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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我们总以为男孩子是粗心的。不敏感的动物,不过并非全是这样。每个男孩都有一两处地方敏感,只要你能找到究竟在哪里,只要一碰,就能像火烤一样烤得他受不了。那个插曲叫我十分难受。我原以为事实真相在早上便会传遍全村,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这秘密只有两个女孩以及桑迪和我知道。这减少了一些我的痛苦,不过还远远不够——主要的烦恼还没有消除:有四只嘲弄的眼睛望着我,并且这四只眼睛也许等于一千只眼睛,因为我疑心,也许所有女孩的眼睛都可能是我所害怕的那四只眼睛。在几星期中间,我对哪一个姑娘都不敢望一眼。每逢有姑娘对我笑笑,跟我打招呼,我便慌慌张张地把眼睛低垂下来。我对自己说,“其中一个就是她”,就急忙走开了。当然,我到处都会遇见她们本人,不过即使她们在纸片上留下了明显的笔迹,我也没有那个聪明能知道是谁。四年以后,我离开汉尼巴尔的时候,那个秘密仍然是一个谜。究竟是哪两个姑娘,我始终猜不出来,后来也不再希望——不存心去猜了。

  在我遭到那个不幸的时候,村子里最可爱的、最美的姑娘是一个我称之为玛丽·威尔逊的,因为这并不是她的名字。她二十岁,生得秀丽,桃花般甜蜜,优美、和蔼,生性可爱。我对她满怀敬畏之心,因为在我看来她是天使投胎,像我这样普普通通纯粹世俗的男孩子是没有资格接近的。我也许从没有猜想到是她。可是……

  场景移到了加尔各答——在四十七年以后。那是一八九六年。我因为演讲旅行到这里。我走进旅馆的时候,有一个身影一晃走出去,穿着华丽的服装在印度的灿烂阳光下显得非常之美——正是我逝去的少年时代的玛丽·威尔逊!这是激动人心的事。我还没有从喜人的惊愕中清醒过来跟她讲句话,她已飘然而去了。我想也许是我见到了幻影。可是并非幻影。她是血肉之躯。她是另一个玛丽的孙女儿。那另一个玛丽,现在是个寡妇,正在楼上,一会儿就派人来叫我去。她老了,头发灰白,不过看起来显得年轻些,很美。我们坐下来,谈了起来。我们让干涸了的灵魂沉浸在复苏的往昔的美酒里面,那悲哀的往昔,那美丽的往昔,那可爱而可悲的往昔。我们讲起了五十年来我们嘴唇上从没有提起过的名字,仿佛这些名字是用音乐谱成的。我们用恭敬的双手把死者。我们少年时代的那些伴侣们请出来,我们用话语轻轻地爱抚他们。我们从布满了灰尘的记忆的宝库里翻箱倒柜,捡出了一件事又一件事,一个插曲又一个插曲,一桩傻事又一桩傻事,痛痛快快地开怀大笑,继之以热泪横流。最后,玛丽突然说了出来,而且事前也并没有把话题引到这里。

  “告诉我!鲱鱼干有什么特别的滋味?”

  在这么一个庄严的时刻,这仿佛是个异怪的问题。而且也是前言不搭后语的。我愣住了。可是我还是感觉到,在我记忆深处有什么地方微微颤动。我沉思——我默想——我搜寻。鲱鱼干?鲱鱼干?鲱……的特别滋味。我朝她看了一眼。她的脸色很庄重,不过眼神里闪过了朦胧的影子般的光芒——突然之间,我明白了,我想起那遥远的古老的年代里,我听到过一个低低的声音,“人家连肚肠一口吞下去的。”

  “啊!我终于找到你们中间的一个啦!另一个姑娘是谁?”

  可是她到此为止了。她不肯告诉我。

  不过一个男孩子的生活并非全都是喜剧,其中也插入了不少悲剧。在村子的牢房里给烧死的那个喝醉了的游民,在出事后的上百个夜晚,沉重地压着我的良心,以致我不断做着恶梦——在梦中,活像我在不幸的现实中见到的那样,我看到他那苦苦哀求哭诉的脸,紧贴在铁窗的栏杆上,身后火光熊熊燃烧——这张脸仿佛在对我说,“要不是你给我火柴,这一切就不会发生。我死,是你害的。”这并不是我害的。因为我给他火柴的时候,不是存心害他,而纯粹是为了他好。不过,不管怎么说,我的良心是一个受过训练的长老会教徒的良心,只知道一种责任——以一切借口,在各种场合,特别是无缘无故地追逐、糟蹋它的奴隶。那位游民——这得怪他——痛苦了十分钟;而我,这个不该责怪的人,痛苦了三个月。

  可怜的老斯玛尔正午在大街上中弹倒下,害得我又增添了恶梦。在梦中,我老是见到那最后的异怪的图画——那本大部头的家用《圣经》,竟由哪一个别出心裁的白痴摊开在渎神的老头的胸膛上,随着那吃力的呼吸上下起伏,它的重量使那垂死的老人又多受一层痛苦的折磨。我们生就的是些怪人。这么多人张着嘴同情地望着他,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具备这样的常识,一个铁砧要比那本《圣经》更雅致些,不至这样具有讽刺性,残忍的效果也可以大一些。好多晚上,在恶梦中,我在那本大书的重压之下挣扎着,喘不过气来。

  在几年中,我们遇到了两三回悲剧,而倒霉的是我每一次都在近边。有一个黑奴,为了一件小事触犯了人,便被用铁渣饼活活打死。我看着他死的。还有那个年轻的加利福尼亚州移民,给一个喝醉了的同伙用猎刀一刀刺了进去。我看见血从他胸中涌出来。此外还有那些粗暴的年轻的兄弟们和他们那个上了年纪的没有什么坏心眼的叔叔的事。其中一个兄弟把老人按倒在地,用膝盖抵住了他的胸膛,而另一个兄弟则再三想用艾伦式左轮手枪打死他,可是手枪打不响。当然,我碰巧又在近边。

  再有那个年轻的加利福尼亚州移民的事。他喝醉了,想要在一个黑森森的、大雨欲来的夜晚,单身一人去袭击“韦尔斯人的住宅”。那房子坐落在霍里岱山的半坡上,就只住着一个有相当身分的可怜的寡妇和她那没有过错的女儿。那闯进去的恶汉一嘴下流的吼叫,粗俗地寻衅和淫秽的胡话,把整个村子都吵醒了。我和另一个伙伴——大概是约翰·布里格斯——上去看看,听听。那个人的身影,还影影绰绰地能看得见。两个女人在门廊里,在屋顶的浓黑的阴影下,看不到她们,但是听得见那个岁数大的女人的声音。她把老式的滑膛枪上好了弹丸,警告那个人说,要是她数到十,他还站在原地不走开,就要他的命。她开始慢慢地数,他就大声笑。数到“六”,他不笑了。接着,在一片寂静中,一个坚定的声音数下去,“七——八——九——”一阵长长的停顿,我们气都不敢透……“十!”黑夜里喷出一道火光,那个男的胸膛被打得满是窟窿倒下了。接着,大雨倾盆,雷声隆隆,正等候着的全镇的人在电光闪闪中像一群群蚂蚁一般爬上山坡。这些人看到了其后的情景;我看到了整个过程,心满意足了。我转回家,准备着做梦去。我的设想并没有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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