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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吉姆爷》中译本看小说翻译叙述视角的传译
作者:李 珂
文学翻译中,译者不仅要在内容层面上与原文建立对等,也要反映原文中通过语体等形式特征体现的修辞、美学功能。根据结构主义文学理论,每一篇叙事都由两部分组成:故事和话语,即叙事的内容和叙事表达、传达内容的方式。现代小说更关注小说叙事的形式技巧,而形式技巧的一个很重要方面便是叙事视角的灵活运用。视角在叙事学中指事件被见证、报道和判断的立足点。小说叙述者主要使用一种视角叙述的同时,往往会对视角进行多样化的调节,如暂时使用人物视角、运用摄像式的旁观视角等以配合小说主题并取得一定的叙事效果。小说译者应区分故事的叙述声音和叙事视角,辨析视角的转换调节,并予以准确传达。本文试结合康拉德小说《吉姆爷》(Lord Jim)讨论小说翻译中的叙述视角问题。
《吉姆爷》(1900)可称是英国文学中一部突出的现代主义作品。小说打破了按时间顺序交代故事来龙去脉的传统小说叙事,“采用前后穿插多次往复的叙述方式”。[1]叙述视角方面也体现了新的尝试。整个小说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一至四章)为全知叙述,在决定吉姆人生命运的关键时刻,全面展示吉姆的思想、情感、动机与性格,使读者直接看到主儿公的内心深处。第二部分(五至三十章)运用有限叙述视角,以马洛作为好奇者探测疑云的方式展开。读者看到一个旁观者的客观印象和判断,而未真正深入吉姆本人的精神世界。第三部分(三十六至四十五章)通过给马洛的信转述了吉姆最终选择的过程。
二、全知叙述视角
《吉姆爷》以倒叙开篇,采用全知视角,全知叙述者用自己的眼光叙事和观察故事世界及人物内心。如小说第一段:He was an inch,perhaps two,under six feet, powerfully built……His voice was deep,loud,and his manner displayed a kind of dogged self-assertion which had nothing aggressive in it.It seemed a necessity,and it was directed apparently as much at himself as at anybody else.He was spotlessly neat,appareled in immaculate white from shoes to hat. [2]
浦译:他差一两英寸就到了六英尺,身量儿十分魁梧……他的声音深沉、洪亮,举止中表现出一种我行我素的固执,但没有一点咄咄逼人的张狂。这种态度好像是必不可少的,显而易见,对人对己都得这样。他真是整洁得纤尘不染,从鞋子到帽子上上下下一身雪白。[3]
熊译:他差个一两寸不到六英尺,体格健壮……他的声音低沉、响亮,他那样子表现出一种顽固的自负,但并不咄咄逼人。他好像不得不如此,而且他显然对自己同对别人都是那样。他整洁得一尘不染,从头到脚,穿得一身雪白。[4]
从叙述学的角度,“全知叙述者在一个超然于人物和事件之外的全局的角度叙说”。[5]他全知全能,视野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原文以第三人称描述吉姆的概况,隐含了全知叙述者的存在,并通过“a kind of dogged self-assertion”,“nothing aggressive”,“in immaculate white”流露了叙述者对吉姆较客观的评价。两译文也以“一种我行我素的固执”、“一种顽固的自负”、“并不咄咄逼人”等较忠实地再现了原文,未添加译者的主观评判色彩。同时,原文除第三句,其它句子的主位都是“he”或“his voice”。功能语言学中,“主位既是句子的第一个成分,也是叙述者组织信息的出发点”。[6]在主位一一述位结构中,主位通常是最突出的成分,说明谈话的题目。主位组织也是语篇发展最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在某些情况下,语篇中一系列相关的所指往往用作主位,并被前景化和突出。因此,原文第一段便暗示了聚焦对象“he”,但未提及其姓名。中文语篇较少用代词,但两译文都未按中文行文习惯,而以“他”多次充当句子主位,这某种程度上符合原文全知叙述的特点。对“It seemed a necessity……”一句的处理上,两译文有差异。浦译使用“这种态度”为主位对应“It”,与原文一致,并补充说明前一句的“his manner”;后半句“and it was directed……anybody else”本是较客观的现象描述,浦译“显而易见,对人对己都得这样”则变为叙述者的主观评判,因而与原文不符。熊译仍以“他”为句子主位,保持了译文句子主位一致,构成放射型主位推进模式,但有悖于原文;后半句“而且他显然对自己同对别人都是那样”则达到了对原文的忠实传译。
全知叙述者“可以毫无限制地深入任何人物的内心,对其思想感情、细微的意识都可提供信息,还可以同时了解在不同的地点发生的几件事情”,[7]从而使读者对人物有一个更好的把握。如:Afterwards,when his keen perception of the Intolerable drove him away for good from seaports and white men,even into the virgin forest,the Malays of the jungle village, [8]
蒲译:后来,他痛切地感受到了一种无法忍受的力量,这种感受便把他永远逐出了海港和白人圈子,甚至赶进了原始森林,与莽林村落的马来人为伍。[9]
熊译:后来,他对不堪忍受的重负那敏锐的感知力驱使着他永远离开了海港和白种人,甚至把他赶到了原始森林里。[10]
这里,叙述者进一步显示其全知全能的便利述说吉姆的过去。蒲译将“keen perception”处理为“痛切地感受到了”,传达了人物的心理情感变化;熊译处理为“那敏锐的感知力”则倾向于对人物固有特点或能力的揭示。由此反映了两译文虽对全知视角叙事进行了一定的传译,但对语言的隐含意义有不同的揭示。再者,蒲译采用了“逐出”一词,添加了“与莽林村落的马来人为伍”,使译文具有较浓厚的贬斥色彩,而这是原文全知叙述未曾体现的。
三、人物叙述视角
《吉姆爷》第四章引入马洛这个人物,很多事件便通过他的视觉、听觉和心理进行观察和感知。从第五章到第三十五章,叙述以马洛的口吻进行,意味着由全知叙述视角转为人物有限视角。通过马洛与吉姆的接触以及马洛与他人的交谈,作者从不同层面向读者展现了完整的吉姆,揭示了吉姆的本性。这就需要译者细心辨察注意叙述视角的变化,才能准确传达人物感知事物的角度、方式和过程。如:The examination of the only man able and willing to face it was beating futilely round the well-known fact,and the play of questions upon it was as instructive as the tapping with a hammer on an iron box,were the object to find out what's inside….…You can't expect the constituted authorities to inquire into the state of a man's soul--or is it only of his liver? [1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