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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第04章 棒球场

  “差不多是五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住在棒球场旁边,读大学三年级。说是棒球场,其实没那么神乎其神,不过比荒草甸稍好一点罢了。大体有接手后方挡网,有投手投球踏板,一垒长凳旁边有个记分牌,整个场地用铁丝网围了一圈。外场不是草坪,而是长着稀稀拉拉的杂草。厕所倒是有个小小的,更衣室和衣帽柜之类就没有了。球场的所有者是在这附近开一家大工厂的钢铁公司,门口挂着一块写有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牌子。每到星期六星期日,由钢铁公司员工组成的各个球队便前来进行业余棒球比赛。此外,这家公司还有一支正式的软式棒球队,那伙人平日也来此练习。所谓女子垒球队也是有的。到底是一家喜欢棒球的公司。不过住在棒球场旁边也不坏。我的宿舍紧挨在三垒长凳的后面。我住在二楼,开窗眼前就是铁丝网。这样,每当我无聊时——说起来白天差不多都够无聊的——就呆呆地眼望业余棒球比赛或正式棒球队的练习打发时间。不过我住进这里倒不是为了观看棒球,这里边有个完全与此无关的缘由。”

  说到这里,小伙子止住话头,从上衣袋里掏出香烟吸了一支。

  那天我同小伙子是初次见面。他写一手别具一格的好字。我所以想见他,起初也是因为这手有魅力的字。不过他的字的魅力同世上常见的习字帖式的流丽是无缘的,相比之下,更属于朴拙的有个性的那一类。字乃“金钉流”,一个个字左摇右晃,里倒外斜,不是这里的笔划太短就是那里的线条过长。尽管如此,他的字还是有一种仿佛正在引吭高歌的雍容与大度。有生以来,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漂亮和考究的字体。

  他用此字体写了以原稿纸来说七十页左右的小说,用包裹寄到我这里。

  我这里偶尔确有这样的稿件寄来。有复印的,有手稿。本应该过一遍目再写点感想什么的,但我不大喜欢也不擅长这种方式——总之出于极端个人化的想法——所以总是装上一封拒绝信寄还给本人。心里固然感到歉然,可也不能从不对头的井里打水。

  但是这个小伙子寄来的七十页小说我却不能不读。一个原因就是——如上面所说——字写得实在极具魅力。我无论如何都要知道能写这么漂亮的字的人写的是怎样一部小说。另一个原因是文稿所附的信写得彬彬有礼,简洁而坦诚。给您添麻烦,深感过意不去。生来第一次写篇小说,却不知如何处理。自己想写的题材和已写成的作品之间有很大距离,自己不明白这对于作家究竟意味什么。倘有幸得到哪怕极短的评语,也将大喜过望——信中这样写道。考究的信笺考究的信封,错字也没有。这么着,我读了他的小说。

  小说舞台在新加坡海滨。主人公是二十五岁的独身工薪族,同恋人一起来新加坡休假。海滨有家专门的蟹餐馆。两人都特别喜欢吃蟹,加上餐馆面对本地人,价格也便宜,于是一到傍晚便去那里边喝新加坡啤酒边放开肚皮吃蟹。新加坡蟹有几十种,蟹的吃法达上百种之多。

  不料一天夜晚离开餐馆返回宾馆房间后,他肚里极不好受,在卫生间吐了。胃里全是白花花的蟹肉。定定地注视便盆里漂浮的肉块的时间里,他发觉它们似乎在一点点蠕动。一开始以为是眼睛的错觉,可是肉的确在动。肉的表层宛如皱纹聚拢,一颤一颤地抖动。是小白虫!几十条和蟹肉同样颜色的细小的白色虫子浮上肉块表面。

  他再次吐了起来,胃里的东西吐得渣都不剩。胃收缩成拳头大小,连最后一滴绿色的苦胃液都吐了出来。这还不算完,他随后“咕嘟咕嘟”喝的漱口水也尽皆吐出。但他没有把虫子的事告诉恋人。他问恋人有无呕感,恋人说没有。“你大概啤酒喝多了。”她说。“是啊。”他应道。然而那天傍晚两人又在同一盘子里吃同一东西。

  夜里,男子望着沉沉酣睡的女子的身体,心想那里边恐怕也有无数条细小的虫子在蠕动不已。

  就是这么一篇小说。

  题材有趣,语言功底扎实,就生来第一篇小说来说甚是了得,何况毕竟字写得漂亮。不过坦率地说,较之字的魅力,作为小说的魅力显然等而下之。结构固然处理得不错,但全然没有小说应有的张弛起伏,完全平铺直叙。

  当然,我不处于能够就他人的小说创作做出决定性判断的立场,可我也看得出,他的小说带有的缺点属于相当宿命的那类缺点。总之是无法修改。小说里只要有一处特别出色的地方,便有可能(在原理上)以此为制高点提升到小说水平。问题是他的小说里没有这个。拿任何一部分看都平板板一般化,缺乏拨动人心弦的地方,但这些又不宜向见都没见过的人直言不讳。于是我写了封短信连同原稿给他寄去,信里大致是这样说的:小说非常有趣。删去多余的说明性部分认真加工修整一下之后,我想应征投给某家杂志的新人奖是妥当的。更具体的评论则超出我的能力。

  一星期后他打来电话,说他虽然自知给我添麻烦,但还是希望一见。并说他二十五岁,在银行工作。银行附近有一家味道极美的鳗鱼店,想在那里请我一次,也算是对我写评语的感谢。我决定前往。一来船已坐了上去,二来看稿给人招待鳗鱼也让我觉得稀奇。

  从字体和文章的感觉,我暗自料想他是个瘦削的青年。不料实际见面一看,却胖得出乎一般标准。话虽这么说,却也并非肥胖,只是肉的附着约略过分那个程度。脸颊鼓鼓的,额头很宽,蓬松松的头发从中间往两侧分开,架一副细边圆眼镜。整体上显得整洁利落,富有教养,衣装的情趣也无可挑剔。这方面不出所料。

  我们寒喧后在小单间相对落座,喝啤酒,吃鳗鱼。这当中几乎没提小说。我夸他的字。一夸他的字,他显得喜不自胜。他随后讲起银行工作的内幕。他的话极为有趣,至少比读他的小说有趣许多。

  “小说的事已经可以了。”交谈告一段落时,他辩解似的说道,“说实话,您寄回原稿后我又慢慢重看了一遍,自己都觉得不怎么样。改一改或许局部上能稍微好些,但同我想达到的效果相比,简直天上地下。本来不是那个样子的。”

  “实有其事来着?”我愕然问他。

  “嗯,当然实有其事。去年夏天的事。”他一副理所当然的神色,“除了实有之事,别的我也写不出。所以只写实有之事。从头至尾全是现实中发生的事。可是写完一看,竟没有现实感。问题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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