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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果真如此,”我问道:“她怎取称自己为艾德华·史塔福伯爵之妻?”

  “女王说这是个谜团,她决心澄清。她说陶乐丝系出名门,她不准别人说她犯了重婚罪。”

  罗勃坚决说道:“我和陶乐丝·雪非尔毫无婚姻关系!”

  “女王认为非也,她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

  “让她去查个水落石出,她查不出什么的!”

  他是在极力隐瞒吗?我不清楚,但他确实心神为之一震。

  “女王陛下认为确有其事,如此则你目前婚姻便不算数,她说你娶了陶乐丝,你得与她过夫妻生活,否则要你在牢塔中腐烂。”

  我明白女王的心意,她要夺去我的胜利,要证明我的婚姻不成其婚姻,而我的儿子只是个私生子。

  噢!那段日子里我饱受煎熬,即使是现在,我回想起来,心中还充满愤恨。罗勃安慰我,说她无法证明另一桩婚事确曾发生,但我并不能完全相信。我深知他:他一生中最强烈的便是野心,但他又比大多数男人多情,因此他若是喜欢一个女人,那分渴望会暂凌驾野心。陶乐丝虽作过他的情妇,却也是个爱惜名节的人,她很可能由于腹中待产的小东西,使她能成功地求他娶她。

  但是现在,我们已有自己的儿子,我私下告诉自己,小罗勃的父亲向以除去障碍为长,如今自然也能除去结过婚的痕迹,假设他结过婚的话,我不愿让我的儿子被称为私生子,不,我不会要女王称心如意,我要证明她错,这次的胜利将属于她的“母狼”。

  苏西克斯通知我们说女王任命他调查此事真相。我们有个相当好的朋友,那是艾德华·史塔福,他非常喜欢陶乐丝,自然希望能证明陶乐丝和罗勃之间未曾结婚,他的热切当不下于我们。

  陶乐丝似乎想要维护“她的名节”,自然她也是为了自己儿子在争。有一点对我们倒十分有利:列斯特既然是一个重家庭的人,而且又极渴有个合法儿子,自然不会不承认陶乐丝的“罗勃”,只要她确实是他妻子,何况他又是那么聪明、活泼。

  我们焦急地静候调查结果。苏西克斯询问陶乐丝,一想起苏西克斯如何憎恨罗勃,我们就不得为之胆寒,因为他若是能找到我们的碴,相信他定会快活无比。

  陶乐丝在一再审问下,仍坚称她和列斯特已定下盟约,而且她认为这盟约是有约束力的。那么她该有份书面文件?但陶乐丝说她并无任何文件,她信赖列斯特伯爵,完全地信赖。说完她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又请求别人不要烦她,说她已和艾德华·史塔福结婚,共度幸福的日子,而列斯特伯爵和艾塞克斯夫人又生了一个男孩。

  于是,苏西克斯不得不宣布雪非尔夫人和列斯特伯爵之间的盟约并非婚约,列斯特可以与艾塞克斯夫人结婚。

  消息传来,我欣喜之至,原先我担心的是我的儿子,现在这个安躺在摇篮中的小家伙已被证实是列斯特伯爵的合法儿子及继承人。

  在我为我的好运称庆之际,我也能感觉到女王的挫败。据说她听到这个消息之时,大发雌威,怒斥陶乐丝是蠢才,列斯特是无赖,而我则是一只饿坏了的母狼,专门游戏人间,寻找可以毁灭的男人。

  “列斯特会悔恨他娶蕾蒂丝·诺里斯!”她说:“这事还没了,终有一天他会醒悟过来,会发现那头母狼的毒牙威力。”

  激怒了这么一个全权的女王,我应该吓得全身颤抖才是,但我却觉得很刺激,尤其是我知道我占了上风后,我可以想象她的怒容,而她的怒气是针对着我而为的,这点使我更加快乐。我的婚姻有保障,儿子的未来也有保障,这是那伟大的英国女王用尽全力也无法夺走的。

  我又打了一次胜仗。

  现在已无须保密,我可以公开露面,于是我将注意力放到我丈夫那所富丽堂皇的宅邸上,我决心要让它更加堂皇,甚至胜过女王的宫殿及城堡。

  我将列斯特庄园的卧房重新布置,添了一张胡桃木制的床,床帏幔帐华丽非凡,任谁见了也无法不咋舌。我主意打定,要让卧室比女王的寝宫还要华美。记得以前,每当她御驾亲临,我总得“消失”,否则她连到也不到。而今如果她来,我深知她的好奇心守会将她引至我的卧室,为此,我毫不吝惜用在卧室的金钱,务必使它成为美丽无比的“寝宫”。幔帐是由红色天鹅绒所制成,上有金、银线及花边作装饰。房中所有物品都用天鹅绒或金、银布覆盖,我的专用夜壶简直同宝座一样。我知道她见了这一切,定会暴怒非常,而她一定会知道的。为她煽起对我的仇恨之火的,不乏其人。床单、床罩等均有列斯特徽号的图案,那些图案是多么精美!墙和地上铺着厚实的毯,为毯子换蔺草,以免它发生恶臭,长满跳蚤,真是一大快事呢!

  我和罗勃过很快乐,回想他在困难重重中用那么聪明的方法和我结婚,我们都会在床幔后开怀大笑。当我们独处时,我称女王为“母狐狸”,因为她象狐狸一般精明,而母狐狸又比公狐狸更要狡猾。我被她称为“母狼”,于是我叫罗勃“我的狼”,他反称我是他的“小羊”,我提醒他说我和羊之间并无多少相似之处,他却说这倒不假。我们之间时常开这种玩笑,互称这些小名之时,我们仍然忘不了女王的存在。

  儿子对我们两人而言,更是一种喜悦,我沉醉在家的欢乐中,因为位居一国之尊的女王定会感觉到缺乏子嗣的空虚。

  然而家中却有些悲伤的气氛,那是因为潘乃珞而起。她忿忿不平已有多时,为的反对和李区爵士的婚姻。亢丁敦伯爵本可以痛揍她,使她同意,但我不许。潘乃珞和我十分想象,美丽又顽强,打了她只会更加深她的抵抗。

  我用理来说服她,我说明目前这种情况,嫁给李区是她最好的归宿,这个家已蒙羞辱,尤其是我,我的女儿将不能在宫中受到接纳,但如果她成为李区夫人,情况又会不同,也许她会觉得她宁愿过乡村生活也不愿意嫁个她不爱的人,但她开始厌倦了乡村生活后,自然会改变心意。

  “我当初嫁给你父亲,也不能说是疯狂爱着他,”我坦白地说:“可是这也不能说是不成功的婚姻,我不是还生了你们吗?”“可是你在这桩婚姻中和罗勃就很友善了!”她提醒我。

  “结交朋友并没有害处。”我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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