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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标准及发展模式的研究述评
作者:陈小饮 申仁洪
我国特殊教育师资过去包括中等师范和高等师范两个层次。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师已经不存在了,传统的三级师范教育正在向二级师范过渡,而以大专和本科为主。从事特殊儿童教育的师资,首先要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大学本科、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还要具备相应的特殊教育理论和技能。因此,我国在制定特教教师专业标准时,应在制定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分类的专业标准,以此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2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指的是与特定目标相符合的特殊教育专业发展的基本形式,是专业发展目标、专业发展内容、专业发展途径与方法、专业发展评价一体化的表现形式。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是针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而言的,归纳起来主要有职前与职后教师的专业发展模式。
2.1 职前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近年来,美国关于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中最大的亮点是大学与学区合作伙伴的建构模式,作为一种新的专业发展模式,其目的在于提高新教师的各种技能、能力,更好地适应班级教学。这些专业发展模式旨在建构为特殊教育职前教师提供入门指导。它通过制订教师入门指导计划来实施,其重点放在提高教师教学实践,培养反思型教师,能够关注所有学生的文化、社会以及家庭背景差异的多样性。这种计划的创新之处在于强调大学与中小学之间建立专业发展学校。有专家认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是一种培养教师的新型方式,这将会得到实践的证明。
我国特教师资的培养大多通过中等、高等学校来培养。这种培养模式的优点是侧重于学生的基本功训练和学科教学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顺利进入教学实践环节。学生的专业思想比较巩固,较快进入临床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长于设计并完成单科课堂教学,具有学科教学能力。缺点是教育活动比较封闭,知识范围较窄,学术水平较低,适应能力较差。
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还采用非定向师资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是指由综合性大学培养特教师资,如综合性大学的特殊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和医学等专业为特殊教育培养师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从宏观上把握特殊教育,提高教师的教学判断力租教学方向感,缺点是临床实践不足,实际工作能力不强。因此,各国都在探索进行改革,积极增加学生的实习时间或开办临床学校,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近年来,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也在向综合化的方向发展。纵观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定向与非定向特教师资培养模式走向融合是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是吸取了两种特教师资培养模式的长处,不但注重普通教育知识及能力的培养,而且重视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发展,人才培养的方向更明确、更具有针对性,有利于特教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2.2 职后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当今世界各国纷纷采用多种多样的模式和途径对特教教师进行在职培训,以此促进其专业发展,培训呈现出培育机构的多元化、开放化的特征。综观历史,各个国家的各种机构如大学、师范院校、特殊教育师范院校、特殊学校以及一些民间特殊教育专业团体纷纷采用短期非学历培训形式对特教师资进行培训。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标准规定:特殊教育教师每年最少要参加25小时的有关其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以对知识进行周期性的更新。马庆发认为,这种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更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除了上述模式以外,特教教师在职培训还出现一些新的模式,如美国校本培训模式、英国的特殊学校与大学的合作培训模式、德国的网络培训模式等等。
现阶段,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师资中经过系统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比例很小,绝大部分教师来自普通师范院校,他们缺乏有关的特殊教育理论,也缺乏特殊教育的实践经验,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才可以胜任特殊教育工作。我们初步形成了特殊教育校本培训的基本模式,通过理论学习、课堂实践、基本功和论文方面的学习和培训,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自学和拜师相结合的方式,把教师培养成懂理论、重实践、有能力、会科研的科研型特教教师。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帮助刚刚走出师范院校的学生完成角色转换,促进其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好尽快胜任特殊教育工作。在构建此类教师培训体系中,必须将任职资格制度、进修制度和晋级制度统筹考虑。除此之外,我国华东师范大学于1997年开始试行长期函授学历培训模式,为上海市培训专升本的在职特教师资。这种模式是针对因学历低而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特教教师,以此来提升他(她)们的理论知识,从而改变其教学理念,提高其研究、应用能力。
与国外相比,我国在促进特教师资专业发展上所采用的培育模式上还存在着不足: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脱离;职前培养缺乏操作性;职后培训缺乏连续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研究性和专业性不能很好适应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我国特教师资在职前和职后的专业发展模式上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开拓多途径的专业发展模式,如:职前和职后一体化培训、校本培训、网络培训、特殊教育学校与大学的合作培训以及自我培训等模式。
3 启示
3.1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
特殊教育是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因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比普通教师有着更强的专业性。这种专业性就需要制订切合实际的专业认证。专业认证是现代教育的一大特征,前提是需要制订专业标准。首先,从纵向上,制订准入标准和职后标准,把好特教教师的入职关和做好他们的职后专业发展。其次,从横向上,要求他们不仅要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还要具有专门的资格标准(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资格证书)。职业道德和责任感、特殊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特殊教育教学技能。还要具备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所必备的爱心、事业心。在此基础上,尝试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制订不同类型特教教师的专业标准(如聋童教师专业标准、弱智儿童教师专业标准),这将是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趋势所在。
3.2 构建“叠加法”职后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既包括职前教师的培养模式,也包括职后教师的专业发展模式,它是职前与职后的一体化发展模式。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高等师范和中等师范(正在逐步取消)这两个层次的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训体系,而特殊教育教师职后专业发展模式却一直是困扰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难题。随着社会变迁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在观念、体系、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与时代发展不同步的地方,并由此产生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今,教育界存在这样观点:我们只需要一种教师,没有必要把教师细分为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教师。基于这样的观点,我们应采用何种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模式才能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呢?
其实,特殊教育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特殊学科,需要很多有别于普通教育的独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对特殊教育对象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有充分了解。目前,由于还没有建立健全的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即使是国家已经实行多年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对特殊教育教师也没有专门的培训,他们的培训只能通过学校教师的常规培训来领取合格证书。这部分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提高,主要是通过自学和老教师传帮带的方式来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特殊教育师资整体水平的提高。因此,积极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职后专业发展模式就显得尤为迫切。
我们必须认识到,教师专业发展并不是终结性的,它应是动态的持续发展,应建立一种“叠加法”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这种培养模式是在普通教育师资培养的基础上,补充特殊教育的知识、技能和分门别类的特殊教育能力。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在职前培养模式上均采用“叠加法”,如澳大利亚要求从事各种特殊教育的教师都须受高等教育和师范教育,在已经具有教师资格的基础上接受特殊教育的专业培训,且更注重实践培训和实践锻炼。在美国要成为特殊教育教师,必须是大学毕业后,经特殊教育课程培训,获得特殊教育专业资格才能担任特教教师。俄罗斯也用这种模式培养盲、聋、智力落后教育、言语矫正四个专业特教师资。这种模式不仅适应于特教教师的职前培养,而且也用于促进职后的教师专业发展。此模式不但注重了普通教育的知识、能力,还重视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培养。方向更明确,培养更具针对性、专业化,体现出一种“大特殊教育”的观念,这也将成为今后我国特教师资职后专业发展的主流模式。
责任编校 李慧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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