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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六章 风铃下的少妇(2)


  “没有。”叶开显然不想让她知道弯刀阿七这个人,所以他马上又问:“那么她知不知道阿七在江湖上是否闯出名堂了?”

  “她曾经告诉过我,就算阿七在江湖上有了名,他还是不会回来的。”苏明明说;“因为他有了名后,也就有了无奈。”

  “这倒是真的。”叶开笑了,“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了名之后,往往都也会有些无可奈何的事。”

  “一个人出了名,往往会再有另一个想出名的人来找你决斗,然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直到你败了。”苏明明说:“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苏明明顿了一下,又缓缓他说:“所以娜娃又说,阿七如果回来,一定是他死的时候到了。”

  “她既然知道结果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等下去?”叶开说。

  “因为她痴于情。”苏明明的声音又有了淡淡的伤感:“明知道结果是这样,她还是要等下去,一个痴于情的人,就好像痴于剑的人一样,明知道结果是死于另一痴于剑的人,他还是一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这句话的人,还真他妈的了解江湖人。

  月色洒在泉溪上,碧波荡漾,就仿佛溪水里也有无数颗星辰在眨眼。

  月光下,苏明明那双有着淡淡哀愁,浓浓寂寞的眸子在盯着叶开。

  “你呢?你是不是也在等着那永无休止的决斗?”苏明明问:“你为什么不退出江湖是非呢?”

  叶开没有看她,他的目光透过粼粼水波而落在泉水深处。

  “纵然人退出江湖,但名仍在江湖。”叶开苦笑:“想出名的人一样会找到你,纵然你的人在天之涯海之角,在虚元的飘渺间,你一样元安宁的日子可过。”

  苏明明没有再说话,她的人已陷入了沉思,仿佛在咀嚼着叶开这句话的意味,她的目光也转向那清澈见底的泉溪。

  她没有开口,叶开当然更不会说话,在这么宁静美好浪漫的时刻,何必让那些恩恩怨怨无可奈何的事情来破坏这气氛呢?可是就在叶开准备享受一下这情调时,苏明明忽然叫了起来:“你看看,看看溪水上飘着的是什么?”

  叶开立即转头望向泉溪。

  碧波荡漾的溪面上,有着一只鞋子在飘动,是一只很小的鞋子,看样子仿佛是小孩子穿的。

  “鞋子。”叶开说:“好像是小孩子穿的。”

  “快,快去捡——”

  苏明明的这句话还未说完,叶开已掠起,人在溪面上轻轻一点,又回到了大岩石上,他的手里己提着那只小鞋,水珠一滴滴落在岩石上。

  苏明明刚刚急得很,可是此刻她并没有接过鞋子,她只是用一种带有恐惧的眼神看着叶开手上的湿鞋子。

  她为何会有这种表情?这只不过是一只很平常的鞋子而已,她为何会有如此的举动呢?叶开没有问她,并不是他已知道原因,而是他知道苏明明一定会有解释的。

  苏明明果然解释了,在她盯着鞋子看了一会儿后,她才开口:“这只鞋子是三个月前我做给玉成的。”

  这只鞋子是玉成的,而他昨晚就已失踪了,现在有他的一只鞋子飘到这里,那么他一定出事了。

  叶开回头看着那泉水倾泻之处的断崖:“上面是哪里?”

  苏明明也看着断崖,她的声音也有了恐惧:“据说这道泉水是经过‘猴园’的地下。”

  “猴园?”叶开微愣:“猴园就在断崖上?”

  “是的。”

  鞋子是顺着泉水由断崖流下,流到这里,断崖上是猴园,而玉成又是在要去猴园而失踪的,照这样看来,这座猴园里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不可告人的秘密。

  三第一道突破云层的曙光,由死颈的站头上射了出来,天色虽已亮了,但是大地还是一片灰蒙蒙。

  朦胧中的“死颈”,看来就像是一幅水墨,却又比水墨多了一份神秘,一份怪异,一份恐怖。

  伤口虽然疼痛,却已被心中的喜悦而掩盖了,阿七注视着朦胧中的“死颈”,欢欣已上了眉头。

  过了“死颈”,就是拉萨,阔别了三年的拉萨别来元恙吧?布达拉宫的圆顶是否依旧在蓝天下闪闪发光,那些活佛的虔诚信徒,是否依旧不远千里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城里的长街是否依旧充满了那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的酸奶酪味。

  城外屋檐下的风铃是否依旧垂挂着?是否依旧会发出引人思乡的响声?风铃下是否依旧有个人儿在倚窗远眺?她的眸中是否依旧带着淡淡的伤感?想到她,阿七就恨不得立刻飞回到她的身边,他依稀记得当年要离开她时的情景,她没有吵,没有哭。

  她也没有挽留,只是用一种很淡很淡的口气说:“记得拉萨有个风铃。”

  “我一定记得。”当年阿七很肯定他说:“只要我的梦想一实现,我一定会回来。”

  那时的阿七还是一个充满抱负的年轻人而已,以为江湖就像他家的客厅一样很好走动,对于梦想就仿佛几时的诺言般有信心。

  等他带着梦想、抱负和一把弯弯如月的弯到江湖上时,他才知道江湖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梦想”后来虽然实现,但人却已变了。

  不是变心,不是变坏,而是变得“怕事”,变得不敢回家,因为他随时随地都要预防一些怀着和他当初一样的心理的人来找他决斗。

  他怕回来家后,会连累到她。

  一次不敢回去,两次不敢回去,三次四次……久了就更不敢回去了。

  “江湖越走越怕”,这句话虽并不完全正确,却也有它的道理在。

  阿七知道这一辈子大概已无法回家,因为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死人回不回家都已无所谓了。

  ——真的无所谓吗?江湖上的大侠客大名人英雄好汉,并不像传说中一样过的挺惬意,他们和平常人一样要生活要吃饭要玩要喝要花钱。

  没有收入,又怎能花呢?这些侠客名人英雄好汉又不能去偷去抢,于是有的人就开始“兼差”。

  兼差的行业中最好的当然就是“职业杀手”。

  在人类所有的职业中,历史最悠久最无奈的职业,就是杀手,也是男人最原始的一种职业。

  甚至比女人生育还来得古老。

  干杀手的钱虽然赚得多,但大多数是悲剧人物,因为他们“出任务”时,随时随地都会有“死”的可能,而且还要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有时接到的任务是刺杀自己的亲人,那时不但不能迟疑,还要连眉头都不能皱一下。

  杀手不但要六亲不认,而且必须冷酷无情,更要绝情,决不能有一点儿女私情,也不能有天伦之情。

  绝情绝义、残酷狠暴、冷血无名,这些都是干杀手的必备条件,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元我。

  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自己的恩仇,没有自己的家恨,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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