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震后心理援助:国外的经验与启示

作者:孟万金 张 冲 李 萌 张 静



因为经常变换护工,所以造成对他们的照顾缺乏稳定性,并且使分离忧虑重新出现。我们经常提醒护工要保持对孩子的照顾的稳定性,劝告他们要避免让孩子们对他们产生依赖,告诉他们不要干扰孩子们的常规活动,例如,去学校或与同龄人玩耍。
  2.3.3 回避和被动
  回避和被动是灾民没有报告出来的并且治疗师有时也忽视的两个潜伏的心理问题。回避行为包括回避日常活动和与创伤有关的特殊情境(如:高层建筑物)。他们在对挽救生命和重建城市的那些有效的组织援助,建立自助小组和其它活动中都表现地被动。被动的原因源于他们的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不信任和绝望。
  在最初的治疗过程中,大家常常心事重重,明显的症状比如焦虑、惊恐和做恶梦,没有表现出来的消极的症状如被动和回避行为。这些隐蔽的症状阻碍了机体功能的恢复。相反,当人们在他们的生活中的一些方面变得积极的时候,他们的焦虑可能会降低。
  2.3.4 对孩子隐瞒真相
  亲人们不告诉孩子们他们的亲人和朋友死亡的现象是很正常的。例如,姑姑告诉侄女已故的妈妈去莫斯科大学学习了。他们觉得没有必要让孩子难受,到了一定的时候,孩子们就会忘记已故的人。这种善意的谎言让孩子们觉得他们爱的人还活着。我们建议成人不要把真相告诉孩子们,从长远来看这样能延迟他们的悲痛感,产生虚幻的希望,但是却会产生渴望体验随后的失望并且造成对他人的不信任。当然,我们也教给他们应对孩子们知晓失去珍爱的人后可能出现的反应的方法。
  2.3.5 生存内疚
  正如我们预想的那样,幸存者有生存内疚感(Lifton&olson 1976;raphael 1986)。很多人觉得别人死了,他们也不应该活着。一些人觉得他们错过了这一特殊的死亡方式。例如,一个父亲觉得自己没死就是因为他在地震那天去工作了,他会不切实际地去想如果他那天停留在家,他就会从倒塌的九层公寓之下救出他的孩子。
  除了自责之外,这些人还有了罪恶感。例如,地震中失去了孩子的母亲会责怪他的孩子的朋友没有受害。这使她产生了生存内疚和罪恶感。这种混合的内疚感需要家庭治疗,并找出这种破坏性行为的动力源。
  值得注意的是,灾民由于内疚而经常去看望已故者,他们的自我挫败感会变成对自我的惩罚。
  2.3.6 无助和殉难
  不论无助和悲观的感觉是否与抑郁或者重组家庭后产生的问题有关,许多灾民感觉他们不能改变他们生命轨迹的宿命,他们把自己看做是一个哀悼遇难者的人,对这些人进行治疗是有效果的。他们对别人能解决他们的问题抱有幻想,当他们的期望不能实现时,他们的悲观就会增加,从而造成恶性循环。另外,这种角色的假设是:这些人通过从别人那里获得关注和同情来获得满足。例如,一个截肢少女表现得像一个不幸的灾民,这样她会收到很多礼物。灾民这种获取别人的注意和物质支持(次级获益)的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增加了治疗的难度。一部分的治疗工作就是要去应对这些适应不好的表现形式(自怜、寻求同情、不切实际的期望和扭曲的认知),并尝试着将其治愈。
  
  2.3.7 酗酒
  受灾的男性或女性的亲人反映他们的酒精消费量较之以前增加了。虽然当地缺乏汽油、建筑材料和某些食物,但是酒精是有的。酒精可以缓解情感上的痛楚并且有利于睡眠。内疚的那些人,特别是男性,去看望亡人时会喝点伏特加酒。在亚美尼亚的传统中,对这种仪式是有限制的。但是地震后,人们超前消费的现象很严重。酗酒导致了分离、吵架等家庭问题(Bradshaw 1988;Friel&Friel,1988)。在一些协会中,酗酒者可以使此内疚行为的体验频率降至最低且使之合理化。例如,灾区匿名酗酒者自助小组就使这个问题变得难以治疗。因为酒精加重了当事人的心理问题,所以使问题更难解决。
  2.3.8 悲痛化解困难
  地震两年半后,灾民的悲痛明显还是没有很好的化解。有两个因素影响了悲痛的化解,其一是固着在死亡这一创伤事件上;其二是幸存下来但却遭受着身体上的不幸。许多人陷入地震带来的悲伤回忆和失去亲人的痛苦漩涡中不能自拔。比如,一些母亲每周都见几次面,每次见面时回忆起这些痛苦的经历,她们都会集体痛哭。即使地震已经过去两年了,每天人们也还是会想起失去的亲人们。在治疗过程中,治疗师非常积极的工作,他们会劝告当事人持续这么做下去对健康不利,对他们的家人也不好。治疗师建议当事人逐步减少回忆的次数,并去为他们的社区、家人和他们自己介绍重建工作,治疗师还支持他们对亲人死亡持有积极的想法,而不是总去回忆伤残者的图像。
  2.3.9 自杀
  震区没有可靠的官方报告来显示自杀和试图自杀的人的情况。一些轶事报告说自杀的人数上升。这些案例大部分发生在那些在地震中失去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人的灾民身上。比如有三个案例。第一个自杀者是一个工程师,在地震中,他曾建造的多座楼房倒塌并导致了很多居民丧命。第二个自杀者是一位中年男性,在他的妻儿被埋后,他对邻居说,他把妻儿埋葬好后,就自杀,最后他真那么做了。第三个自杀者也是一位中年男性,其目的是为了与他那14岁的死在学校的女儿团聚。
  2.3.10 嫉妒
  灾民处于退行状态时,他们的嫉妒心会增强,比如,一位女性会嫉妒损失比她少的朋友。人们经常嫉妒那些比自己得到更多援助供给的人。灾民在获得的治疗多少方面也会攀比,他们会嘲笑治疗师进而阻碍治疗师对其他人的治疗,这很明显是嫉妒造成的。他们公开讨论这种感受,并且用发怒的方式表达出来。
  2.3.11 故土难离
  将灾民迁移到其它城市或地区的效果并没有政府预期的那样好,尤其是因为迁移造成了家人分离就更不好了。灾后将灾民迁移有一些不利之处。许多灾民迁移到其他地方之后,他们和留在灾区的人有着同样的问题。这些被迁移的灾民经常要求重返旧地,即使生活在废墟中他们也愿意。这些人依恋故土,他们想回去并且加入到家乡的重建工作中。
  2.3.12 反应迟钝
  和灾民一样,许多负责震区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的官员们由于缺少相关经验,在做出重要决定时反应迟钝,难以预测受灾人群的需要。从长期来看,短暂的休息可以使他们工作得更高效。
  
  3 震后心理援助
  
  一个有效的援助项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慎重选择治疗师,他们需要专业熟练,动机适中并且焦虑水平低;(2)给治疗师开准备大会,告诉他们将会面临的困难(即在震区工作的困难,移情和反移情问题)并创造一种团队精神;(3)选出一个领导者负责组织治疗工作,并且与不同的政府和卫生部门保持联系;(4)把治疗师集中安排在一个地方,尽量不要让他们彼此隔离,确保他们每天都能碰面并且集中讨论问题。
  尤其要重视对学龄儿童的心理援助,因为他们是易患心理问题的人群。教育工作始于班主任,之后是任课老师,最后集中于学生以及他们的家人身上。大家关注儿童,会使儿童对自己的心理问题产生积极的认知,也利于震区的学校制定广泛而系统的关于心理健康干预项目的相关方案与措施。
  观察结果表明,在简短治疗中,识别创伤后的心理问题,需要积极应对以下问题:愤怒、内疚、认知歪曲、回避、消极、掩饰真相、无助、悲观和嫉妒。这些问题会在长期治疗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然而,危机干预的治疗过程中,治疗师们会忽视或者不能充分地处理好这些问题,灾民会继续陷在思考自己的损失、自己的幸存以及令他们沮丧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中。积极应对这些问题利于阻止心理问题继续发展下去,并防止并发症的产生。
  创伤后应激反应和抑郁症的高比率、严重性及持续性似乎与人们处理创伤经历的能力有关。研究者在震后两年访谈灾区的学生时,发现他们还有高比率的侵扰症状,原因在于两年还没有重建家园,残骸没有得到完全处理以及毁坏的大厦依然存在。
  解决灾民切实的物质需求问题时,援助组织也许低估了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性。在遭受地震带来的巨大损失时,灾区的人们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创伤反应。制定一套震后长效的积极心理重建的整体方案,使大部分人拥有更积极的心态,并且投入到重建工作中去,这是四川震后灾区心理重建的当务之急。
  
  责任编校 赵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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