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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


  他们为什么会消失的?因为他们仅仅是幽默作家。凡是属于这类“纯”幽默作家是不可能长久存在的。幽默只是一种香味,一种装饰,往往只是说话或者拼音时的一种花腔,譬如沃德·比林斯和纳斯比以及“散伙了的义勇队”那样。而这一时流行的时髦的东西很快便过时了,名声也就随之而消失。有人说,一本小说纯粹只是一种艺术品,如此而已。在小说里,你绝不要布道,绝不要说教。小说也许是这样,不过幽默并非如此。幽默绝不可以教训人者自居,以布道者自居,可是如果它要永远流传下去,必须两者兼而有之。所谓永远,我的意思是说三十年。不论你布什么道,看来不大可能超过这个期限。它所布的道,在当时是新鲜的,三十年之后便不新鲜了,变得平庸了。到那时,这样的布道,谁也不会有兴趣了。

  我总是在布道。这就是我能够经历三十年的原因。要是幽默来得自然,不请而自到,我便准许它在我的布道中有一席之地,不过我并不是为了幽默而写下布道的讲稿。不论幽默有没有申请要来,布道的讲稿我总是要写的。我讲这些有点儿自负的话,是非常直率的,因为我是一个从坟墓里对世人说话的死者。我在世的时候不好意思这么直说。我看,我们除非死了,不然是永远不会真正地彻里彻外地忠诚老实的——除非在我们死了好多年好多年以后才行。人应该一开始便死去,然后他才会这么早地诚实起来。

  据我看,评论文学、音乐和戏剧这个行当,是各行各业中最下贱的行当,实在没有什么价值——肯定没有多大价值。当查尔斯·达德利·沃纳和我正要把《镀金时代》拿出去的时候,《每日写真报》的主编劝说我先给他一本,并保证说,在《大西洋月刊》的广告注销来以前,有关我的作品的事绝不会在他的报纸上出现。这条爬虫在其后的三天之内,就登了一篇书评。我又无法提出责怪,因为他只是口头上提了保证。我本该要他作出更牢靠的保证的。我认为,他的注意力主要不在于那本书的优劣,而在于我对公众的道义问题。人家指责我利用我的名声对公众进行欺骗——说沃纳先生写了全书的一半之多,而我则利用我的名字作招牌,以增加销路——要不是写上我的名字,便不可能有这样的销路——说我这种行为实在是对民众的欺诈。《每日写真报》在任何问题上都说不上是权威。其特色是:它是世界上第一份也是唯一的一份有插图的日报。但是它没有个性,编得蹩脚,对任何书籍或艺术作品的评价都没有什么分量。谁都知道这一点,可是全美国的评论家,一个接着一个都照抄《每日写真报》的评论,仅仅换些措辞而已,结果使我落得个不老实的罪名。甚至大名鼎鼎的《芝加哥论坛报》这家中西部最重要的报纸,也只是沿用了卑微的《每日写真报》的观点,说什么如何不老实,等等,此外便没有什么新东西。还是随它去吧。这是上帝的意志,规定了我们非有评论家、传教士、国会议员和幽默作家不可,那我们就得把这包袱背起来。

  我在这里说来说去,只是为了说明一点:那位描述了我外貌的第一个评论家犯了愚蠢的、不可原谅的错误,描写得乌七八糟。综合起来,便是我这个人令人痛心地很不雅观。这样的描写在全国各地的报上传来传去,在四分之一的世纪中经常流传。在我看来,奇怪的是,全国显然找不到一位评论家肯对我看一眼,并且有勇气提起笔来,戳穿那个谎话。这个谎话最早在一八六四年,出现在太平洋沿岸,把我的外表说成很像在那里作过演讲的佩特罗廉·维·纳斯比。在这以后的二十五年中,没有一位评论家在描绘我时不是照着纳斯比来描绘的。纳斯比我很熟悉,他是个好人。不过在我一生中,除了三个人以外,对于说我像纳斯比的那些人,我倒并不那么满怀恶意地去责难他们。这档子事最伤我的心。直到今天还伤我的心,有很长时间,我们全家一直都很懊恼——包括苏茜在内——因为这明明没有什么根据,而评论家却年复一年错误地重弹这个老调。甚至即使是存心对我友好和赞赏的评论家,也不敢在除了衣着之外还写点什么。他不敢越雷池一步。等到他把我的衣服写完了,也就算把敢于写的好话都写完了。接着,他便回到纳斯比这套老调上去了。

  昨天(写于一九〇六年二月七日——原编者注)我在我古老的笔记本堆里找到了这份剪报。日期是三十九年前的。当年我剪下来保存起来的时候,忧心忡忡,愁肠百结,而今纸和墨水都已随同我当年的忧愤而发黄了。我不妨抄录如下,以资证明:

  《费城新闻报》一记者在报导斯凯勒·科尔法克斯举行的宴会盛况时,引用本报驻华盛顿记者的话说:“以妙手驰名的幽默作家马克·吐温出席了宴会。他确为一位名士,名不虚传。马克至今未婚,趣味高雅。身穿雪白的背心,足见和华盛顿的洗衣妇吵过不少架。但是马克的英勇气概是不容置疑的,因为这样的清洁光滑,过去从未见过。他那副淡紫色的手套,也许是从土耳其后宫中偷来的,因为尺寸那么纤巧。不过,更可能的是……总之还有别的更大的可能。他的体型和外貌颇有点像不朽的纳斯比,不过佩特罗廉是地道的浅黑型的,而吐温是金色的,琥珀色的,是软软的,是白面金发型。”

  【第五十五章】

  我在三十九年前第一次认识了韦克曼船长。我两次和他一起航行,成了好朋友。他体格魁伟、英俊、匀称,面容饱经风霜,长得强壮有力,头发和连鬓胡子黑黑的,眼睛炯炯有神,是叫人家只有服从、不敢还嘴的那一种人。他富于人性,而且是最善良的那种人性。他热情,有同情心,对人忠诚、仁慈,跟我在别处见到的一样;而发起脾气来,有如闹地震,只是没有那个声音就是了。

  他从头到脚是个水手,这也理所当然,因为他出生在海上。而在六十五年中,他走遍了所有各大洲和各个群岛的沿岸,除了偶然,或者心血来潮的时候,可以说他从没有待在陆上。他一生中没有上过一天学,只是东捡一点、西捡一点无数的第二手知识,可就是没有哪一点是正确无误的。他健谈,妙趣无穷。他在世时,在亵渎神明方面,这个星球上没有谁能比得上他。听听他这一行绝技,真是我莫大的快乐。他熟读《圣经》,而且十分虔诚。轮到他到下边去值班的时候,他总是阅读《圣经》,而且往往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出乎意料的喜悦与惊讶——他喜欢谈他的新发现,并对不懂得的人仔细进行解释。他认为他自己是这个星球上唯一懂得《圣经》奇迹的奥秘的人,能一项一项地作出他自认为是健全而合理的解释,还喜欢把他的学问传授给不像他那么得天独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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