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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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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作品里,我曾好多回写到了他。有一处讲了他怎样在钦恰群岛把一个谋杀了他的有色人种伙伴的那个杀人犯,抓到港内各位船长面前听候审判,以及在审判以后怎样尽量克制自己。他本想自己一个人捉拿和处死这个杀人犯的。可是他还是听从了船长们的劝告,由他们经过正当的程序依法进行了审判。他让步到了这个限度,虽然做得非常勉强。可是等到船长们主张由他们自己来执行判决的时候,韦克曼认为那太过分了,他就动起手来了。他亲自把那个人吊死。他把绳索套在杀人犯的颈子上,把绳子的另一头从树枝上抛过去。在此人这么年轻就被处死之前,还给他朗读了《圣经》上一些随便挑选的章节,从而使死者在死前还吃尽了苦头。 他是个可爱的家伙。在五十三岁上,作为一艘快艇的船长,他从新英格兰一处港口出发,绕过合恩角,前往旧金山。他当时并不知道他船上还有个乘客,不过那是他自己搞错了。他从来没有和爱人旅行过,不过这一回却正是这样的旅行。在离开港口几个星期以后,他为了进行检查,逛到了船上一处角落里,发现有一个美丽的姑娘,有二十四五岁,衣着漂亮,正在熟睡,一只丰满的手臂枕在颈下。他站住不走了,盯着她看,便给迷住了。后来他说,“一个天使——真是一个天使。要是睁开眼来,是个蓝眼睛,我就跟她结婚。” 眼睛睁开了,恰好是蓝色的,这一对情人一到旧金山便结了婚。姑娘本是要去教书的。她口袋里装了聘书——不过船长设法把这件事吹了。他们在奥克兰造了一所小屋——外面看起来是一所屋子,实际上是一条船,里面全是船上的设备,罗盘箱啊,船舷上的排水孔啊等等的,应有尽有——在这里,在航行间歇时间,他和他的小妻子过着理想的生活。他们互相恩爱,互相敬重。后来添了两个小女儿,海上的天堂便十分美满了。 韦克曼想象力异常丰富。有一回,跟我讲起他的天堂之行。我把这个记在心上,一两个月后,便写了下来——我想那是一八六八年的第一季度吧。这成了四万字的小册子,我把它叫作《斯托姆菲尔德船长天国访问记》。五、六年以后,我把手稿拿给豪厄尔斯看,他说,“出版。” 不过我并没有出版。我把它改成了一个滑稽戏《大门半开》。在这本书里,设想了一个约有罗得岛百分之十大小的小小的天堂——这样一个天堂只能容纳过去十九个世纪中已死的亿万基督徒中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我提高了限额。我建立了一座相应规模的巨大的天堂,把基督徒的人口增加到现代坟地里总数的百分之十。此外,我额外开恩,准许过去好多世代死去的异教徒中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进来——这样放宽限额其实没有什么理由,因为这些人在那里无事可做,不过我出于怜悯与仁慈,还是准许他们待了下来。这本书写到后来,天堂已在我手里变成其大无比。对这样广漠无垠的土地,我已不能用百万英哩来衡量,而只能用光年来衡量了!而且不仅如此,一瞬就得用百万光年来计算哩(光年,这显然是语言中最惊人的字眼。只用于天文学。我们一年五十二周中,光每秒钟的速度为十八万六千英哩——马克·吐温)。 时间过去了三十八年,我几次把这份发了霉的旧稿取出来,重新看了看,心里想把它印出来,可是每次我都决定搁置起来。然而,我现在存心写进这个自传里(三个钟点以后,我刚把这篇东西后边的三分之二烧掉——马克·吐温他哪一部分都没有烧掉——原编者注)。那本书在五十年内也许还见不到天日,而五十年后,我已长眠地下,对这事的结果如何,我也不会在意了(一年后,他改变了主意,发表了《斯托姆菲尔德天国访问记摘录》。先于一九〇七年十二月和一九〇八年一月发表于《哈珀斯》,后来作为一本书出版。他并没有全文发表——原编者注)。 三十多年前在哈特福德,我经常对特威切尔讲起韦克曼。后来发生了一段怪事。特威切尔出去度假,并且是按照他的度假习惯出去的,也就是说,旅行时化了个假名,以便能同名声不好的各色人等混在一起,过个快快活活的日子,不会由于有他在场而叫人家不安,因为人家不会知道他是个教士。他搭了一条太平洋邮船,向南朝中美洲地峡开去。这条航线上的客运几乎完全停止了。特威切尔发现船上只有另外一个旅客。他注意到这另一位旅客可不是个圣徒,他当然马上和他谈起来。听到这位旅客说了六次亵渎神明而又绘色绘声的议论以后,特威切尔(化名为彼得斯)说,“难道你恰恰就是旧金山的内德·韦克曼船长?” 他猜对了。在其后的旅途中,这两个人便形影不离。一天,韦克曼问彼得斯——特威切尔,问他读过《圣经》没有。特威切尔在回答的时候说了一些事,一些含糊其辞的闲话,不过总起来给人家一个印象,就是说特威切尔——好吧,不管留下什么印象吧,总之,这使得韦克曼听后决心劝说特威切尔读读这本书。他还决心要教会特威切尔怎样才能懂得神迹。除了别的神迹以外,他跟他详细解释了艾萨克和巴尔的先知们的冒险事迹。特威切尔可能告诉他说,那不是艾萨克,不过那就不是特威切尔的本色了。他没有去纠正。这确实是个有趣透顶的故事,能听到特威切尔讲这个故事,真使人高兴。我曾把这件事在我的某一本书上从头到尾讲过了——只是记不得是哪一本了。 【第五十六章】 我相信,我们的天国之父创造人类,是因为他对猴子很失望的缘故。我相信,一个人,即使很有智慧、很有文化,如果对一件不是他的专长的事发表意见的话,这种意见往往是非常愚蠢、非常没有价值的,准会叫天国之父认为人类又叫他失望了,比猴子好不了多少。各国的国会和议会不是由作家和出版商组成的,而是由律师、农业家、商人、厂主、银行家,如此等等的人组成的。当足以影响这些大企业的法案提出的时候,他们马上全神贯注起来,因为立法机关中有很多人对这些事有切身的利害,随时准备起来拼命抗争。对法案进行解释,进行讨论的人,正是深知其中利害的那些人。一般都公认他们有资格进行解释,进行讨论,并且为不懂得的人提供权威性的数据。 结果是美国或者英国的重要法规,也许还不是不可救药的如同白痴一般的东西,只是这两个国家的版权法可是例外。各国的国会和议会,如今很像七十五年、八十年前英国议会那个样子,将来也一定仍然是那个样子。在当年英国国会开会议事的时候,这些事恰恰对他们全都是陌生的,他们全都一无所知,就如同没有生下来的婴儿对神学和版权一无所知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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