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老子的道与哲学
作者:刘金霞
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下同)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第四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第五十二章)
万物得一以生。(第三十九章)
这个“一”就是化生万物的“道”。“道生一”,即“道”自我生成而且自我决定。它蕴涵着无穷的生命,是万物的母体。宇宙的一切生命来源于道,于是成千上万的生命给宇宙带来了活力。生命赋予了这个世界的意义,而终极的道也在生命中找到了现实的支点。
尽管道化生万物,但道一旦产生了万物生命,便不再干涉它们,任由万物生命自由地发展。道化生、衣养和成就了万物,然万物生命的发生、发展过程必须遵循着“道法自然”的规律。但就生命本身而言,它的成长历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包含着四个发展阶段。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第五十一章)在老子的视野里,生命的第一个阶段是道的转化和生成;第二个阶段是依靠自身本性即“德”来维持其存在;第三个阶段就是凭借物质赋予生命以形体;最后再通过它所处的环境来完成生命、成就生命。
任何事物的生命都蕴涵在客观的物体上,它是由形而上(道)与形而下(物)的统一,是有形(物、势)与无形(道)的统一,是现实(物、势、德)与超越(道)的统一。因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的生命就获得了三重内涵:“自然生命、社会生命和超越生命。”
人的自然生命是就生命的物质形态而言的,是一种纯粹的生命形态,它无知无识,代表着生命最原始的现实状态。而身体构成了自然生命的载体,人要生存下去,就必须满足人的自然属性与自然的欲望。但我们知道自然生命只是人生命的最基本形式,人之所以是人,就因为人不是纯粹的“自然人”,他要融入社会,在社会中获得发展,于是社会又赋予了他社会生命。人的社会生命是个体生命的必然延伸,它表现为生命与生命之间相互交往的一个现实过程,在各种社会关系中体现着生命的价值。但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还仅仅是生命的现实层面,人的生命还应有超越的一面。所谓超越生命,它指的是那种超越时空和肉体性的精神性的存在形态,它往往表现为一种心灵的境界。超越生命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它能超越时间,能‘执古之道,以御之今有,能知古始’;其二,它能超越时空,能‘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其三,它能超越肉体,走向永恒,即‘大患若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而“道”便是人走向超越生命的必然归宿。道是生命的本体,生命与道是个别与本质的关系。“个别的东西有生灭,本质的东西没有生灭。”生命源于“道”,而最后又复归于道,完成了循环。老子生命思想正是有着超越的一面,所以道家在面对死亡时,总比儒佛两家表现得洒脱。从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可以看出儒家不愿谈论死亡,他们强调现实的努力;而佛家认为生老病死,无不与痛苦沾边,所以人生是苦的,因而讲究“人命在呼吸之间”,在苦海中盘点生命的轮回;而道家则以一种自然的平常心对待生死,认为一个人应该不贪生不恶死。“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第三十章)这种顺应自然的方式面对生死,成为一般人的可处方式。故道家的处世哲学非常灵活,“它既不如佛家一样绝对地出世的,也不是如儒家一样必然入世的,它是介于两者之间,可以出世,亦可以入世的”。
刘金霞,教师,现居安徽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