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1期

月圆之夜

作者:张惠雯




  “如同你,我们走向阴影指示的地域;如同你,我们没有归宿。”
  ——雨果《暴风雨》
  
  我也曾受过一点儿教育,但这基本上没有在我脑子里留下多少痕迹。初中毕业后,我一直混迹在社会上,结交了不少朋友,他们总是新旧交杂的一帮。十七岁的时候,我在一个游戏厅里和人斗殴,打坏了一个人的胳膊。此后,我父母几乎不再和我说话,我在家里进进出出、吃饭、睡觉,好像一个看不见的人。
  后来,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你也可以叫它工作,也可以叫它坏勾当。我成了一个假烟贩子,但却是整个贩烟链条中最末端的一截。我的工作是携带大量的假烟,住在某个指定的城市,在某个指定的旅馆里,等候别人来取货。我不需要去见任何人,也不需要联络客人,我只是在指定的地方等待。时间总不能太确定,他们可能会告诉我在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之间,那我就在房间里等着。这工作一点儿也不重要,油水也不多,但危险。因为人赃俱获、无可逃脱的不是那个背后的操纵者,而是携带赃物的小角色。人家选我来做这样一个角色,可能就因为我年轻莽撞。
  除了等待的时间呆在房间里,其他时间我也不怎么外出。我所到过的城市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一样肮脏、嘈杂。虽然我不是个读书人,但我喜欢安静。这种习惯是在被当成隐身人的那几年里养成的。如果我外出,我常去的地方是书摊,但我不买书,只买杂志,我在每一个旅馆房间里翻看各类杂志,从生活常识、各类文摘、居家设计,直到摄影入门,我全都一页一页地仔细看。我通常拉上窗帘、打开灯,因此我只能靠看手表来确定清晨、黄昏和具体的钟点。即使在翻看杂志的时候,我的心也处在一种浑然的戒备状态,这并不是说我害怕,而是因为我非常明白,我所等到的人不是买主就是警察。有时候,我突然接到电话,就卷起行李马上离开。我居然没有一次落入警察的手里。
  旅馆并不是个让人喜欢呆的地方,从来没有一个旅馆房间的空气是干燥、清新的,那儿总是腐烂潮湿,让人联想到床垫下的臭虫。可如果你习惯了呆在那儿(即便你是被迫习惯的),你反而哪儿都不想去了,就好像人变成了青蛙,只喜欢呆在黑暗的井底一样。对于我来说,灯光比阳光更熟悉,外面灰蒙蒙的空气也没有多少吸引力,我就像干蹲在井底的青蛙,不再计较反复轮换的时间。
  每一个经常出门在外的人都知道,旅馆总是会设法给你准备些女人。但我对那些娘们不怎么敢碰,我曾经见到过被那种病折磨的男人,我知道那有多恶心、多屈辱。我宁愿得任何一种病,也不愿意得那种病。因为这种自控力,有时我竞以为自己是个清洁的人,而多半时候,我清醒地知道那不过是因为胆怯。当我渴望女人的时候,我就任由自己想象一个女人。就像作画一样,我勾勒出她的身体、头发的长短,但永远弄不清细节。我就任由这个模糊的女人代替那些活生生地从我眼前走过的女人。出于某种需要,我有时竟然也能像小说家一样编起故事来,好像我已经爱上了她,并且和她在很多奇异的情景下睡觉。
  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在c城已经住了将近两个星期。不少人从我这里拿货,我的提包内层确实塞了不少肮脏的、有的已经被揉烂的纸票子。有时候,我会推测一下这里面有多少会真正到我的腰包,但这种推算通常是粗浅的。我不善于计算,也并不特别在意。
  有一次,我去楼下打热水。一个站在柜台后的女人和我说起话来。她说话时显得很亲热。我注意到她正在剥开一个鲜艳的橙子,我注意到她那双白白的、有些短粗的手。她非要把剥好的橙子送给我,我只好接受了。等我到了楼上,我手里拿着橙子,看了一会儿。在灯光里,被那双白手均匀破开的橙子皮就像一朵黄色的花。后来,我得知那个年轻女人就是老板娘。此后我们一旦碰面,她就会和我说一会儿话,亲热地叫我“小兄弟”。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下了,突然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我披上衣服打开门。看见她站在那里。她穿得整整齐齐,手上端了一盘葡萄,眼珠就像葡萄一样乌乌发亮。
  我不喜欢欠别人的情,但是对于橙子和葡萄的人情,我也想不出一个法子去偿还。但我发现,我的房间不再是空空荡荡的地方,我的时间也不再是循环往复、停滞在等待中的了,那个女人就像个虫子一样,钻进这些空白的地方,慢慢填满它,又突然间无影无踪。在很多半睡半醒的时候,我看到的竞常常是那双手和一盘葡萄。待到很久以后,我试图回忆起她的模样时,我也只看到一个头发卷曲、体态丰满得简直有些胖的年轻女人的形象。
  在没有被要求等待的时间里,我不再想呆在旅馆里,因为我刚才已经说了,房间里有虫子,我的安静被搅乱了,时间难熬起来。我把那个小城市的大街都走遍了,总共也就是三条。我并不喜欢逛商店,但我连小杂货店也都一一看了一遍。一天,我回到旅馆的时候,看见她站在柜台后面。我本来想不再搭讪,准备直接上楼,但就在我走上楼梯的时候,她对我说她要借几本杂志来看。我知道,我不在的时候,她已经去过我的房间。
  就在那天下午,一个高胖、臃肿的男人在楼下的大厅里打了她一顿。打骂声很大,没有外出的房客们几乎都冲下去看,连街上的行人也围在玻璃门外观看。看客中不乏男人,但没有人出面阻止。我也站在楼梯上看了一会儿,从胖子的叫骂声中,我得知他是她丈夫,还得知他打她是因为怀疑她另有一个男人。她像肉球一样在地上滚动,哭泣嚎叫。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儿也没有引起我的怜悯。
  隔一天,同样的事情又在夜里发生了。我有些恼火,想下楼去揍那个没有脖子的驼背男人一顿,并不是为了她,而是因为他的形象和声音都龌龊猥琐,让我感到恶心。但我没有下去,因为喧闹过一会儿就停止了。我猜想男人已经回家了,我坐起来看了一会儿无聊的卫生保健杂志,就睡觉了。夜里,我听见低沉的敲门声,一共三次,但我没有开门。我当时浑浑噩噩,感觉有点儿像做梦。第二天早上,我才清清楚楚地觉得那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我一上午没有出门,下午有人来拿货。然后我出去了,在街上买了一些当地的吃食,决定过两天就回去。
  当我回旅馆的时候,她叫住了我,聊到我住在这儿的时间,我告诉她我后天就走。她怔了一下,然后说了些挽留我的话,那些虚假客套的话,我根本听不进去。她说她中午炖了些汤,要给我送去一碗,我没有说什么,连道谢的话也没有说就上楼了。我躺在床上,那该死的房间里面除了床几乎没有可以呆的地方。接着,她来了。她没有敲门,拿钥匙自己开门进来。她把一碗汤放在我的床头柜上,并且在床边坐下来。我知道她的意思,而且我也知道那件事该怎么做。我把她按倒在床上,她似乎想喊叫,我用手紧紧捂住她的嘴。那件事儿很快就完了,我喝了她的汤,她端着空碗走了。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我好像开始想她了,在我想象中的那个模糊的女人好像有了一点儿实际的滋味,不再是一团抓不住的影子了。也可能,我这些天都在想的就是她,还有那双我总是会看到的手。
  我刚才就像被强光刺了一样头晕目眩,什么也没有看清,但那劲头过去之后我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我又躺了一会儿,没法睡着。我走下楼去找她,发现一个年轻的、扎着一条马尾辫的女孩儿站在柜台后面。我问她老板娘去哪里了,她说刚刚回家了。我心里一阵无名怒火。我上楼洗澡洗头,把脸刮得干干净净,然后换上一套干净衣裤,逛到外面去。我慢慢平息了怒火,心想不能和她纠缠,况且我马上就走了。如果我真的能像我想的这样做,那件事就不会发生。
  我不记得那一天的具体日期了,我只记得那天是星期四。我走出旅馆,先去一个台球室自己和自己打了两局。然后,我在一个街边饭店吃饭、看电视,独自喝了三瓶啤酒。我看看表,还不到九点钟,我就想走得远一点,自己安静地呆一会儿。我知道一个地方,于是我在食品店买了一瓶三两装的白酒和一包咸花生,顺着东西向的大街走到西边尽头。那地方有一个荒废的仓库场院,我就坐在一堵墙的下面,面对着远处一片野地。我试图想起过去的某些东西,或者想象一些关于以后生活的事情,但我发现几乎没有什么可想,那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影子、说话声、地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