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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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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姊!我还好,这会儿我心里已经想通了,觉得精神也振作多了,倒是我娘那儿,恐怕还非得你自己去一趟不可,因为那儿是座谢绝人世的尼庵,等闲不准男客进去,也不容人前去探亲,大姊的朋友可能在门外就被挡了回来,普通就是家人女客前去,也不一定能见到面,在那庵里修行的人,都是在佛前立誓,断绝世情,一意虔修……” “那我前去能见得到吗?” 霍小玉道:“前一次我曾经跟主持的那位妙善师太谈过,她对大姊倒还有个耳闻,可能也是大姊以前的朋友。” “哦,这个我倒不知道,我的朋友中没有女尼呀。” “也许是大姊以前的朋友,后来才出家的。” “这倒可能,她以前也是江湖中人了。” “不知道,我没有详问,也没人知道,不过看样子她是练过武功的,不管多冷的天,她始终是一件单薄的袈裟,而且在山路上行走,健步如飞,终南山很荒僻,有时三五歹徒,看见庵中都是女流之辈好欺,半夜逾垣而入,意图胡作非为,结果都被一颗颗的钢弹丸打伤了膝盖,受伤不起,结果还是庵中的人救了他们。” “是那庵主发弹的吗?” “据娘说庵里其它人都不清楚,贼人来的时候,大家都在殿里做夜课,只有庵主一人在她自己的静室中,再也找不到别人了,大殿中的人都没动,不可能发弹,这是菩萨保佑,显灵退贼。” 贾仙儿笑道:“这倒妙,那位庵主很有意思,纵使她自己没有放射弹丸,也很可能是别的过路的江湖侠士,路见不平而帮助她们呀,她居然就一口咬定是菩萨显灵了,可见她根本是知道弹丸何由何而来,故托神助而已。” 霍小玉点点头道:“是的,所以我必须要大姊亲去一趟,如果在门上不获见面。大姊还得辛苦一下,跳墙进去找到我娘,无论如何接她下来一趟。” 贾仙儿想了一下道:“善用弹丸的江湖女杰,早年是有一个神弹子章五姑,这几年突然失去了音讯,不知那庵主是不是她,如果是她,我倒是真该去见上一面,因为我们以前情逾姊妹,最是莫逆,这些年来我一直也在找她的人呢,想不到她倒出家了。” 说着她又安抚了霍小玉一阵道:“我这就动身,天亮前后就赶到终南山,找到了伯母,我背着她下来,要是够运气的话,明天夜间,我就能陪着伯母上你这儿了。” 霍小玉道:“那有这么快的?” “不过才几百里路,我的黑卫追风代足一半,我再拔脚飞踪一半的路,比什么都快,而且这也没什么了不起,我们练了几年的武功,高来高去,直上千寻,也只是一口气的事儿,一座终南山算得了什么,只希望老天爷别刮风下雪,那对我没影响,回程时,怕因此耽误了伯母,我总不能背着她在大风雪里猛赶吧!” 霍小玉道:“辛苦你了,大姊,慢慢地走好了,两三天都没关系,可别太累着你了。” 贾仙儿笑道:“别再呕人了,这就叫累了,跟你们家那位魔王挑我的事儿好多了,有时候他得了消息,请我去截阻一封京师发出的文书,书上有一位大员的亲笔供状,只要得到那封信,就可以攀倒那位大员,我得到了消息,已经晚了两天,送信的信差是骑用官方的驿马,几乎也是日夜不停的在飞驰,我足足化了三天三夜,追下三十多里去,总算及时地截下了那封信,如果再晚个片刻,那封信送到了目的地,对方阅后一烧,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一次才叫奔命呢,只差没把心从腔子里跳出来,结果事后那位魔王连谢都没谢一个字儿,倒好象我是应该的。” 浣纱道:“大姊!我家的魔王是谁?” 贾仙儿道:“就是十郎,他专会找人麻烦,支着我跑东跑西,连黄衫客都说我着了魔。” 浣纱道:“爷是太不应该了,大姊既不在官,又不吃俸,没理由管这些事的。” 霍小玉笑笑道:“这当然也只有大姊才办得了,何况每办一件事,不知要造惠多少百姓,比行侠除一个恶人功德大上不知多少倍,十郎知道大姊是非常人,心情思想与常人不同,才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事相烦,要是说声谢谢,反倒俗气了。” 贾仙儿高兴地道:“妹子,瞧你那张嘴,简直跟十郎是一个论调,说到我心里去了,为了你这一番知己之情,老姊姊也要为你卖上一次命,好了!我走了!” 不速而来,说走就走,影子一飘,就不见了人,浣纱道:“贾大姊这一身本事实在叫人钦佩,这副热心也着实叫人感动,她到底是个侠客……” 霍小玉轻笑一声道:“不错!她是个女豪杰,只可惜早生了几年,比爷大上了十几二十岁,否则的话,那位黄大侠也轮不上这个福气,娶到这位女飞卫了。” 浣纱一怔道:“小姐,你说什么呀?” “傻丫头,我说的又不是胡人的番话,你难道听不懂?” “我懂是懂,可是又感到迷糊,小姐,你的意思是贾大姊对我们爷也有情,那怎么会呢?” “怎么不可能,贾大姊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雄心万丈,就跟男子汉一样,以前心目中只看得起一个黄衫客,委委屈屈地嫁过去做个侧室,黄大侠要她放弃一切,老老实实在家,那是她最无法忍受的,这是一。黄大侠生性恬淡,不近功利,那是合不来的第二个原因……” “贾大姊也不是冀求富贵的人呀!” 霍小玉笑道:“江湖游侠,不为荣利所动,却免不了受名缰所羁,贾大姊是值不甘于平淡的人,她要是别人的尊仰祟拜,十郎摸准了她的心,投其所好,专挑一些她喜欢的事让她去做,她怎不引为知己呢!” “那可不是什么男女之情呀!” “男人跟男人,知己之情可以舍命以赴,尤其是江湖侠士,为朋友拋头颅,洒热血是常有的事,至于男人与女人之间,就更微妙了,她对十郎的感情说不上是男女之情,但也不全是朋友,这一份情在彼此心里……” 浣纱道:“小姐,你越说我越胡涂了,既不长情人,又不是朋友,到底是什么呢?” 霍小玉苦笑道:“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这份情在若有似无间,虽然不会假男女之情以表示,却比男欢女爱更为恒久有力,任何人若是伤害了十郎,她都会去拚命。任何艰危她都在所不辞,但是她本人对十郎却一无所求,只要能为十郎做点事,尽点心,就是她最大的满足了!” 浣纱的确难以理解这种感情的,但霍小玉却是深深地了解到,这是人间的一种至情,也是最崇高最珍贵的一种奉献的感情,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有这样的一个人在照顾十郎,我撒手离去也放心了否则我真有点悬心,十郎他的年纪太轻,发迹太早,锋芒太露,在他未来的岁月中,不知将会开罪多少人,树下多少的仇敌,假如没有一个有本事的人去照料他,实在是太危险了……” “小姐,你自己病成这个样子,还要为别人去操心。” 霍小玉的脸色一沉:“浣纱,十郎不是别人,是你我的一切,将来我死了,他就是你的一切,一个像十郎这样的男人,是值得我们为他如此的,像贾大姊那样的人都能为他贡献出自己,更何况是你我,以后不许这么说了。” 浣纱没有再分辩,她的心中也建立不起这样一份情操,因为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无法像贾仙儿那样去激赏李益的优点,更因为她的一份感情都贯注在霍小玉的身上,再也无法匀出第二份来给李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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