说法,提秀斯生活在迈锡尼文明末期,是雅典第十代国王。他取消了阿提卡境内各独立市镇的政府和议事会,把分散的政治权力集中到雅典一个城市中来。他把雅典以外市镇的贵族集中到雅典城,组成了统一的中央管理机构,即雅典总议事会。以前由各部落独立处理的一部分事务,现在转交给雅典总议事会负责。雅典成了全阿提卡唯一的政治中心,原来彼此独立甚至互相对立的四个部落也因此而统一为一个雅典部族了。部落的区分被降到次要地位,大家都成了雅典的公民。这样,就避免了各部落之间的纷争,使各部落的人不仅在自己出生的部落内,而且在其它部落的居住区也享受平等的权利。统一运动在原有的氏族部落组织之上生成了一种跨越血缘关系、以地域为基础的新型社会组织,即城邦。
提秀斯采取的另一个措施,是打破部落和氏族的界限,按个人财产多寡和职业,把全体居民分为三个部分: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其中只有贵族才能担任公职。他们“掌管宗教仪式,讲授法律,解释神意”。普鲁塔克:《提秀斯传》,第25章,第1节。这个措施的意义在于,它首次采用了按财产和职业划分人口的原则,取代按血缘关系划分人口的原则,使社会上已经形成的阶级分化和社会分工合法化。因而是由氏族制度向国家过渡的重大步骤。
二、贵族政治——集体统治形式的确立
雅典城邦形成之后,贵族开始在政治上取得优势。他们逐渐排挤了王的地位,垄断了一切权力。国家的政体由统一前的王政转变为贵族政体。
公元前8世纪(或说7世纪),作为原始民主制时代最高军事首领的王(即巴西琉斯)被新型的国家官吏执政官(archon,音译雅康)所取代。执政官一职与传统的王相比有以下不同:(1)它不是世袭职位,而是由选举产生;(2)它不是终身制的,而是有法定的任期;(3)它作为城邦公职人员,必须对公民负责。执政官一职的出现,是迈向城邦民主的重要一步。最初的执政官还是终身职,后改为十年一任,约在公元前7世纪初改为一年一任。最早设立的执政官仅有一人,即王者执政官,由原来的王演变而来。这时已失去了原来的许多权力,主要掌管神圣但无实权的宗教和祭仪等事务,因此亦称祭仪执政官。公元前七百年左右,由于王在战争中表现无能,又设立了军事执政官,即元帅,统帅军队,兼管邦交事务。大约与此同时,又设立了主管行政事务的执政官,主要负责城邦新增加的一些事务。后来随着新增加的事务的增多,它的地位愈显重要起来。他是首席执政官。因为国家以他的名字作为他在任之年的年号,故又称“名年执政官”。约在公元前7世纪初,亦即上述三个执政官改为一年一任时,又增加了六个司法执政官。负责公开记录法令和保存法令以供审判之需,并兼任各种审判委员会的主席。九个执政官组成执政官九人团。执政官由贵族充任,经元老院选举产生。他们没有报酬,担任官职属于社会义务。卸任后就进入元老院。公元前7~前6世纪,执政官是雅典最重要的官职。
元老院(areopagus,音译“阿雷乌帕果斯”因其在雅典阿雷斯山上开会而得名)是城邦最有影响的权力机构。它由历届卸任的执政官(贵族)组成,终身任职。其权力包括推选、监督和制裁执政官,审判刑事案件尤其是谋杀案,维护法律,监督人民生活。随着执政官人数增加和任期缩短,执政官的权力逐渐减弱,元老院的权力不断加强。亚里士多德说,“事实上它管理最大多数和最重要的国事”。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6页。
公民大会此时不起重要作用,只有富人才有公民权。普通平民受贵族压迫,生活艰难,埋头于劳动谋生,基本不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由王政向贵族政治的演变,是各部落联合的一个结果,也反映了贵族强大的经济实力。当时,担任公职没有报酬,只有那些有钱也有“闲暇”的贵族才能充任公职。贵族的统治地位和政治特权以他们在财产、知识水平和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及社会影响为基础,因此,它是自然形成的政治形式。贵族政治的出现,使雅典避免了走上个人统治的道路。由于贵族政治属于共和政治的一种,是一种集体统治形式,是贵族内部的民主,所以它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必须协调各权力机构之间复杂的关系。它一般都具有选举、监督、罢免官吏的机制,与个人迷信崇拜和个人专权不相容。因而为继起的民主政治提供了一些重要的经验。在人民中的大部分还没有能力或愿望参与国政的时候,由一部分具有优越条件的人共同掌握国家权力往往是民主政治的前奏。随着平民群众参与意识的增长和斗争的加强,贵族被迫逐渐让出他们的地盘,直至平民完全掌握国家权力。这个过程在雅典是通过一系列改革实现的。
三、平民参政意识的萌发
在实行贵族政治的一个多世纪里,贵族利用他们在政治上的统治地位,不断扩大其经济势力。他们掠夺土地,实行高利贷盘剥,大大加剧了雅典社会的贫富分化。普通农民原有的土地很少,且土质不好,出产不丰,经过几代人口增殖后,已经无法糊口。他们不得不以土地为抵押向贵族借债,结果,土地都集中到了贵族手里。失去土地的农民沦于依附贵族的地位。他们租种贵族的土地,将收获的六分之一交给主人,被称为“被保护民”或“六一汉”。如果交不起租,便要以人身为担保向贵族借债。结果“贫民本身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事实上都成为富人的奴隶”,同上,第4页。有的还被卖到国外。
然而,历史的发展也出现了对平民有利的因素。公元前650~前594年间,斯巴达的密集军制输入雅典,冲击了贵族政治的基础。原来的军制以骑兵为核心,只有贵族才能提供马匹,充当骑兵。当时的“公民团体实际上完全由战士组成”。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213页。 这些战士就是贵族。新的密集军制要求人数众多,并且以重装步兵为核心,这种军制使人数众多的平民成为主要的军事力量,提高了平民的社会地位。他们现在已不满意于原来被排斥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的地位,开始与贵族争夺政治权力,要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贵族的特权遇到了严峻挑战。亚里士多德在谈到梭伦改革前的形势时指出,平民感到不满的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他们的奴隶地位,其次是他们觉得自己“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参与”。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5页。对奴隶地位不满,是因为他们自认为自由人,而现在却事实上成为奴隶,受债权人的任意支配。他们要恢复自己的自由。对没有参与国家管理的不满,是因为他们自认为是公民,是城邦的主人。此时去部落时代不远,部落时代每个部落成员作为共同体平等一员参与部落事务的回忆也使他们自然产生参与城邦事务的要求。这里表达的不满和抗议以及提出的要求,是希腊人政治心理的独特表现。他们抗议的不是生活的贫困和匮乏,而是不自由和没参与。这种对自由和参与的强烈要求是希腊人 (和罗马人)独有的。并且只要他们有条件和实力,就会竭力去争取它。正是平民参与意识的萌发和成长,是雅典一系列民主化改革的强大动力。
在公元前621年,德拉古当选为司法执政官。他制定了新的法典,对政治法律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新的法典规定,凡是能自备武装的人都具有公民权利,执政官和其它官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但对执政官、司令官、骑兵司令等高级官吏都规定了较高的财产资格的限制,只有低级官吏才能从普通公民中选出。德拉古还建立了议事会,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它由401人组成,其成员由30岁以上的公民抽签产生,任何人不得连任。此外,德拉古法典还对犯罪刑罚等作了许多规定。其法律以严酷著称。它允许债权人将欠债不还的债务人及其家属变为奴隶或者卖到国外,大多数犯罪都处以死刑。连“懒惰”、盗窃蔬菜、水果等也与杀人罪同等处罚。被人称为“不是以墨而是以血写成的法律”。普鲁塔克:《梭伦传》,第17章,第2节。
德拉古法典扩大了公民的范围,将公民权授予大批平民,把选举执政官等高级官吏的权利由元老院转交给公民大会,建立了一个与元老院平行的以平民为主体的议事会。编定成文法和建立国家法庭,限制贵族的司法特权。这标志着贵族制度开始衰落,平民的斗争获得了一定成果。平民得到的新的权利成为他们下一步斗争的基础,使他们处于比以前更有利的地位。所以,德拉古立法是梭伦改革的必要准备。
四、梭伦改革——雅典模式的开端
德拉古法典虽然使平民获得了一些新的权利,但是,它的基本精神仍然是维护贵族的统治地位。所以,它不但没有解决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反而使之更加激化。特别是它以严刑酷罚维护私有财产权的措施以及关于债务奴隶制的规定,显然使贵族和高利贷者可以对平民任意盘剥、奴役。因此,到了梭伦改革之前,雅典的党争已十分激烈。雅典人依所居住的地区大体形成三派:(1)平原派。他们是在平原地区占有大片较肥沃土地的贵族。他们主张实行极端的寡头政体,维护贵族的特权;(2)山地派。他们是居住在山区的农民、手工业者和成为债务奴隶的人民。他们要求对现行制度实行彻底变革,解放债务奴隶,重分土地,建立激进的民主政治;(3)海岸派。主要是居住在沿海地区的工商业者。他们反对贵族特权,但也反对下层平民的激进主张,要求有限的温和改革。这三派当中,山地派与平原派的矛盾最为尖锐。“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不平等似乎已达到了顶点”。平民已经准备以暴力实现变革。“整个城邦陷入了十分危险的境地,似乎只有建立僭主政治,才能使之恢复秩序,停止混乱。”同上,第13章,第2节。在这种形势下,各派公推梭伦为民选调解官和立法者,授予他修改和制定法律的全权,以解决使城邦面临内战的危机。
梭伦出身于显贵家族,但财产属于中产阶级。年轻时曾到海外经商旅行,到过小亚细亚沿岸希腊先进的城邦。他见多识广,诗才出众,是古希腊著名的“七贤”之一。他还鼓动和领导了雅典人夺回萨拉米的战争,成功地说服安斐克通人参加保护德尔斐神庙的战争,因而在雅典和整个希腊世界享有很高的名望。公元前594年,他当选为首席执政官,授权可以废除或保留现有秩序或创立新秩序,而且被指定为“仲裁者”、“立法者”和“调停者”。开始了雅典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改革。
梭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中庸”之道。他自称既要遏制富人的贪婪,又要抵制穷人过分的欲望。“手持大盾,保护两方,不使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参见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14页。梭伦改革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改变作为政治制度基础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以及人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二是对国家机构本身进行改革。梭伦所采取的第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颁布“解负令”(Seisachtheia意为人民卸下他们的重担。)。这项法令禁止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豁免一切公私债务,一举解放了债务奴隶,并召回了因贫困而流落异邦的人。但他同时也抵制了平分土地的要求。梭伦的法令还限制人们购买过多的土地。这些改革,使雅典人永远摆脱了沦为奴隶的命运,造就了一大批独立的个体自由农民,使他们成为城邦的社会支柱。梭伦还制定了关于遗嘱的法律。在梭伦改革之前,死者的全部财产必须留给自己的家族。但是梭伦却允许没有儿女的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给予自己属意的人,从而使财产权摆脱了血缘关系的束缚,具有了纯粹个人的性质。梭伦还采取一些措施,保护国内农业,鼓励发展工业和商业。以此缓解国内人多土地少而造成的经济危机,奠定了雅典工商业繁荣的基础。梭伦对于国家机构所进行的改革仍然把担任高级公职作为富人的特权,但把选举和监督官吏的权利交给平民。把所有公民按财产分为四等。每年收入达五百斗(包括粮、酒、油等)的人为第一等级,称五百斗级; 每年收入达三百斗或能够养一匹马者,为第二等级,称骑士级;每年收入达二百斗者为第三等级,称双牛级;其余年收入不足二百斗者为第四等级,称日佣级,他们家无恒产,以佣工为生。不同等级为城邦尽不同的义务,同时,相应地享受不同的权利。义务中主要是军事义务。其中前两个等级组成骑兵,即自费装备骑兵,第三等级是重装步兵,第四等级是轻步兵和水手。前两个等级还要负担“社会义务”(Liturgy),即负担一些公共事业的开支。这四个等级都具有公民权,参加公民大会、陪审法庭、选举高级官吏。但根据他们财产的多寡和所服军役轻重,分配给各等级的政治权力又有所不同。只有前两等级的公民才能担任执政官和司库官等高级公职,第三等级公民只能担任次要官职,第四等级不担任任何公职。公职人员由各部落分别投票预选候选人,然后从这些候选人中抽签选举。
梭伦还建立了四百人议事会,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由每部落选举一百人组成,负责为公民大会准备议程,预审提交大会的提案。梭伦把它与元老院视为使国家稳定的“两只锚”。梭伦还首创了重要的民主机构“陪审法庭”(Heliaea of the Thesmothetai意为“作为法庭的公民大会”。)。年满30岁的各等级公民都可以通过抽签参加陪审法庭。它是雅典最高司法机关,是梭伦时代雅典最具有民主精神的机构。后来这一机构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为一切公私事情的公断者”,成为平民控制国家权力和控制政府的重要工具。梭伦改革以法律的形式,免除债务,使穷人免于沦为奴隶的地位,从而维护了一个稳定的公民团体,巩固了城邦的基础。从此以后,雅典人不能被当作奴隶,奴隶只能是外邦人或异族人。雅典人是城邦公民,是城邦主人。这样,就使雅典免于朝向一个人为主子,而其余人都是臣仆的方向发展。公民的主人地位,是通过赋予所有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即参加公民大会、陪审法庭的权利来实现的。在此基础上,又将公民为城邦所尽义务与所享权利直接挂钩,将平等与不平等相结合,依此来调解公民内部关系。所以梭伦改革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极大地削弱了贵族的势力,使平民在经济上获得了解放和独立地位,提高了他们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扩大了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使雅典由贵族政治转变为以中产阶级为社会基础的温和民主政治。梭伦改革更为重大的意义在于,它奠定了后来雅典发展方向的基础,使它不是像斯巴达那样变成一个平均主义的、封闭的、崇尚服从和纪律的国家,而是发展成为具有多样性特征的、开放的、灵活的社会,一种尊重民主、法治和个人独立自由的政治秩序。当雅典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时,梭伦以非凡的政治智慧,把它引到了较为开明、进步的方向,使它终于发展成为希腊世界最伟大的城邦。
五、克里斯提尼改革——民主政治结构的确立
梭伦以中庸的精神实行改革,力图使贫富双方各得其所。但改革的结果却使贫富双方都不满意。富人因为废除债务受到了损失而不满,穷人因为没有实现重分土地而不满。所以,梭伦改革之后,雅典的党争继续发展。梭伦改革后第五年,由于党争激烈,雅典竟然选不出执政官了。后来,各派达成妥协,选举了十个执政官,其中五个选自贵族,三个选自农民,两个选自手工业者。尖锐的党派对立和敌对双方势均力敌,使梭伦建立的民主机器几近于瘫痪。现在只有超脱于这几派之上的强有力统治才能摆脱这种危险的普遍混乱状态。公元前560年,因战功而声誉卓著的山地派领袖庇西斯特拉图发动政变,夺取政权,建立了僭主政治。庇西斯特拉图的僭主政治属于开明专制。他“以宪法形式,而不采取僭主作风,处理公共事务。”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17页。梭伦所制订的法律,他大都保留下来,并且率先遵守。比如当他被控犯了谋杀罪时,他依然接受传讯,到元老院去受审,为自己辩护。他采取的政策既讨好贵族,又讨好平民,使双方大多数人都拥护他的统治。特别是他采取没收逃亡贵族土地分给农民,扶持贫苦农民发展生产,巩固小农经济,发展工商业和文化事业的政策,使雅典跻身于一流城邦之列。但是,他却剥夺了公民的政治权利。他解除了人民的武装,引导他们离开城市,散居乡村,专心于耕田做工等私事,而把一切公事交给他来管。这是他的僭主政治与民主政治的主要区别。
公元前527年,庇西斯特拉图死,其子执政。在一起谋杀僭主案发生后,僭主政治暴露出它自私、凶残的本性。僭主开始大举镇压政敌,成为真正的暴君,失去了民心。公元前510年,以克里斯提尼为首的流亡贵族引斯巴达军队干涉雅典,赶走了僭主。推翻僭主统治后,国内贵族派在斯巴达扶持下建立了“三百寡头统治”。贵族统治者试图消除僭主时代所有变革,其中特别要把在僭政时代取得公民权的外邦人从公民册上除名,遭到被剥夺公民权的人民的强烈反对。克里斯提尼在与国内贵族派竞争中失败后,便转向平民。他提出权利平等口号同贵族派进行斗争,得到平民的拥戴。当斯巴达军队按贵族派要求强行解散议事会时,议事会拒不从命。支持议事会的民众举行起义,赶走了斯巴达军队,推翻了寡头政府。平民斗争的胜利,标志着平民在与贵族的力量对比中已经取得绝对优势。公元前509年,他们从国外迎回克里斯提尼,推举他为人民领袖实行改革。尽管克里斯提尼仍然是普通公民而没有成为执政官,但他通过公民大会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领导了雅典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场民主化改革。
梭伦改革后,四个血缘部落没有受到冲击,在雅典政治生活中仍起着重要作用,它是贵族的政治基地。为了削弱贵族势力,扩大公民的范围,克里斯提尼废除了传统的四个血缘部落,代之以十个地域部落。通过这种措施,使不同部落的成员混合起来,以便把许多不属于原氏族成员的外邦人和外邦奴隶编入各部落,并授予公民权,从而扩大了民主的基础。克里斯提尼把全阿提卡划分为30个三一区(trittyes),其中10个在平原地区,10个在山区,10个在沿海。每个地域部落由三个不同的三一区组成。这样,就拆散了原来的三大党派。每个三一区又包含若干村社(demos,德谟)。最初,全阿提卡共有一百多个村社。村社是雅典的基层组织,村长由民主选举产生,兼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宗教职能,公民在本村社登记。克里斯提尼法律规定,所有住在同一村社里的人彼此都是村民,他们不用祖上名字相称,而以村社名字相称,并以村社名字为姓氏。原有血缘部落和氏族只保留了宗教职能。通过这项重大改革,彻底以地域组织取代了血缘组织,清除了血缘关系对政治的最后影响。为了与上述变革相适应,克里斯提尼建立了五百人议事会,代替原来的四百人议事会。新的议事会由每部落选出50人组成,后来雅典的部落又有增加,议事会的人数也有相应的增加,但每部落50人的原则不变。参见PJ罗得斯:《雅典议事会》(The Athenian Boule),牛津,1985,第1页。其权力大于原四百人议事会。它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并负责执行决议,成为雅典重要的行政机构。议事会设常务机构,由每部落议事会成员轮流当值一年的十分之一。当值的议事会成员以抽签方式每天选出一位主席。克里斯提尼还创建了十将军委员会。由每一部落选出一名将军,征集和统帅本部落的军队。其中一人为首席将军。但军事执政官名义上仍为全军统帅。
此外,克里斯提尼还创立了最有特色的“陶片放逐法”(Ostracism)。“陶片放逐法”后为米利都、阿果斯、叙拉古、麦加拉等邦仿行。具体做法是,每年春季召开一次非常公民大会,用口头表决方式决定公民中是否有人危害了公民自由,须加以放逐。如果表决的结果认为有,就召集第二次公民大会,每个人在陶片或贝壳上写上该放逐的人的名字,如某人得到六千以上的最多票数,即被认为是危害国家的人,受到放逐出国十年的处分。陶片放逐法于公元前488年首次实行。创立这种措施意在防止内战和僭主政治,但后来逐渐变成党派斗争的工具。
克里斯提尼改革是对贵族政治致命的一击。它使平民在城邦取得了主导地位,真正的民主政治至此才确立起来。由克里斯提尼改革所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在此后两个世纪中成为希腊世界民主的典范。这次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制的基本结构,后来伯里克利等人在发展民主制方面进行的改革主要不是结构性的,而是在具体操作方面的深化和完善。
民主制度的确立使雅典人民意气风发,蓬勃向上,焕发出巨大的创造力,迅速跃居于最强盛的城邦之列。尤其在希腊人抵抗波斯入侵的危急关头,成为保卫希腊自由民主的中流砥柱。希罗多德谈到克里斯提尼改革后雅典状况时指出:“权利的平等……本身证明是一件绝好的事情。因为当雅典人还是在僭主统治下的时候,雅典人在战争中并不比他们的任何邻人高明,可是一旦他们摆脱了僭主的桎梏,他们就永远地超过了他们的邻人。”希罗多德:《历史》,第545页。
六、伯里克利时代——民主制的繁盛
公元前5世纪中叶,希波战争以希腊人的彻底胜利而结束。雅典是希波战争中希腊军队的实际领导者,做出了最大的贡献。战后,它成为希腊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成为头号海上强国和“雅典帝国”(以雅典为首的城邦联盟)的统治者。生产和贸易的发展带来丰厚的财政收入,加上帝国各盟邦的贡款,使它的财富迅猛增长,国库充盈。这种情况对雅典的政治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文化事业的高度繁荣和对外交流的扩大,也改变了雅典的社会风尚和人民的精神面貌。平民是雅典海军的主体,他们在战争中表现出色,为赢得战争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战后雅典由陆上强国变为海上强国,也提高了平民在国家事务中的地位,因为水手主要由平民充任。战争的胜利和雅典获得的伟大地位,更增强了他们作为城邦主人翁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他们把雅典的民主制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从希波战争结束到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之前(公元前449~前431),是雅典社会极盛时代,也是民主最繁荣的时期。这时期民主派领袖是厄菲阿尔特和伯里克利。他们相继领导了一系列民主化改革。其中伯里克利最为著名。他在公元前443~前429年间连续执政,成为众望所归权势极大的政治领袖。历史上把这个时期称为“伯里克利时代”,把这个时期雅典的民主称为“伯里克利民主”。
1元老院的改革希波战争期间,元老院以其良好的表现而赢得了人民的尊敬。希波战争结束初期,元老院一度恢复了统治地位,主持国政。但是,战后平民的民主情绪不断高涨,他们不能容忍元老院的寡头统治。公元前462年,厄菲阿尔特当选为人民领袖,他在公民大会上提出一系列法案,剥夺元老院专横的监察权和大部分司法权,把它交给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陪审法庭等民主机构。作为雅典唯一不由公民选举产生,也不受公民直接监督的政治机构,元老院仅保留审判凶杀放火案和监督宗教仪式的权力。从此,元老院在雅典政治体系中已经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
2公职津贴和抽签选举继厄菲阿尔特之后,伯里克利又领导人民进行改革。伯里克利对政治组织没有重大改变,但他采取了一些关键性措施,完善民主的实际运作机制,把权力集中到公民集体手中,进一步开放政权,使公民能够充分地、广泛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伯里克利时代确立的民主制度达到了雅典民主政治发展的顶峰。此后,除四百寡头和三十寡头统治时期外,直到马其顿统治时期为止,没有发生过重要变化。伯里克利扩大民主的一项关键性措施,就是实行公职津贴制度。此前,雅典的公职人员没有任何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有钱的上层公民才有可能长期担任公职,下层公民被排除在外。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虽不受财产资格限制,但下层平民忙于劳动糊口,很难经常放下工作来参加公共生活。为了广泛吸收下层平民参政,雅典从国库中开支,凡参加公民大会、陪审法庭以及当选为执政官和五百人议事会成员者,国家发给一定数量的津贴。〖ZW(〗公职津贴的款额,参见A约翰斯:《雅典民主》(Athenian Democracy),巴塞尔,布莱克威尔,1977年,第5-6页。这个时期,各级公职的财产资格限制事实上已失去作用,国家公职对所有等级的公民开放。除十位将军(公元前4世纪财政紧张时又有少量财政官员)外,所有公职人员都从经过资格审查的公民中由抽签选举产生。雅典人认为投票选举也是不平等的,因为大家的实际任职机会不均等。投票选举是贵族制的,抽签才是民主的选举方式。除将军可无限期连选连任,五百人议事会议员可连任二年外,所有公职任期都在一年以内,不得连任。有的公职甚至一人一生中只能担任一次。通过这些措施,每个公民都能够经常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都有平等的机会担任公职。政治生活成了公民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全体公民内部充分实现了政治权利的平等以及“主权在民”、“轮番为治”等政治理想。正如伯里克利所说:“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淹没无闻。”“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就是那些最忙于他们自己的事务的人,对于一般政治也是很熟悉的——这是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ZW(〗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130、131页。特别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全体公民都撤进城内,他们开始完全靠服兵役和担任公职为生。治国和作战成了雅典公民的主要工作。
3公民大会在公职津贴制度实行后不久,公元前445年,根据伯里克利提出的法案,只有父母双方都是公民的人才享有公民权。伯里克利对公民资格给予严格限制,这是与公民权利扩大相一致的行为。公民们不愿意其他人分享他们的特权。从这时起,公民团体变得更加封闭。公民年满18岁时到所在村社登记,由村社和议事会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编入队伍,进行军事训练和国内守备、巡逻。两年以后,便成为全权公民。公民权被视为一种荣誉,也是享受其他权利的依据。每个被授予公民权的人必须宣读公民誓词,表示决不污辱神圣的武器,不在战斗中抛弃伙伴,捍卫一切圣物和圣约,决不削弱而是要增强祖国的力量和光荣,理性地服从政府和法律,并反对企图破坏法律或不服从法律的人及其行为,尊崇祖国的神坛等等。 由全体公民参加的公民大会是城邦最重要的权力机关。它有权讨论、制定和修改法律,订立条约、决定和战。它不仅制定一般性政策,还经常就政府工作的具体细节作出决定。它选举将军等部分公职人员,监督、罢免和制裁各种公职人员。每年的十分之一的时间内,公民大会召开四次,如情况需要,可召开特别会议。会场设在市内的露天广场。会上讨论五百人议事会提交的议案。每个公民都可以发言,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提案。会上常有激烈的辩论,气氛活跃,高潮迭起。讨论之后,以举手的方式表决。个别问题如决定放逐、判决等,用陶片、豆粒、小石块等进行秘密投票。
4五百人议事会这个机构没有重大变化,但其职权却有所增减。从前议事会享有判处罚金、监禁和死刑的权力,现在这些权力已转交给陪审法庭。凡经议事会审判的案件,也都可以上诉到陪审法庭。自从公元前462年元老院的权力被剥夺后,许多权力转交给了议事会。它为公民大会准备提案、日程,如未经议事会列入议程表和正式公布,任何动议都不能直接提到公民大会上。这就排除了随机性决定的可能。议事会还安排官吏的选举,审查官吏的资格,并对在职官员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此外,它还直接管理大部分行政事务,负责财政和税收、管理舰队和武器、统辖行政机构和低级官员、接待外交使节等,事实上成为雅典的政府。
5陪审法庭陪审法庭创于梭伦改革,但只有到这时它才成为最重要的民主机构之一。其地位与公民大会相当,被认为是雅典民主制度的“拱顶石”。陪审员每年选举产生,年满30岁以上,不曾欠国库的债和不曾失去公民权的人,都可通过抽签选举进入陪审法庭。陪审法庭总人数有六千人之多,经过宣誓后分配到十个陪审法庭中执行公务。另余一千人为后备,遇缺即补。每个陪审团最低不少于201人(私法案件),通常多达501人(公法案件)。遇有重要案件,由两个或三个陪审团合庭审理,人数可达一千以上。这是历史上最民主的司法机构。根据雅典人的观念,人数众多的法庭可代表民意,抵抗个别人物的权势,免受贿赂。陪审法庭经常开庭。除少数凶杀案和其它少数罪案外,这种例外有宗教上的原因。一切民事和刑事案件都由它来审理。它是雅典最高上诉审级,也是一些重要案件(如国事罪、渎职罪等)的第一审级。某一案件归哪个陪审团审理,是在庭审的早晨抽签决定的,以防当事人对陪审员施加影响。审判公开进行,允许两造辩论。法庭首先就是否有罪进行表决,如表决认定某方有罪 ,则由当事人双方各选择一种惩罚,然后法庭再进行一次表决,从中选择一种惩罚。陪审法庭以全体人民的名义判决,不得上诉。陪审法庭不仅处理私人争讼,也对政治事务做出裁决。它有权审查和否决公民大会的立法或废止原有法律的决定。如公民大会作出废止旧法律的决定和通过一项新法案,必须由陪审员组成的特殊的法制法庭进行审查。只有法制法庭批准后,立法的手续才算完成。即使法律已获批准,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向陪审法庭提出违宪起诉。接到起诉后,陪审法庭对该法律进行审查,如它否决该项法律,该法律即被撤消,法案的提议者还要受到惩罚。通过这项权力,陪审法庭也具有了重要的参与立法的功能。政治审判在雅典非常频繁。尤其到公元前4世纪,出于政治目的而对违法法案的起讼常常出现。这样一来,陪审法庭几乎相当于当代美国的“最高法院”。此外,陪审法庭还审理公民在公民大会上发言被指控为叛国和“欺骗人民”罪的案件,受理公职人员的挪用公款和渎职罪。国家官吏任职前,要由陪审法庭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卸任后,要向陪审法庭汇报工作。陪审法庭要对其帐目和所经手的公款进行检查。
6十将军委员会十位将军属军事人员。由于该职务的特殊职责,所以,它的产生方式与其他官员不同。将军不是由抽签而是在公民大会上举手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任职须具备一定财产资格,因该职位无薪俸。这些要求被视为对贵族原则的必要让步。如前所述,此时的雅典人认为投票选举是贵族式的,而抽签选举才是民主的。前者人们只选举有名声有地位的人物,富有和门第显赫者才易当选,后者则机会均等。事实上,将军通常是富有和门第高贵的人。在公元前4世纪时,只是偶尔有过一两个职业军人当选此职。A约翰斯:《雅典民主》,第3页。希波战争前,全军统帅由军事执政官担任。希波战争后,转由将军担任。由于其它官员一年一换,而将军却可无限期连选连任,特别是战争频仍,战争胜负决定国家命运,战争问题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问题,使战功卓著的将军们往往成为国内最有权势的人物,左右政局,影响政策的制定。所以将军的权力不断扩大,逐渐排挤了执政官,控制了最重要的行政事务。首席将军往往成为事实上的政府首脑。不过,将军受到公民大会的严格控制和监督。一年中要通过十次信任投票,如在投票中遭到否决,便须到陪审法庭受审。
7执政官九个执政官的职权发生了较大变化,其大部分行政权转到将军和五百人议事会。它成为处理一些日常行政事务的机构。其大部分司法权转归陪审法庭,它只保留了判处小额罚金的权力,并负责安排陪审法庭的日程,担任陪审法庭的主席。由于执政官失去了其重要性,原有的任职资格限制也不被遵守。事实上,各等级公民都可通过抽签担任此职。
这就是雅典极盛时代的民主。它是几百年间雅典平民不断斗争和杰出的政治家不断推动改革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也是希波战争后雅典特殊历史条件的产物。它真正实现了公民内部政治权利的平等,参政机会的均等,使全体公民最大限度地和尽可能直接地参与国家管理,行使主人的权利,使公职人员受到严格地民主监督。雅典成为名符其实的公民自治团体。它在操作方法上虽然显得有些粗糙幼稚,然而它是真诚的、真实的民主。在这种政治制度下,公民发挥出高度的主动精神,整个社会焕发出空前的活力,达到了整个希腊世界,乃至整个古代社会民主的顶峰。
七、雅典民主制的终结
雅典的民主制有其致命的缺陷,这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暴露出来。首先,雅典高度发达的民主制度是一种非常奢侈的民主,它带有“寄生”性。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参见A约翰斯:《雅典民主》,第5-18页。它的庞大的公职津贴开支不仅依靠对国内奴隶、外邦人的剥削,而且依赖各同盟国的贡款。为了强迫各盟邦交款,雅典与许多盟邦的关系十分紧张。在战争中,经常有一些盟邦背叛它而投靠斯巴达。另外,公民的广泛直接参政做过了头,便降低了国家管理的水平。对平民治国能力的盲目崇拜以及平民群众权力的无限膨胀,使国家失去了有效的制衡机制。在伯里克利时代,公民的无私精神和爱国热情支配着他们的政治活动,作为民众指导者的政治领袖廉洁、正直,具有远大眼光和非凡的才能。民主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它的优越性而避免了它的缺陷造成的危害。但是,伯里克利去世后,一些怀有个人野心的政客成了民主派的领袖,他们惯于顺风使舵,哗众取宠,把个人和党派的利益置于国家之上。优秀的公民在不断的征战中大量死亡,不啻是国家大出血,使之元气大伤。长年残酷的战争生活和战争中发生的大瘟疫,也侵蚀了公民的品性,败坏了公民的道德,从而消蚀了民主的精神支柱。同时代的史学家修昔底德对那场瘟疫给雅典人的精神状态和社会风气带来的巨大影响有生动的描述。参见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137—143页。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残忍蛮横之风开始弥漫。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制脱离了常轨。它的错误的决策首先导致了西西里远征的失败,而后终于完全败给了斯巴达。
伯罗奔尼撒战争末期,在遭到一系列惨败陷入窘境之后,雅典被迫于公元前411年建立了寡头政治。具有政治权利的人限制在五千人,取消大部分公职人员的津贴,成立四百人议事会主持国政。公元前410年,雅典海军取得胜利,民主制度重新恢复。公元前404年,雅典战败投降,被迫接受斯巴达提出的十分苛刻的条件,其中包括废除民主政治。雅典投降后,在斯巴达的支持下,建立了三十寡头统治。公民权仅限于三十寡头指定的三千人。公元前403年,流亡在外的民主派军队推翻了寡头政府,雅典重新恢复了民主政治。
重新恢复的民主政治已失去了原有的内在精神,但在形式上与伯里克利时代没有重大差别。这种民主制又维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它表明雅典人的民主精神已经根深蒂固,虽经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失败和两度寡头统治而仍然能顽强地生存下来。这个时期的雅典虽失去了昔日的威势,但仍然是希腊的文化中心和较强大的城邦之一。
雅典民主制的终结不仅由于内部的衰败,还由于马其顿的强权。公元前338年喀罗尼亚战争之后,希腊各邦沦于马其顿统治之下。雅典也失去了独立城邦的地位,变成马其顿统治下享有一定自治权的城市。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死,雅典起义反抗马其顿,但以失败而告终。从此雅典便一蹶不振。公元前322年起,在马其顿的操纵下建立了寡头政治,公元前2世纪中叶,随着罗马战败马其顿,雅典也被并入罗马版图。这个曾经取得辉煌成就的伟大城邦此后就逐渐在历史舞台上消声匿迹了。
然而,雅典留给后世的政治文化遗产是无与伦比的。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像只有数十万人口的雅典那样对人类的政治发展作出过如此重大的贡献。它的一系列改革及其所实行的制度,是民主、法治和自由理想的伟大实践。它的成就使此后世世代代为进步和人道政治理想奋斗的仁人志士钦慕不已,成为他们汲取力量和智慧的永不枯竭的源泉。甚至雅典的敌人和征服者,如斯巴达人、马其顿人、罗马人,也对它的伟大成就十分崇敬。当雅典落入他们手中时,他们往往也会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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