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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


  我曾在十二年中前后六次试图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我知道只要找到恰当的出发点,就能在四小时内讲完。我失败了六次。后来有一天,在伦敦,我把这个故事的本源讲给罗伯特·麦克卢尔听,建议他把这个故事在杂志上注销来,并且悬赏征求能讲得最理想的人。我变得兴趣很高,环绕这个本源讲了半个钟头。之后他说:“你自己已把故事讲出来了。你只要把你刚才说的那一些写在纸上就行了,此外用不到再费什么事。”

  我承认,这话说得很对。花了四个钟头,故事便写好了,而且写得我自己也很满意。这样,这篇小小的故事,我称之为“丧饼”的,一共花了十二年又四个钟头才写好。

  起头起得好,这当然是至关重要的。我无数次的经验教训证明了这一点。二十五年前,也许是三十年前,我曾着手写一篇故事,是有关心理电报学的奇迹的。某某人有一个发明,能使远在千里之外的两个人的思想同步,并且能使他们通过天空互相自由通话,而无需电线的帮助。前后四次,我开头开得不对路,故事就是写不下去。有三次,都在写了一百页以后才发现了自己的失误。第四次,已经写了四百页才发现——我就放弃了,全部付之一炬。

  【第五十三章】

  《一六〇一》是我在一八七六年左右的一个夏天从夸里农庄的书房里给特威切尔写的一封信。当时,我理应把事情做得更好些。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我正在用功阅读一些东西,以便写一篇我存心想写的故事,也就是《王子与贫儿》。我正阅读古代英国的作品,目的是使自己泡在古代的英语里,好不费劲地加以模仿。其中有一本古书,我读到一段简短的对话,表明古代贵妇人与绅土之间可以说粗话说到何种程度。这给了我非常强烈的印象,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我感受非常强烈,是因为这段对话看来是真实的,而在这以前,这类谈话我总以为是不真实的。这类谈话,我原本以为只是拉伯雷式的——夸张一些,做作一些,是作者为了一时的需要杜撰的。在我看来,莎士比亚笔下读了使人脸红的那些话,并不是他真正听到人家说过的,而是他自己虚构的,是凭了诗人的特权对事实任意篡改得来的。

  ①拉伯雷:(1495-1553),法国十六世纪讽刺作家。

  可是如今终于见到了这类多么可怕的对话,而且据我看起来,那是绝对真实无误的,确实是古代贵族男女日常的谈话,而这样快乐的岁月如今是一去不复返了。我马上急于想练习一下我所学的古代语言,并且从自己脑袋里编造一段激动人心的对话。我想我不妨对特威切尔试试看。远在三十九年以前,我往往一开始便先从特威切尔试起。

  这样,我便设想了一段伊莉萨白女王密室里显要人物见面的场面以及一段极端生动而露骨的谈话。女王的司酒官,一个干瘪的贵族老头,当时在场,把这些谈话都记录了下来,——倒不是他自己要这么做,而是女王要这么记下来,他非这么做不可。这些人他全都厌恶,因为他们一个个出身低贱,除了脑子特别灵活以外,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他尽心尽职地把他们谈的每一句话都记了下来,还对他们的言行进行了非常激愤的评论。我让女王的嘴和其他那些人的嘴说出了除了拉伯雷作品以外哪里也找不到的粗话。我把他们的冠冕堂皇的谈话和上面这些粗话掺和在一起,这一切我觉得很好玩——挺可爱,挺有趣,不过和那位老年的司酒官的评论对我的魅力比起来,便不免相形见绌了。

  自从我见到《一六〇一》以来,已经多少年过去了。如果今天见到的话,会不会还像我写那个作品时,也就是比较年轻的时候那么觉得好玩,这倒有点难说了。我那封信搞得鼓鼓囊囊的。我封了起来,邮寄给了哈特福德的特威切尔。到了秋天,我们回到了哈特福德家里。按照多年来的老规矩,每个星期六,我和特威切尔步行十英哩到塔尔科特塔,再走回来,一路上总是带着那封信。六英哩路外,路旁有一簇胡桃树丛。旁边是这一带唯一种了龙胆树的地方。我们从塔尔科特塔转回来的路上,我们总是捡一些龙胆,然后在龙胆树落叶铺成的金色地毯上躺下来,掏出那封信,在这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朗读起来。我们总是为那位司酒官的狼狈相笑痛了肚子。我不知道我们如今还会不会这么笑?我们那阵子多么年轻!——也可能那封信里并没有像我们过去所设想的那么多好笑的东西。

  不过到了冬天,迪安·塞奇来看望特威切尔。特威切尔这个人,当他认为一项秘密理应公开时,他是保不住密的。他把那封信给塞奇看了。塞奇把信带走了。他自己觉得这封信非常有趣!很想知道别的人看了会怎么样。他是下了保证要保守秘密的,不能把这封信给别人看,——可是他仍然想如同演戏一样地试一试。他仿佛无意之中把这封信丢在吸烟车厢的过道上,然后在附近座位上坐了下来,静观结果如何。这封信绕了车厢一周,从这伙人手里传到了另一伙人手里。后来,他走过去把信要了回来。这样他便深信这封信大有文学价值。他就在布鲁克林私下印了十来份,一份寄给布法罗的戴维·格雷,一封寄给在日本的一个朋友,一封寄给英国的霍顿勋爵,一封寄给奥尔巴尼的一位犹太教教士,他是一位博学之士,是对古代文学很有研究的评论家和爱好者。

  《一六〇一》在日本和英国私下印刷了出来,慢慢地我们开始听到有关它的议论了。那位博学的犹太教教士说,这篇东西在真实性方面。在模仿伊莉萨白时代古老的英语方面堪称杰作。诗人戴维·格雷对我的赞扬也是很宝贵的。他说,“标上你的名字吧,不用害臊。这是一篇伟大的文学杰作,理应传下去,一定会传下去。你的《傻子国外旅行记》很快会给忘掉,可是这一篇会传下去。不用为此害臊,不用担心。在你的遗嘱里留下你的要求,要你的后人在你的墓碑上刻下的这样的字,只要这几个字就行了:‘他写了不朽的《一六〇一》。’”

  一八九一年我们搭船前往欧洲时,我把这些珍贵的“西点抄本”秘密藏在我书室的抽屉里,以为这样一来便安全了。我们一去近十年,在这期间,谁如果说要一份,我都答应下来——说等到我们一回美国便可给他。在柏林,我答应给外交部的鲁道夫·林道一份。他还活着,不过我还没有实现这个诺言。我答应给蒙森一份,给我们的驻德公使威廉·沃尔特·费尔普斯一份。这些人都过世了,不过,要是他们还活着的话,也许并不把《一六〇一》挂在心上。我作环球演讲旅行时,曾相当慷慨地答应给人家《一六〇一》,说一旦回国,这些诺言都会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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