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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我所受的教育与训练,使我比一个无知的人能对这些悲剧看得更深些。我懂得这些究竟说明了什么。我曾试图找出种种托辞。可是在我困扰的心底深处,我是懂得的——而且我知道我是懂得的。这些是上苍为了诱骗我去过一种更好的生活而创造出来的。这在今天听起来,仿佛是过于天真,过于自负,不过对我来说,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和我所了解的上苍细心而贤明的安排是完全一致的。要是上苍为了保全像我这样的一个人,而把整个人类都杀光,我也不会觉得惊奇,或受宠若惊,以为过分了。以我所受的教育来说,我肯定会认为,事情必然是这样的,也是完全应该付出这样的代价的。至于对像我这样一种人,上苍为什么非得这么关心不可,这我倒从没有想过。并且在这样的小村落里谁也没有想到要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因为首先,谁也没有这种天赋会好好想一想。

  不错,这些悲剧我都归因于我自己,每桩悲剧一发生,我便依次数一数,一边叹口气,对自己说一声:“又死了一个——而且是为了我的缘故。这该促使我悔改,上帝的忍耐总是有限度的。”不过,私下里,我相信祂会继续忍耐的。这是说,我在白天是这样相信的。不过一到黑夜里,我的信念就不同了。太阳一下去,我的信心便消失了,粘糊糊的恐惧心便涌上心头。到了那个时候,我就充满了悔恨之心。那些夜晚便成了可怕的夜晚,绝望的夜晚,充满着死亡阴影的夜晚。每一次悲剧发生以后,我就认识到这是警告,并且懊悔。懊悔,并且乞求,像一个懦夫那样乞求,像一只狗那样乞求。不是为了那些由于我而消亡的可怜虫而乞求,而只是为了我自己而乞求。如今我回顾起来,这仿佛是够自私的事。

  我的懊悔是非常非常真诚的。每一次悲剧发生以后,有好长时间,我每晚都懊悔。不过,这悔懊的心理照例一到白天便停止了。在欢乐灿烂的阳光下,懊悔心理便消退了,撕碎了,无影无踪了。那是恐惧与黑暗的产物,一离开这些环境,便存在不了。白天赐给我欢乐与宁静,而到了夜晚,我便再一次懊悔起来。在我整个儿的童年时代的生活中,我白天的生活都是很满意的,仿佛从没有更高的企求或向往。以我这个年龄,我不该再想到去做这类的事了。不过在我这个年龄,正如同年轻的时候一样,夜晚总是给我带来深深的悔恨。我体会到,从摇篮里开始,我始终和人类中其余的人一样——在夜晚,神志从来不是很健全的。当“印第安·乔”死的时候——不过别去管他。在别处,我已经描写过当时我所经历的那场多么沉痛的悔恨了。我相信,有好几个月,我就像飘着的白雪那样纯洁,在天黑以后。

  【第十章】

  在汉尼巴尔,我十五岁左右的时候,有一个短时间,我是节制队员。节制队这个组织在一年那么长的时间里(可能还要长一点),几乎遍及全美国。节制队规定,凡是队员都要发誓不吸烟叶。所谓队员,这部分地指誓约,部分地指红色的美利诺绶带,而红色的美利诺绶带倒是主要的。男孩子们踊跃参加,为了好挂绶带——至于誓约那是无关宏旨的,它是这样无足轻重,跟绶带相比,实际上就等于不存在。这个组织很薄弱,是临时性的,因为没有这么多假日来开展活动。在五月节这一天,我们可以和主日学校的师生一起出动,去游行,露露这红绶带。在七月四日则可以和主日学校、独立消防队以及民兵队一起游行。不过,对一个少年的道德组织来说,仅靠一年两次露一露绶带,那是维持不下去的。我作为一名列兵,不能超出一次列队。不过我是“显赫的秘书和皇家内卫的哨兵”,有权编制口令,并且能在红绶带上挂上玫瑰花饰。在这种情况下,我就能坚持下来,一直到后来能享受到参加两次列队的光荣——五月节和七月四日。然后我就立即辞职,并立即离队。

  我有整整三个月没有吸烟,烟瘾的苦恼非言语所能形容。我从九岁起就抽烟——开头二年只是偷偷地抽,在这以后,便公开地抽——也就是说,在我爸爸死了以后。离队门口三十步我就抽起烟来,非常快活。我现在记不得那雪茄是什么牌子的,也许不是上等烟,不然的话,先抽的人不会这么快便扔掉。不过我认为这是做得最好的雪茄烟了。那先抽的人,如果有三个月没有抽一口烟,就会跟我一样这么想了。我毫不羞愧地抽那个烟屁股。要是今天的话,我一定会引以为羞,因为如今比那时候文雅些了。不过我还是一样会抽的。我了解我自己,也很了解人类,因而知道会这么干的。

  在那个年代,本地雪茄那么便宜,谁都买得起。加思先生办了一家大的烟厂,还在村子里开了一个小店零售自己的产品。他有一种牌子的雪茄,甚至最穷的穷鬼也买得起。他把这种牌子的烟积存好多年,虽然外表看起来很好,内里却腐烂成灰,把它一掰为二,便像一股烟雾一样飞出来了。这个牌子因为极端便宜,便非常流行。加思先生还有别的牌子的便宜烟,有些烟很坏,不过其中最糟的牌子可以从它的名字上看出来。这名叫“加思的讨厌货”。我们经常用旧报纸来换这种牌子的烟。

  村子里另外有一个小店,从条件来说,对身无分文的孩子,可说是很友好的。那是一个孤孤单单愁眉苦脸的驼背小个子开的。只要我们从村子的唧筒里提一桶水给他,不管他是不是需要水,我们总能得到一些雪茄烟。有一天,我们发现他坐在椅子上睡着了——这是他的老习惯了——我们便耐着性子等他醒过来。这也是我们的习惯。不过这一回他睡得太久了,最后我们也失了耐性了,我们试图弄醒他——可是他死了。那时候我们是多么惊恐,这我至今还记得。

  在我刚成年的时候以及我中年的时候,我经常以改过自新来自寻烦恼。不过我从没有为此而懊悔过,因为,不论因此而剥夺享受的时间多长或多短,每次我恢复恶习以后所得到的快感,总要胜过我为此而付出的全部代价。

  正是在那遥远的往昔的年代,吉姆·沃尔夫到我们那里来了。他是谢尔比维尔人。那是个小村子,在乡下,离这里三、四十英哩地。他带来了当地人的温柔、文雅与朴素。他快十七岁了,这个庄重、文弱的少年,为人可靠,诚实而高尚,真是叫人喜爱得恋恋不舍。他又那么怕羞。他跟我们一起生活了好长时间,可就是克服不了这个特点。在任何妇女面前,他总是局促不安,即使是在我那善良、文静的妈妈面前也是这样。至于要和任何一位女孩说话,那是根本谈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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