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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益跳动的心安定了下来:“十一娘,你决定了?”

  “当然决定了。否则我就不告诉你地址了。”

  “你不会怪我太绝情吗?”

  鲍十一娘艰涩地一笑道:“站在自私的立场,我当然有点怨怪的,但为小玉设想,我不但不会怪你,而且还会感激你,十郎,老实说,如果你刚才表示有一点脚踏两船的意思,我就放弃为你们撮合的打算,净持姊是我最知己的姊妹,小玉叫我鲍姨,我也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地宝贝,她是个经不起打击的孩子,你负了我没关系,如果负了她,无异是要了她的命,我因为前生作孽,才落得今生颠沛,因此我不敢再作孽,使下辈子还沦落娼家……”

  李益心中一喜,自己这一注是押准了。他很得意,很少有人会这样做或敢这样做的,要眼前的情妇去介绍另一个女人,而且毅然表示要断绝前情,但对鲍十一娘太了解,所以大胆地作了这个假设,果然成功了。

  但他没有把得意放在脸上,反而庄严地道:“十一娘,你应该了解我是怎么一个人,我可以向你发誓,如果我日后负心小玉,就罚我此生永远孤独,永远得不到爱情。”

  鲍十一娘噗嗤一笑道:“这倒是一个新鲜的咒誓,我从来也没有听见过这样赌咒的,为什么你不说天打雷劈呢?”

  李益神情一正,说道:“因为负心之罪不至于此,这表示我立誓的诚意,如果我发重誓,那就是虚伪了。”

  鲍十一娘笑了笑,道:“永远孤独,得不到爱情,这也不能算惩罚呀!”

  李益叹道:“你在长安的见识多了,这种例子也不少,一个人如果永远生活在孤独与没有爱情的生活中,那种痛苦是长期的精神折磨,尤甚于天打雷劈。”

  鲍十一娘被他感动了,点点头,道:“十郎,我相信你的诚意,希望你不要辜负我这片撮合的苦心,更不要忘记今日的发誓,举头三尺有神明,老天爷会记住你的话的。”

  一阵风来,将树叶吹得瑟瑟作响,也使李益身上起了一阵透骨的凉意,不信鬼神的他,居然有了毛骨悚然的感觉,而鲍十一娘已经整理衣衫,准备要走了。

  李益忽然感到恐怖,连忙道,“十一娘!别走!”

  鲍十一娘见他脸色苍白,不禁诧然道:“十郎,你怎么了,是不是那儿不舒服?”

  午后的炎阳正烈,李益居然全身瘩栗,扑上去抱住了鲍十一娘,颤着声音道:“十一娘,求求你多留一会儿!我怕,刚才那一阵怪风吹得我好害怕!”

  鲍十一娘温顺地拍拍他的肩膀,神情肃穆地道:“那阵风是很怪,你们读书相公不信鬼神,可是冥冥之中,的确是有鬼神存在的,那是老天爷记下了你的誓言,警告你不要欺心,人可欺,鬼神是不可欺的。”

  李益身子颤了一颤道:“我说的是真心话!”

  鲍十一娘道:“是的,我相信,正因为你诚心,所以才有灵异,可见你跟小玉这段姻缘是由天注定了,因此我也要快点走了,诚心诚意地替你办事去,如果我再跟你厮混下去,连鬼神都要怪我欺心了,记得明天午时,在胜业妨古寺门口等我,再见!”

  鲍十一娘走了,走得很快,她似乎也被那一阵风吹得心头发毛,不敢再留在那间屋子里了。

  李益呆呆地坐着,天色变得很快,忽地一片乌云盖住了日光,接着银蛇似地闪电交错,雷声隆隆中,豆粒大约雨点哗哗地洒了下来。

  暑夏的雷雨原是司空见惯的常事,但这阵雷雨却扫去了李益心头的恐惧,对那阵怪风也就有了解释。

  风师为雨部先驱,是那阵风吹来的雨。

  何况他确是诚心诚意地发誓的,至少在发誓的时候,他没有准备作一个负心人,因为霍小玉的条件并不苛刻,完全是他能接受的。

  也是,他又把那首诗稿翻出来,重新吟哦着:“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他的脑子里,开始描绘一个美丽的影子,更回味着霍小玉对他的评语,以及他敏锐的观察,细心的体会。

  作这首诗时,原是一时灵感之作,他自己很得意,但没得到多少好评,不像其他那些作品被人啧啧称颂,他经常为这件事感到抱屈与不快。

  没想到一个深闺弱质,竟然成为他遥远的知己!

  这难道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吗?

  还没有见到面,他已为这个女孩子神飞魂驰了。

  忽然,他想到明天的约会,第一面必须给人一个好印象,霍小玉是王府的遗孤,郑净持是霍王的爱妾,她们是见过世面的人,不同于一般。

  他该穿什么衣服呢,不能太华丽,那会被认为俗气,也不能太寒酸,那不合世家子的身份。

  该送点什么礼物呢?是不是该雇一批跟班呢?

  他简直发愁了,初到长安时,他也曾去拜访过不少权贵世家,都没有像今天这样费周章,紧张不安过。

  实在是没有办法,他只好把李升找来了,这件事是不能瞒着李升的,而他也急需李升为他安排个主意。

  李升是个很热心的老人家,对这件事很热心。

  李益开始跟鲍十一娘来往时,李升是反对的。他不反对少年荒唐,但反对沉溺其中。

  这位老于世故的忠仆对人性了解很深,他更知道李益这个年龄是最难克制的,何况一向在严母的管教下,一旦没有了拘束,就像是一头年轻的乳驹,突然被解开了绳头而被放纵在平原,是绝对无法限制它奔跑飞驰的。

  他更了解,是男人都免不了喜欢这个调调儿,与其临老失足,倒不如少年荒唐,让他多体验经历一下,反而会对他有利,如果等他成功业就之日,更失足沉迷此中,那就更危险了。

  李氏这一族因李升的原故,在京师中颇有人在,李升早年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官府家里混过。对官场中的新闻知道得不少,也曾亲眼见过很多道貌岸然的京官,到了中年后,因偶而涉足花丛而沉溺竟难自拔,最后为之身败名裂,毁去了大好的前程。

  倒是那些少年荒嬉的世家子弟,及入仕途后,竟然稳稳健健地;在功名上刻意追求起来,犬马声色,对每个男人说来都是一种难以拒绝的诱惑,但是这种诱惑毕竟难以持久的,新奇的刺激一旦过去,诱惑力量也就减低了。

  因此只要李益不太过份,李升也就装胡涂了。慢慢的,他对鲍十一娘的前来,反而欢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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