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诗可以从时间挤出来

作者:车延高




  从这个意义上讲;灵感是风从生活和承载生活的土地上吹来的神奇种子。
  但灵感不青睐守株待兔的人,灵感要靠你用细致的眼睛和细致的心灵挤进时间和空间的体内去酝酿,这才会有临宫受孕和其后的十月怀胎,才有那剪断脐带的响亮一啼。实事求是的说,我的灵感都是靠挤了时间,去细心的观察和体悟,才从身边的生活中一点一点捡来的。
  有人不信,说酒就可以激发灵感。不是有“李白斗酒诗百篇”的说法嘛!其实这是误传。我个人理解“李白斗酒诗百篇”应该加一个字,为李白斗酒“吟”诗百篇。那年月,几个文人骚客聚到一起,酒喝到了一定的程度,大家借着酒兴吟诗颂赋,一展才华,那是酒后的热闹。就像我们今天酒足饭饱,去卡拉OK包房唱歌一样。是一种放松。这时的人已经到了“墙走我没走”的亢奋状态。只想吼两嗓子,或像祥林嫂一样反复絮叨着几句话,以求发泄。此时你要他静下来写诗。那等于是要酒后的李逵学着林妹妹走莲步。
  所以我认为灵感既不是天赋,也不是酒赋。灵感是挤进空余时间的缝隙里,靠生活的积累和文化知识的积淀,使一个人的修为达到一定境界后,才华对你的一份特殊眷顾。因此我在对工作很投入的同时,对生活的观察也很投入。我的很多灵感都是通过细心的观察,用眼睛从别人看不见的细微之处捡起来的。
  我写过一首《把自己当扁担的人》,是记叙城市挑夫生活的。其中有两句:“他们习惯坐在自己的扁担上/就像坐着稳稳的江山”、“他们乐于被指挥/乐于汗流满面/这时,他们的衣衫就比城里人多出一个功能/可以撩起来擦汗”。为了抓这些细节,我在街头观察了他们好几天。
  这种挤进空余时间里寻找灵感的习惯给我带来了许多创作的兴奋点。例如陪爱人散步,是我每天的一道功课。走着走着观察到一个细节,触发了想像,人就走神了。逛商场也如此,灵感来了,有了精彩的句子,怕忘了,就找服务员借纸借笔。现在我爱人已经被我的习惯培养出来了,成了业余秘书,手提包里总带着笔和纸。回头看,我的很多诗都是在业余时间里即景触发灵感,捡了两三句,闲时坐下来再精心琢磨,就成了诗。
  就以我在《诗歌月刊》发的一组诗中的两首为例:有一次早晨去商场的路上,看见橘红色的太阳上了楼顶,新鲜的像鸡蛋黄儿。我脑子里就冒出一句:“夜/把太阳洗得那么干净”。还有一次是在秋日里,看见农民把玉米秸堆在谷场上,我就想到了:“秋天打着饱嗝”。搁了几个月,有一天坐下来,把所有零存的句子一整理,就出了一组短诗。以上两句成了这样两首诗:
  
  天就亮了
  
  夜
  把太阳洗的那么干净
  让黎明背着它上山
  上去了
  天就亮了
  
  秋天在想
  
  秋天打着饱嗝
  秋天在想
  怎么消化越堆越高的麦垛
  
  这就是我的某些创作灵感产生的过程,很土,很原始,但对我很有用。它使我在挤出的时间里砥砺出自己的一种所谓的天赋,让我的眼睛和思维有了一种能力。可以把生活中转瞬即逝的浪花捡起来。
  
  存放在时间里的记忆可以发酵成诗
  
  诗一定是有血有骨头有肉的,诗有自己的牵系和连接生命本体的脐带。任何时候,生活都是诗歌的泥土。即便是存放在时间里的记忆,也是从泥土中来的,只是平时搁在那里来不及使用,但它是生活的积累,是陈封的素材,是永远不会过时的精神文物。
  由此延伸,今天的深入生活,抑或叫“采风”,就是去泥土地上亲近泥土,去生活的实践中寻找诗歌创作的灵感和素材。这些拢进了大脑中的记忆,是移到哪里都可以发芽的老根,到了明天以后的日子,这些老根就成为存放在时间里的记忆,它可以在走过这段经历的人脑海深处发芽或者发酵,萌发出生活的厚重,萌发出窖藏经年的酒香,萌发出汪洋恣肆的灵感,萌发出最嘹亮也是最寂静的一首首用文字作音符的颂歌,它没有颜色,没有花期,没有季节,却在厚厚稿纸上长出一片又一片诗的桃林,让所有的花瓣儿都充满土地的情感。
  相对于生命的只进不退,我的每首诗都成于已逝的时间之后,时间给了我所有的经历,而所有的经历都是时间身后的记忆。这种记忆如果只集中于某一点,就是简单的重复,重复的多了,就是对时间的浪费。就会使诗人的积累匮乏,记忆苍白。因此我一直注意在不让时间跑空路的生活中去寻找和发现,以此填补自己的积累和记忆。业余时间我就是一个平头百姓,是一个眼睛、鼻子、耳朵、手脚和别人一样的普通人,我没有理由抬举自己,也不去故作姿态的端一种架子,我尽量让自己处的低一些,给那些民工一根烟,坐在他们那根硌屁股的扁担上和他们侃大山,然后走进他们汗水,走进他们那种泥土的气味,走进他们羊一样善良的眼睛。这时你会从一种普通、平淡、渺小和猥碎中发现善良、伟大、光荣和崇高。你会突然从一直认为最贫瘠、最狭隘的眼神里看到丰富、厚重、广博和多彩的目光,你手中的笔就有了劲,才思中就有了灵感,这时,诗人的笔就不空乏,开始用没有颜色的汉字绘画,眼前就有一种意境,背后就有一个气场,周身就有一种禅意,没有路的天空和没有路的水面上都会走来大自然的灵感。所写出的诗句无论是现实主义的、浪漫主义的,还是超现实主义的都会具有最现实的震撼力。
  比如,我在一组抒写大草原的短诗中用过一些超现实的浪漫诗句,单句提出来读就显得过于夸张:“眼睛里长出五色的花朵”、“每朵花瓣都承载九十九个太阳。九十九座冰峰开始感动”、“一个素描的人坐在芦花上”、“冰凌测着村庄的体温”等。但你联系整首诗,联系诗歌里描写的生活,又觉得是贴切的。这些句子成了印刷体我心里不慌,不怕人家拿着放大镜来挑你的疵瑕。因为存放在时间里的记忆和活在记忆里的生活都给了我底气。
  所以诗歌是借了生活生发灵感为生活中的人们写的,它必须来自于生活。符合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诗人不是朕,不是寡人,不是居庙堂之高,处江湖之远的隐士,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孤独客。诗人必须跟着时间走进生活,了解生活并解读生活。生活是诗的泥土和肥料,是诗的家乡和故土,只有跟着时间走进生活,才能发现那些钻石和祖母绿,才能站在比生活更高的地方为生活化装和造型,才能使老百姓看了你的作品以后,带着微笑去哭,又含着眼泪去笑。到了这种境界,任何人读了你的诗,心都会猛然睁开一双眼睛,有一种“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新奇感。这就是来自于时间中的生活积累和记忆积淀所特有的一种功效,它可以使妙笔生花,把泥土写活,让花草睁开眼睛。我所喜欢的白连春、杨键、周建歧、雷平阳都属于这类诗人。他们在生活中找到了草根的体会,拥有了草根的记忆,他们的诗就有了草根的新鲜和草叶的翠绿。以杨键的诗为例:
  他写乡村——“乡村啊/就像一头驴子/一根绳子就把它留在了树桩上。”他写母亲,“她老了/乳房也挂下来/像一口面粉袋/他们家乡的河水奔流/两岸的人民/换了一茬又一茬/像夏天的萤火虫/一闪一灭的”。这样的诗,你读了就会想到:故乡是我的产床,泥土中的记忆是我诗的产床。没有厚重的生活,没有来自生活的独特记忆。他的文字不会长满泥土的气味。所以诗人的另一个父亲和母亲是伴其一生的生活。如果脱离了生活去搞文字游戏或自我陶醉,自己玩一玩可以,或作为一种标新立异的尝试偶尔出现一下也可以,但它成不了眼睛里的花朵和果实,更成不了脚印,不可能在永恒的泥土上留下来。泥土有时是很残酷的,你不在泥土上扎根,你永远别想发芽,更别想开花结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