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国风·鄘风.柏舟




  柏舟

  题解:姑娘婚姻不得自由,向母亲倾诉她坚贞的爱情。

  【原文】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1,实维我仪2。
  之死矢靡它3。母也天只4!不谅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侧。髧彼两髦,实维我特5。
  之死矢靡慝6。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注释】

  1.髧(dàn旦):头发下垂状。两髦(máo毛):男子未行冠礼前,头发齐眉,分向两边状。
  2.仪:配偶。
  3.之:到。矢:誓。靡它:无他心。
  4.只:语助词。凉:相信。
  5.特:配偶。
  6.慝(tè特):邪恶,恶念,引申为变心。

  【译文】

  轻轻摇荡柏木舟,在那河中慢慢游。头发飘垂那少年,是我相中好侣伴。
  发誓至死不另求!我的母亲我的天,为何对我不相信!

  轻轻摇荡柏木舟,在那河边慢慢游。头发飘垂那少年,是我相中好侣伴。
  发誓至死不变心!我的母亲我的天,为何对我不相信!

  【赏析】

  旧说多将这首诗与《邶风》中同名之作混为一谈,认为是共姜自誓之作。或以为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节,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作此诗;(《毛诗序》)或认为是共伯被弑,共姜不嫁自誓,作此诗(三家诗)。古人称丧夫为“柏舟之痛”,夫死不嫁为“柏舟之节”,皆原于旧说。而这些旧说多胶柱鼓瑟,实不可取。

  其实诗意一看就很明白:主人公原是一个待嫁的姑娘,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只消看他披着两髦,尚未加冠就可以知道。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所以她满腔怨恨,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

  这首诗反映了《诗经》时代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一方面,人们在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仍享有一定的性爱自由,原始婚俗亦有传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已 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礼教已通过婚俗和舆论干预生活。所以诗中女子既自行择欢,却又受到母亲的制约。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诗中也就表现了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这是一个很新很有价值的信息。

  这首诗还接触到一个更为普遍的社会问题:无论古今中外,在择偶的问题上,母亲和女儿的意见往往不能一致。母亲相中的,女儿不屑一顾;女儿中意的,母亲坚决不准带回家来。这种事不但古代有,今天还有;不但中国有,外国也有。例如白俄罗斯民歌《妈妈要我出嫁》中,妈妈给女儿挑了好多人家,女儿的表态都是“妈妈我不嫁给他”。印度尼西亚民歌《哎哟妈妈》中,女儿为自己辩解说:“哎哟妈妈,你不要对我生气,年轻人就是这样相爱。”

  妈妈也曾年轻过,为什么一旦成了妈妈,就不理解年轻人的心思了呢?这是因为女儿是跟着感觉走,而妈妈多了些岁数,就多了些世故。这是因为妈妈健忘,多了些功利,就少了些热情;多了些理智,就少了些感觉。老是看家底呀,看文凭呀,看几大件呀,女儿都烦透了。殊不知“甜蜜的爱情从哪里来?是从那眼睛 里到心怀”——与家底无关、与文凭无关、与几大件也无关。

  母女的意见不统一,爱情就发生了危机。女儿要么放弃己见,要么作坚决的抗争。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至死誓靡它!坚决到这种程度,母亲也就难办了。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维护爱情,一面从内心发出沉重的叹息:娘呀天啊,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这一声叹息,使得诗的内容变得沉甸甸的。

  和《国风》、《小雅》中的多数篇章一样,这也是一首歌词。在形式上属于典型的两章叠咏:中心意思在第一章中已经说完,但只唱一遍不够味;所以第二章变易韵脚上的字,将同样的意思再唱一遍。实际上也就一支曲子,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周啸天)


  【读解】

  孩子虽是母亲的作品,母亲虽然时刻心系孩子的幸福与不幸,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是一体,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不会有冲突。

  最为常见的是为恋爱婚姻而发生的冲突。冲突的实质,是两种不同观念的背离和交锋。冲突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价值准则,若互不相让,便会发生冲突,以至以不嫁或出逃或殉情来表示反抗。

  观念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在生活中,我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传统、社会、他人那里接受各种支配着自己生活的观念,在观念的指导之下说话和行动。人们常说环境改变人,其实环境改变的是人的观念,是人对生活的看法和态度。

  在母亲对自己的作品——子女的无私的爱之中多少带有一些自私的因素。她总以为子女是自己辛勤创造的作品,他或她必须按照她所坚持或信奉的观念去生活,总以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经验作为参照系,而不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子女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说到底,她是把子女当作私有财产,而不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因此,才会有《柏舟》这样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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