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好险!直到今天,宁波市江北某物资供应站经理沈某还在庆幸,自己最后一刻头脑总算清醒了过来,不然一头栽进这场骗局中,损失就惨了。
去年8月上旬的一天,宁波市江北某物资供应站经理沈某,突然接到武汉江南兵工特材制品厂的来电,对方自称是军转民企业,专门生产防化类材料,想在宁波设立销售网点,征询沈某有否与之合作的意向。没几天他又寄来了样品、样本、价目表、执照复印件等相应资料。该厂还同意将沈某的物资供应站作为其在宁波的总代理,许诺每年将给其3至5万元的奖金。面对如此优惠的条件,沈某不由得动心了。
不久,沈某的供应站就收到了自称山西某部队军需处的来电,“听说贵站有我部所需的防化布,请速寄样品至我处”。沈某以为商机到了,忙不迭地把样品用特快寄去,对方很快有了回音,称样品已验收,随即用传真传来了购销合同和电汇票,共订购2万米价值42万元的防化布。接到这样一笔大生意,沈某不敢怠慢,赶忙去电武汉方面询问有无供货能力,武汉方面答复该厂:供货根本不成问题。于是,沈某放心地在那份传真购销合同上盖上单位公章,回传给山西方面。随后,山西方面又将一张25万元汇票的复印件传真过来,称已将部分货款汇至宁波,并要求9月4日提货,违约则送军事法庭。沈某当即要求武汉方面务必提前2天把货送到宁波,武汉方则回复称货已在装,将按时抵达。
岂料提货日期临近时,武汉方面突然来电称,货车在景德镇出了车祸,货物无法按时送抵宁波。沈某要求重新发货,对方称厂里无存货,如果一定要,该厂有一姓王的业务厂长在长沙,他手头有一批发往广州的货,可与之联系,并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沈某心急如焚,赶紧与王某通话协商能否把货先发给他救急,王某称这要与广州方面商量同意才行。10分钟后,王某回电说广州方面已同意,要沈老板带10万元来长沙提货。由于沈某担心一下子筹集不到那么多钱,对方又讲先带5万元也行。沈某只好一边买好飞长沙的机票,一边筹款,并与山西方面联系,协调提货时间能否往后推迟几天,不料山西方面毫无通融余地:“一定要按时提货,违约即按合同规定办。”在感到无奈的同时,沈某也起了疑心。
于是,他通过交警部门查询,8月底至9月初,景德镇地区根本没有发生过此类交通事故;再向宁波当地银行查询,也未收到此笔电汇款,而按常理,电汇款24小时之内就可到账。
此时,沈某疑心大起,当即向宁波市北工商局咨询。工商人员一查,发现山西方面提供的电汇单有涂改痕迹,那份合同中则存在多处明显错误,由此断定这是一起“双簧”诈骗合同案,并果断介入进行追踪。但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对于沈某的“违约”,山西、武汉方面一直杳无音讯,恍如在人间“蒸发”一般。
此案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对轻易到手的生意,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第二,在业务往来上要特别细心,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疑点,揭穿骗子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