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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适(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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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那值得纪念的一个月里,“喝矿泉”仅仅是我经磨历劫的一小部分,那一个月肯定是我一生中最灾难深重的日子。大部分时间我都谨遵医嘱,除了在屋子里和花园中闲逛,每天坐轮椅到户外活动两个小时之外,什么都不于。这么做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打破了单调乏味,坐轮椅还有比那些肤浅潦草的旁观者看来更刺激的事情,尤其当你还不习惯这种刺激性锻炼时,就更是如此了。坐轮椅的人总提心吊胆,纯粹的局外人也许体会不到,他会实实在在地感觉每一分钟都必须小心谨慎,每当看见小沟坎或是新发现一段石子路,这感觉就格外活跃,他觉得身边经过的每一辆车都会撞上他,上山下山总是加倍小心,唯恐他命运的主宰生性优柔,一时失手而铸成大错。而那是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但是,就连这种变换不久也失去了效力,于是厌倦就变得完全无法忍受了。我觉得这种感觉正在征服我,我的头脑并不坚强,而我认为对它要求过高并非明智之举。所以,大约在第20天早晨,我早早地起了床,美餐了一顿早饭,然后就直奔德斯卡特山脚下的海菲尔德——那是个愉快而忙碌的小镇子,在一条美丽的山谷那边,现在还住着两位甜蜜可人的美貌女郎。至少,她们当年曾经是甜蜜可人的美貌女郎。我走到桥上曾与其中一位擦肩而过,我觉得她当时曾嫣然一笑,至于另外一位,她当时正伫足在一扇敞开的门外,狂吻一个脸儿红扑扑的婴儿而没有得到回报。不过那都是几年以前的事情了,我敢说她们现在已经出落得壮健丰腴,性情泼辣了。回来的路上,我见到一位老翁在砸石头,心中极想助他一臂之力,于是我就给他一杯饮料,自己去干他的活儿。那老翁很是善良。迁就了我的愿望,我怀着憋了3个星期的力气,朝那堆石头走了过去。我半小时干出的活儿比老翁一整天于的还多,只是这并没有使他产生妒意。 有了那次突破,我就越来越深地陷入那种消遣中了。我每天早晨都要去远足,每天晚上都要到亭子里听乐队演奏,尽管如此,时光还是过得很慢,等我终于盼到最后一天,心里简直高兴极了。我从痛风和肺病的布克斯顿飞速回到了严肃工作和生活的伦敦,晚上我们路过海登①的时候,我从马车里朝外观望,笼罩在那大都市上空的黄绿色微光仿佛温暖了我的心房。后来我们的车经过圣·潘克拉斯车站②,那古老而熟悉的喧嚣包围了我,那声音好像是我那么长时间以来听到的最美的音乐。 ①伦敦附近一村庄。 ②伦敦最大的火车终点站。 那一个月的闲适生活当然并不使我开心。我喜欢的是我不该闲适时的闲适,而闲适若是我唯一可做的事情,我就不开心。我生来就这么冥顽不灵,我最喜欢背朝壁炉清点我欠了多少钱,而这时我的桌子上却堆着厚厚一摞来函,必须在下次邮班之前写好全部回信。我在晚餐桌旁留连最久时,正是我饭后不得不去做大量的晚间工作的时候,如果我迫于某种原因不得不起得格外早,那就是我比平时更想多在床上躺半小时的时候。 啊,翻个身,再睡上一觉,那该有多惬意。“只睡5分钟。”我想知道,除了主日学校“讲给男孩儿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世界上究竟还会有谁心甘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按时起床对有些人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应该8点起床,他们就会躺到8点半。如果情况变化,8点半起床对他们已经足够了,那么他们起床的时间就会推迟到9点钟。他们就像政治家一样。据说,政治家总是迟到整整半个小时。为按时起床,他们尝试过所有的办法,他们买闹钟——这是一种骗人的机械装置,总在不该响的时候响,叫醒不该叫醒的人。他们吩咐女仆到时候敲门叫醒他们,而女仆也准时敲了门,叫他们起床,他们却咕哝一句“走开”,然后舒舒服服地接着睡下去。我认识一个人,他的确能按时起床,也会洗个冷水澡,只是这也没有什么用处,因为他洗过澡以后还会再跳回床上去,让自己暖和暖和。 我认为我自己一旦从床上跳下来就肯定不会再回去睡觉,使我感到万分艰难的是脑袋离开枕头,而不让它彻夜充血则会使这么做容易一些。浪费了整个早晨以后,我对自己说:“好吧,今天夜里我再也不干什么工作了,明天要早早起床。”我当时的确曾痛下决心。可是到了早晨我就对昨晚的想法不那么热衷了,而只想头天晚上没睡觉就好了。接着就是穿衣服的麻烦,而且你越是想到那种麻烦,就越是想把衣服脱下来。 床实在是件奇妙的东西。它犹如模拟的墓穴,我们在床上伸直四肢,平静地沉入安息,“床啊,床,雅致的床,对疲惫的头脑,床就是地上的天堂。”正如倒运的胡德所说,你是我们这些烦躁的少男少女慈祥的老保姆,无论我们聪明或愚蠢,顽皮或顺从,你都像母亲一样地把我们放在腿上,熄灭我们任性的哭叫。愁绪满怀的强者,痛苦不堪的病人,为不忠实的情人哭泣的年轻姑娘,都如同孩子一样,我们把疼痛的头枕在你洁白的胸口上,你温柔地安慰我们,直到我们对你道声晚安。 当你不再照顾我们,不再安慰我们的时候,我们的烦恼就当真使我们痛苦了。我们无法入睡时,黎明是多么步履蹒跚!啊,那些可怕的夜晚,我们发烧,疼痛,辗转反侧,我们像躺在死人当中一样地躺在床上,眼巴巴地望着深深的黑暗在我们和灯光间缓缓地流逝。况且还有一些更为可怖的夜晚,我们坐在处于痛苦的人身边,低低的火苗不时有灰渣掉落下来,使我们心惊,时钟宛若重锤,一点一点地敲掉我们正在守护的生命。 然而,对床和卧室已经说够了,我留连它们已经太久,即使对一个闲人来说,也是太久了。我们还是走出卧室,抽一支烟吧。抽烟也是消磨时间,而且并不显得那么不像样子,烟草是我们这些闲人的宠物,瓦尔特爵士时代①之前的文官拿什么占据他们的头脑,简直难以想象。我认为,中世纪的青年男人之所以喜欢争吵,完全是由于没有能够镇定情绪的烟草。他们无所事事,又无烟可抽,就总是吵闹打架。假如天赐良机,当时碰巧没有战争,他们就会发动邻居间的世仇械牛,他们若是专心于讨论谁的情妇最好看,双方就会把战斧和棍棒当作论据,趣味问题在那时候会快决出谁是谁非。一位生活在十二世纪的青年要是坠入了情网,他可不会退后三步,盯着情妇的眼睛她美得简直不像活人,他会说他要到外边看看,倘若若他到外面碰上一个,打破了他的脑袋(她指的是他碰上的那个人的脑袋),这就说明他的情妇是位漂亮姑娘。不过,他若是被人家打破了脑袋,那个人的情妇就比他的更漂亮。请注意:如果甲打破乙的脑袋,则甲的情人就是位美女。但如果乙打破甲的脑袋,则甲的情人就不是位美女,而乙的情人就是位美女,他们就是这样进行艺术批评的。 ①指瓦尔特·雷里爵士(1552-1618),他把烟草和马玲薯从美洲殖民地带到英国。 今非昔比,当今我们是点上烟斗,静观姑娘们在她们自己的圈子里解决究竟谁最美的问题。 她们深谙此道,她们正越来越多地干起男人们干的事情,她们是医生,律师,艺术家,她们经营剧院,设骗局,编辑报纸。我期待著有朝一日男人们无事可做,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12点,每天读两本小说,下午5点钟独享喝茶的乐趣,而且仅仅去讨论最时髦的裤子款式,争论琼斯先生外套的样子及其是否合体之类的问题。这实在是一幅辉煌的前景——这是指闲人而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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