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徐坤小说创作中游戏和狂欢化的文本策略

作者:张利红




  有着作家和学者双重身份的徐坤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当属“精英”之列,然而,初涉文坛,她便反串男角,以游戏的方式和狂欢化的文本策略恣意调侃她笔下的精英们。特别是继小说《白话》之后,徐坤的知识分子题材的小说在文本上发生了极大的转变:由“规范的写实变形为荒诞的写虚……原来的揶揄与反讽仿佛冲破了所罗门的瓶颈失禁为放纵的嘲弄与戏谑。”①这也就是说,徐坤由原来的对知识分子“存在”的追问与探寻转变为对当下知识分子形态的戏谑与侃调。由此,徐坤的知识分子写作告别了理性审视的精英姿态,而投入了游戏和狂欢的怀抱。
  我们先来看被认为“完全就是一游戏之作”②的中篇小说《梵歌》。首先从标题入手,读到“梵歌”这一书名,我们马上会发现这是个佛教用语,所以就会情不自禁地联想起佛教中那种森严压抑的气氛或那虔诚守规的信徒,这应该是个多么严肃正统的主题啊?选然而,当你读完整个文本,就会发现,无论是文本内容还是故事氛围都与标题大相径庭,甚至可以说有着天壤之别,因为通篇小说描写的都是一个佛学博士参加充满着侃调和嬉戏的极不严肃的论文答辩会、参与一个胡编乱造的不伦不类的电视剧《武则天》的拍摄、与女博士调情打趣等等众多滑稽的场面。这标题与文本的巨大反差难道是徐坤的失误或败笔之处吗?芽事实决非如此,相反,这正是徐坤的精彩一笔,她就是要用这一庄(标题)一谐(文本)的反差来奠定其游戏全篇的基调。然而,这仅仅是徐坤良苦用心的一个开端,随着文本的延伸,她嘲谑的姿态和放肆的笔调愈演愈烈起来。接下来我们就例举本篇中的一个游戏场面略作说明。
  佛学博士在电视剧《武则天》的拍摄现场,亲眼目睹了“韩愈进谏武则天”这场戏的表演,且不说戏中是如何地篡改历史背景,就连人物的对白也全然变成了现代话语的拼贴。如:当大文豪韩愈不停地数落着那般和尚们的种种不是时,白马寺主持薛义谄媚地向武则天耳语:“My达令,亲爱的,不要听信他一派胡言?选韩退之这人一向以知识分子中的精英自居……这种人,用不得,信不得呵?选”韩愈把头一扬:“呸?选小薛你这午夜牛郎,这里哪有你说的地方?芽”武则天偏偏不懂:“退之,休要放肆?选大堂之上,你竟敢影射朕是织女?选”薛怀义听懂了,急得直摇手:“不对,不对,牛郎是男妓的意思,好莱坞经典影片,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武则天这才明白过来,说道:“好你个韩愈,身为朝廷元老,竟然带头看起黄色录像,晚节难保……”佛学博士面对着这荒唐的一切目瞪口呆,愤愤责问王晓明:“你小子究竟学过历史没有?芽”王晓明却不屑:“历史,历史是什么?芽历史就是卢舍那大佛像嘴里的两颗虎牙,我想安就安,说拔就拔。”可以说,这两段对白的荒诞性早已超出了眼下流行的所谓“戏说xx”的程度,完全变成了一场妙趣横生的历史游戏:堂堂的皇宫进谏变成了一群乌合之众的争风吃醋;一代女皇武则天成了听信风流谣言的嫉妇怨女;“以精英自居”的文人韩愈竟会用暗语影射他人是“男妓”;和尚薛怀义不但会取悦女人,还能看懂好莱坞的电影……在这里,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消解了,一切权威都失去了昔日的震慑力和崇高感,他们不约而同地汇入了大众化的媚俗之中。然而,这样的游戏绝非只是简单的博众一笑的无聊之举,操纵这场游戏的导演——徐坤就是借用“戏拟”历史的方式来达到戏谑神圣的目的。一路游戏下来,徐坤最后还不忘借王晓明之口说出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比方说你我,学问做得越大,越摆脱不了将来当枪的命运。”这里“枪的命运”就是指知识分子被需要的命运,它永远不是本体的存在而只是工具。这是徐坤对知识分子存在和命运的又一次换了方式的关注,即作为一个旁观者,从游戏和欢笑的背后冷静审视。然而,审视的结果是令人遗憾的,以王晓明为代表的部分当下知识分子虽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这种“当枪使”的可悲存在,却毫无觉醒抗争之意,相反却有的像王晓明那样甘当庸俗的商业文化的“枪”,为了巨额稿酬,进行胡编乱造式的创造、炒作,有的则以其它方式在追求欲望、放纵欲望。无论这些知识分子们是主动将自己的心灵出卖给了欲望,还是被庸俗的日常性注销了自己存在的尊严,现实社会中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不同程度地自我放逐这一事实是存在的。徐坤就是谙熟他们不断变异的时代特点,选择了不同于《白话》、《含情默默水悠悠》中严肃拷问存在的方式,而采取了以游戏对抗虚无的方法来一针见血地戳穿“知识分子神话”的。在徐坤的笔下,游戏就像一个透视镜,鱼贯而过的各路知识分子都将原形毕露:或平庸或堕落,读者将一览无余,同时,游戏又像一个哈哈镜,或变形或夸张,读者也将在滑稽可笑中大彻大悟他们存在的“非本真”。
  下面我们再来看两篇有着与《梵灯》同样意蕴和效果的“游戏之作”。同样是以佛教用语命题的小说《轮回》,其内容中有对托尔斯泰《复活》的戏拟,而《传灯》中则有对“费厄泼赖”的新潮阐释……这些闹剧场景将作品的气氛推向了狂欢的层面。
  “游戏的极致是狂欢,狂欢是游戏的最大盛典。徐坤的小说,游戏是方式,狂欢是效果。”③在继《梵灯》以后的几部知识分子题材的小说中,都具有狂欢化的倾向,这同样是徐坤精心选用的文本方式。
  《斯人》这篇小说原是讲述一个“诗人”(“斯人”即“诗人”)最后成了“死人”的经历,同时也寓意着“知识分子死了”这一为利奥塔所悲叹的知识分子存在的悲剧。然而你读来,整个文本毫无悲怆之感,相反面对一连串的狂欢场面,你也会情不自禁地汇入这一片欢乐的海洋。特别是其中的托福气功报告和足球赛是两个最为典型的盛大狂欢情节。诗人与小姜,还有一个美国人一起去听所谓的“托福气功报告”,会场人潮涌起,各路人等都群情激昂,一起边挥动手臂边高声齐呼“ABCDEFG,要为中国争口气?选”,“HIJKLMN,做人就做美国人。”同样,在观看足球比赛的现场上,当人们看到中方队员总是丢球、射不进门时,观众们憋得难耐,全场狂热地怒骂:“傻x?选”、“傻x?选”以此来发泄激愤,以此来代替了胜利的欢呼和雀跃。可以说,这些毫无禁忌、毫无逻辑的口号,自由、疯狂的人群,欢腾、激烈的场面不但将整个文本推向了狂欢的极致,也暗藏着对大众社会中的种种媚俗的莫大的反讽。同样,在标题本身就带有不雅之嫌的小说《鸟粪》中,也有青年男女在广场上狂欢的场面。作品是以现代雕塑之父——罗丹的作品《思想者》为对象展开叙述的。写它在广场上不但受到喜欢狂欢的青年们的冷落、偷盗者的阉割、野狗的侮辱,最后还受到了鸟粪的侵袭。“思想者”遇到的这一系列的遭遇寓示了所谓高深的“思想″不能久驻广场,广场不应以如此庄严、压抑的方式存在,理应是众生放纵狂欢的场所。所以,作品中“思想者”决不是主体,而那一群奔放不羁、生活在广场上的人们,他们的狂欢仪式才是作品真正的主角。徐坤就是巧妙地通过文本中狂欢化的书写方式来实现这如此匠心别具的创意的。
  显然,以上列举的这些文本给人的已不再是单纯的滑稽和讽刺,事实上,它已扩展为一种狂欢化的书写方式。因为它已涉及到了巴赫金所总结出的“亲昵的接触、插科打诨、俯就和粗鄙”④这四个狂欢的范畴,再作进一步的分析之前,我们先来探究一下狂欢的内涵。
  首先,它也是一个“舶来品”,意为“对边缘情景的感受及这种感受激情超常的外化”。⑤在西方,狂欢是自古罗马时代开始就有的一种民间文化,过各种各样的狂欢节就是这种民间文化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在中世纪,人们“似乎过着两种生活,一种是常规的、十分严肃而紧蹙眉头的生活,服从于严格的等级秩序的生活,充满了恐惧、教条、崇敬、虔敬的生活;另一种是狂欢广场式的生活,充满了双重的笑,充满了对一切神圣物的亵渎和歪曲,充满了不敬和猥亵,充满了同一切人一切事的随意不拘的交往”。⑥在狂欢节上,日常生活中的所谓等级、权威、秩序都荡然无存。它在毁坏神圣、虚伪的同时,也在更新着一切。就这样,“它使人消除恐惧,为更替与演变而欢呼,为一切变得相对而愉快。”⑦作为著名的文艺理论家,巴赫金立足于对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社会生活的文化思考,并敏锐地抓住了狂欢这种独特的消解与脱冕力量,创立了一组核心理论范畴:狂欢节、狂欢式、狂欢化。这组概念构成了狂欢理论的骨架。巴赫金认为,狂欢节是指某一特定的节庆日,在这一特定的时间里,人们可以放弃一切束缚,平等地、亲昵地交往,但这是短暂的。而所谓的“狂欢式”,“按照巴赫金的理解,是意指一切狂欢节式的庆贺、仪礼形式的总和。它是一种仪式性的混合的游戏形式。”“狂欢式”在巴赫金的理论中是个过渡,而“狂欢化”才是一个中心术语,巴赫金认为:“狂欢式转化为文学的语言,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狂欢化。”⑧可见,狂欢化开始是一个文学术语,但随着巴赫金视野的不断扩大,它又赋予了狂欢化更多的内涵,使其进入了生活的更多领域,如“狂欢化的”仪式、庆典、游乐、笑语,‘狂欢化的’用具、符号,“狂欢化的”组织、集团,“狂欢化的”生活方式,等等⑨(当然也包括本文正在谈及的“狂欢化”的文本策略和文本将在第四部分谈到的“狂欢化”的语言)。最后,巴赫金是这样概括“狂欢化”的:“从抽象的哲学领域通过狂欢式的世界感受,转移到形象和事件具体感性的领域中去,而这些形象和事件如同在狂欢中一样,是发展的流动的,多样而鲜明的。”{10}所以,我们可以说,巴赫金的狂欢化仿佛是一座桥梁,架通了生活与艺术,架通了官方与民间,同样也能沟通精英与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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