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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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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类替受虐待的动物说话的事,在她一生中是普通的事。一定是她的态度没有冲撞过人,一定是她的好心肠是雪亮透明的,因为她总能达到目的,并且对方总是对她礼貌有加,常常善意地夸奖她。对不会说话的各种各样的动物来说,她是它们的朋友。凭了某些微妙的迹象,那些无家可归、遭人追赶、搞得一身脏、惹人讨厌的猫,一眼就看中了她,认定她天生会庇护它们——就跟着她走进她家里。它这种本能并没有搞错,它就像浪子一样受到了宠爱。在一八四五年,我们一度有十九只猫。其中没有一只有什么优良的品性,或者有什么长处,就只是通常的那样,运气不好就是了。这些猫对我们大家都是相当大的负担——包括我妈妈在内——不过,它们运气不好,而这就够了,就得让它们待下去。这比家里一只得宠的动物都没有,总要强一点。孩子们总得有些什么动物玩玩才行啊。不过,把动物放在笼子里,这在我们家是不准许的。一只被囚禁的动物,那是绝对不行的——我妈妈甚至不允许妨碍一只老鼠的自由。 在密苏里州的小镇汉尼巴尔,当我还小的时候,人人都穷,可就是体会不到穷;人人都愉快,都能体会得到愉快。社会上有等级——上等人家的、没有地位的人家的和没有家的。谁都认得谁,谁都和和气气的,没有谁故意摆什么架子。可是等级界限还是划得清清楚楚的。每个等级的社交生活总限于同一个等级。这是一个小小的民主社会,洋溢着自由、平等和七月四日①精神,而且很真诚,但是你也觉察到,贵族式的病毒还是有的。这是有的,并且谁也没有出来责难,或者认真想一想存在这种东西是多么不合理。 ①七月四日:美国独立革命纪念日暨国庆节。 依我看,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那种环境,也就是镇上的居民是从奴隶州来的,并且在他们新的家里还保留着奴隶制度。我的妈妈,生性慈悲,富于同情心,无意做什么贵族,可是凭了她的教养,她总还是一个贵族。也许很少人认识到这一点,因为我想这与其说是一种原则,倒不如说是一种本能。因此它的外在表现往往是偶然性质的,而不是故意的,也并非经常性的。不过我认识到这个弱点所在。我心底里知道,她引为骄傲的是:兰顿家的人,即现今的德拉姆伯爵们,他们拥有他们家的土地达九百年之久。当年诺曼征服者①过来改变英格兰血统的时候,他们是兰顿古堡的封建领主。在当时,她的祖先们地位显赫。我争论说——不过我说得比较委婉曲折一些,因为对待这类庄重的事,人们非得谨慎不可,绝不能性急——由于世袭而拥有一片土地达九百年,这没有什么好值得称道的。聪明也好,愚蠢也好,这谁都做得到。值得骄傲的只是世袭罢了,如此而已,岂有他哉。因此,她引以为骄傲的不过是从世袭传下来的东西罢了,这和典押传下来的东西相比没有什么两样。而我自己的祖先则不然,是高人一等的,因为曾有那么一个祖先——一个克列门斯——他干过点儿什么,干过了对他极有声誉而对我则引为得意的事。那就是,他是审判查尔斯第一,并把他交给刽子手的那个法院的成员。 ①原为北欧的诺曼人,十一世纪在征服者威廉的率领下侵入英国,故称诺曼征服者。 表面上,这是开玩笑,骨子里却不是的。我对那个祖先非常尊敬,而且这种尊敬心理与年俱增,而不是日益衰退。在消灭他那个时代头戴皇冠的骗子这方面,他是出过力的。不过我该给我妈妈说句公道话,只要不是有家里的人在场,我从没有听到她提到过她那个光荣的祖先。因为她毕竟还有美国人的那种优良的精神的。不过拿我认识的兰普顿家其他一些人来说,就不一样了。塞勒斯上校是个兰普顿人,也算是我妈妈的一个近亲。当这个喜欢装阔的可怜的老人活着的时候,一个陌生人很容易从他嘴里听到一件早先的事,如“我们这一支最早的祖先”,而且是装作完全不值一提的样子,在无意中偶然说出来的。当然就引起了追问,这也就正中下怀。接着就得讲那段不幸历史的全部经过,兰顿的后嗣怎样对那种愚蠢的欺骗——也就是世袭的贵族制——深恶痛绝,在大约一百五十年前来到这个国家,结了婚,住在荒漠的偏僻的去处,与世隔绝,生下了后来一代美国继承人的祖先。而在国内,在英国,人家认为他已经死了,他的爵位与财产也就转让给了他的兄弟,那个篡夺者,也是今天那些非法篡夺者的始作俑者。然后上校往往故意以谦恭的口气提到当时可以要求成为继承人的——他那个远房堂兄——还一本正经地称他为“伯爵”。 “伯爵”是个有才能的人,要不是生的时候遭到了不幸,是可能有所作为的。他是一个肯塔基人,一个好心人,不过他没有钱,也没有时间去赚钱,因为他的全部时间都用在让我和我们一族其他一些人给他提供经费,好让他为他的继承申请在上议院里得到通过而争斗。所有的文件,所有的证明,他全有。他相信他准能赢得胜利。这样,他就在梦想中度过了一生,终身贫困,有时候简直无以为生,最后在远离家乡的地方死去,由一些陌生人从医院里抬出来下了葬。这些陌生人并不知道死者是个伯爵,因为他的样子不像伯爵。那个可怜的人经常签名为“德拉姆”,并且为此而责怪我投共和党的票,因为那个党是非贵族化的,因而也就是非兰普顿式的。而与此同时,又会有别的激烈的维吉尼亚州人,即我们这一族的另一支的子弟来信,为了这同一次投票的事责怪我——理由是共和党是贵族政党,作为一个把国王处死者的子孙,跟这些野兽勾结在一起,很不恰当。所以我常常但愿自己从没有什么祖先才好,因为这些人给我的麻烦实在太多了。 正如我所说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蓄奴的社会里。黑奴制死亡的时候,我妈妈跟它天天接触已有六十个年头了。不过,即使以她那样仁慈和富于怜悯心,我怕她也并没有意识到,奴隶制是赤裸裸的离奇怪诞的,不正当的强取豪夺。她从未在教堂里听到有人攻击它,反而倒是千百次地听到人家为之辩护的话,把它神圣化的话。她耳朵里听惯的是《圣经》上肯定它的话。至于《圣经》上如果有什么表示反对它的话,她反正从没有听到牧师们说过。就她的经验来说,所有聪明的人、善良的人以及有圣职的人,全都深信,奴隶制是对的。正当的、神圣的,是上帝所宠爱的,也是奴隶们自己应该日日夜夜感恩的。很明显,教育与社会环境能够完成奇迹。我们的奴隶照例是信服的,满足的。专制政体下比他们聪明得多的奴隶们显然也是这样的。他们崇敬他们的主人,也就是君王与贵族,并不以身为奴隶为耻——这种奴隶对奴隶制的本质视而不见,相比起来,他们比我们的黑奴还要低贱,因为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由于顺从而变成奴隶,要比被迫沦为奴隶更加卑鄙——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不过,在汉尼巴尔一带的奴隶制度,并没有什么东西会激起人们那种正在瞌睡状态中的本能。那是一种温和的家务劳动的奴隶制度,并不是残暴的种植园那一套。虐待的事情是少见的,也是极不得人心的。把一家奴隶拆散开,卖给几家主人,那是人们所不喜欢的,因而也是不常有的,除了要结算家产时算是例外。我不记得我曾在那个镇上见过奴隶拍卖。不过我疑心,由于这样的事是常见的现象,并非不常见因而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清晰地记得我曾见到有十来个男女黑人给用铁链拴在一起,成堆地躺在水泥地上,等着被运往南部奴隶市场上去。我见到了人世间最悲惨的脸。用铁链拴在一起,那不可能是常见的景象,不然的话,它不会给我留下这么强烈。这么持久的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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