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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胡战史之天水之战◇

  第一章 迷小剑

  王绝之醒来时,还以为置身鬼域。

  一个个瘦得像皮包骨的人,有男有女,也有小孩子,看起来轻得飘飘荡荡的,似乎连魂魄也飞走了,在街上行色匆匆的走着。他们的衣衫破烂到几乎无法蔽体,有的人索性不穿衣裤,赤裸着身子;可是由于太瘦了,男的阳物缩得消失了,女的乳房也缩得消失了,脱光了也分不清是男是女。

  这里的人——如果他们也算是人而不是鬼的话,很少是“齐全”的,不是缺条胳臂,就是缺少了眼耳口鼻之类。

  断了一条腿的人,以一根剥光树皮的粗树枝作拐杖;双腿都断的,不是以手拿着两块砖头代替腿走路,就是在地上爬,爬得十分忙碌、十分快。

  难以言喻的腐臭味弥漫在空气中,这大概是蒸发的汗、不洗澡的人、倒在街上的尸体,加上一股股悲愤的心情凑合起来的臭。如非王绝之的肚子已经空空如也,嗅到这恶臭味,早就大吐特吐起来了。

  但此刻他只能够吐出胃水,酸酸的、苦苦的,就像这里的人生。

  王绝之把胃液吐得干干净净,差点连胃也吐了出来,小腹的伤口因为身体抽动而隐隐发疼。他忍住痛楚,打量四周环境。

  他置身在一间破烂败朽的茅舍里,四周的砖墙不见了一小半,覆在屋顶上的茅草也不见了一大半,至于门,可说是完全不见了,能清楚看见在门前一具具来来往往会走的骷髅。

  王绝之竭力回想:我昏迷前……是了,我昏迷前明明与大伙一起抵抗鲜卑拓跋族的攻击,以为必死无疑,怎么会来到这个地方?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他摸摸小腹上的伤口,伤口处结了一层鲜血凝结成的疤,微微凸了出来,一摸之下,疼痛难当。这伤口是被封山的十三名蒙面人所伤,可见他的记忆并非梦中幻觉,而是千真万确的事。

  这时,有两个人进茅舍。由于这里的人实在太瘦了,瘦得分辨不出样子,以王绝之的眼力,也难以分辩出这两人是老是少、是男是女。

  其中一人道:“王公子,你醒来了。觉得伤势怎么样?”

  王绝之觉得这人有点面熟,脱口而出:“你是易容!”

  易容,就是天下三大名剑中排名第二的“易容神剑”,剑法之高,在祖逖之上!

  他原来的名字在江湖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据说好像也姓易、不过江湖中人称他“易容”,却是因为他天下无双的“易容之术”,他以草木竹石、普天之下的任何东西皆能使出横扫天下的神剑,可算神乎其技。

  所以称他“易容”指的不是人的脸貌,而是指他的剑法!

  当日以一块大石头使出精妙剑法,力杀十三名蒙面箭手的怪人,当然就是易容!

  三十年前,易容是江湖中有名的美男子,仪表出众,不知倾倒了多少深闺少女——倾倒之后,自然更勾引了不少。这位号称“今世宋玉”的英俊之士,怎地变成了眼前这个比竹竿还要瘦的怪物?

  王绝之倏地灵光乍现,心想:这里便是天水!石勒的军队围困天水多时,他们不得米粮进肚,自然变成了这副样子。见到一代名剑变成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他不禁有些恻然。

  易容苦涩一笑,“王公子好服力。我变成了这种模样,你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王绝之前头望向易容身旁的人,心头一凛,视线久久不能移开。

  易容虽瘦,但只要多看一眼,便可看出他的目光慑人,颀长的身形随便一站,犹如渊亭狱峙般的气势逼人,一看便知是一名绝代高手。可是他身旁的人,眼睛既不是特别亮,身形也不怎么高,整个人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跟街上来来往往的饥民没有任何分别。

  可是,再看下来,这人像是有一股吸引的魔力,望着他,似是望着一尊宝相壮严的佛像,教人不由自主泛起崇敬之心,欲折服在其脚下。

  这究竟怎么样的气度?

  那人道:“王公子,多承高义援手助天水,害得你差点命丧于此,真是过意不去。”他的语气平和,却充满亲切、诚恳之意,令人心生舒服之感。

  王绝之盯着他,一字一字的说:“迷、小、剑?”

  那人颔首道:“不错,我就是迷小剑。”

  除了迷小剑之外,普天之下,还有谁有这般的风范、有这般的气度?

  只有迷小剑!

  王绝之轻叹道:“江湖流传迷小剑是当今的大英雄,说得神乎其神,今日一见,似乎还是闻名不如见面!”

  迷小剑微笑道:“琅琊狂人王绝之,难道江湖上的流传又不是神乎其神了?”

  王绝之摇头哺喃道:“差得远了,差得远了,我实在想不到,名震天下的羌人党酋豪迷小剑,竟然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这话说得没头没脑,让人猜不到他所说的“是这样的一个人”究竟是何意思,但迷小剑却明白了,语气平和的说:“人世间之道,德者为王,力者为霸,石大将军使的霸道,我使的是王道,各有所走的路途,王公子何以为怪?”

  这话也是说得没头没脑,可是王绝之也明白了。他叹道:“霸道究竟不如王道,我王绝之真是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口中说出“五体投地”后,居然也真的匍伏地上,恭恭敬敬叩了三记响头。

  无论一个人对另一人如何佩服,也绝不会佩服到跪地叩头的地步。这王绝之号称“琅琊狂人”,莫非真的是个疯子?还是不知伤了那条筋络穴道,竟尔变得疯了?

  迷小剑却半点也不觉得奇怪,坦然受了三记响头,淡淡的说:“你丢失我的粮车,所以向我叩头赔罪。那你因帮我运粮而受重伤,我岂非也该叩回你三记响头,以表歉意?”

  王绝之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摇头道:“这倒不用。我此行并非应你所求,而是受了金季子所托,并收下金季子的金子作为酬劳,就算是战死了,也是我活该,与你无关。”

  在两人对话间,易容只是垂手站立一旁,默不作声,像是一名恭谨的仆人。如果告诉任何一位江湖人,昔日风流倜傥、快意恩仇的易容神剑变成了微不足道的随从,即使是砍掉他们的头再装回脖子,也没有人会相信。

  王绝之心念一动,忽然想起当日烧毁粮车时,见到粮车内的情景,本欲出口相询,却又不知从何问起。

  迷小剑道:“王公子,你且在这屈就歇息一晚,明天一早,我派军队恭送公子出城。”

  此刻天水正遭十万大军围困,迷小剑轻描淡写的说“恭送公子出城”,不知意味了多少场血腥惨战。

  王绝之环目四顾,见到周遭一片愁云惨雾的鬼域情况,心中一酸,冲口而出:“我不走!我要留下来,跟你们一起抗敌!”

  王绝之武功盖世,若是得到这强力臂助,对于羌人党突破天水之围大大有利。岂料,迷小剑听了他的话,却是毫无欢喜之色,淡淡的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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