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伤痛(6)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一场家政行业的革命,有望解决业内的诸多痼疾。而这项
      措施的提出并开始推行,就是深圳、上海、北京陆续有保姆从20层楼上、4层楼
      上、6层楼上摔了下来,却没有人为她们支付医疗费而造成了许多的后遗症后的一
      种“觉醒”。
      
          41岁的周岱兰是安徽省庐江县杨柳乡西城村农民,家境贫困。10年前丈夫
      因病去世。正在上大学的大儿子患过急性心肌炎,至今还拖欠着医疗费,小儿子打
      零工糊口。2002年6月,经保姆中介所介绍,周岱兰来到上海普陀区一户姓丁
      的人家做保姆。
      
          12月24日7点多钟,她收拾好了客厅,然后把水壶放在炉灶上烧水。周岱
      兰痛苦地躺在病床上客厅的玻璃窗好久未擦了,她就爬上窗台,一只脚踩在外窗台
      上,一只脚踩在室内的凳子上,左手拿着抹布擦外面的玻璃,右手拉着窗棂。正擦
      着,突然炉子上的水开了,声音传到她耳朵里,她心里一慌,脚下一滑,就从四楼
      摔下楼去。
      
          不省人事的周岱兰被雇主送到医院急救。医院当即为周岱兰进行了脾脏切除手
      术和肝脏修补手术,让她度过了生命的危险期,但还得做手术方可摆脱终生瘫痪的
      危险。
      
          在抢救过程中,雇主一家始终守在医院,近60岁的女雇主流着泪给医生跪下,
      请他们一定将周岱兰抢救过来,并且在第一时间先垫付了6000元手术费。在此
      后的一个星期,雇主共支付了约2万元医疗费用。即使如此,周岱兰的手术费还欠
      2万元。接下来的腰椎手术,估计要花费4万元,雇主表示已无能为力……
      
          周岱兰只是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就业的,而不是中介公司委派去工作的,她和中
      介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保姆与雇主的关系,在现行的《劳动
      法》中又没明确规范,所以周岱兰的摔伤不算工伤,不受劳动法保护。《上海市外
      地劳动力工伤待遇的规定》的适用对象也不包括保姆。
      
          据上海的一位律师说:上海有几十万保姆,全国的数字更高出几十倍,类似的
      悲剧肯定还会不断发生。但在立法层面上,却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款可以参照,这
      是一个社区保险的空白。
      
          有鉴于此,深圳的做法肯定是具有先导意义的、让保姆也享受社会保障的好举
      措。
      
          在北京,从2004年的8月1日开始,施工人员能够上意外保险了,这也是
      一项了不起的进步。根据这项规定,施工人员因意外死亡的,每人赔付不得低于1
      5万元,因意外伤害致残的,按照伤残等级标准赔付,赔付款在1万元至9万元不
      等。如此一来,民工们就用不着为了自己的伤残没完没了地同包工头或老板打官司
      了。过去,打上几年的官司,扯上几年的“皮”,等到这个伤残者死去了,他的家
      属仍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
      
          但是,我们也看到,那个完整的职业卫生法,却仍没有制定出来,或者说还没
      有提到议事的日程上来,难道还要以更多民工的生命与鲜血的支付才能将它呼唤出
      来么?
      
          让我们效仿王晶珠记者,一起来为民工的生存和健康“鼓咙胡”吧!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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