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大学生?
      
          进入2000年后,民办高教界可以说是风云激荡,波澜迭起。“40万年薪”的神
      话在西译刚刚破灭,“拍卖大学生”的非议就在欧亚围墙外纷起了。不约而同地,
      这些故事几乎都发生在硝烟弥漫的陕西西安。
      
          市场意味着竞争,竞争意味着变数,变数意味着招数的纷纷出笼。所以时下有
      人开玩笑地说,如果你想目睹民办大学的厮杀场面,就到战斗的最前线——西安来
      吧。这里,除了有秦始皇兵马俑沉默、古老的队阵,同时还有民办大学新鲜、活泼
      的“变脸”,够养眼的。
      
          2003年3 月8 日上午,一场特殊的人才“拍卖”会在中国西安2003年复合型人
      才供需洽谈会西安欧亚学院专场展开。
      
          “28000 、……、31000 、……、33000 ”,“33000 一次,33000 两次,33000
      三次”,“好,成交。”在一声高过一声的竞价中,终于一槌定音。
      
          与往常人们习见的拍卖会不同的是,本次“拍卖”的是人才,确切地说,是10
      名优秀毕业生。竞聘底价为年薪2.8 万元,上不封顶,每个竞聘企业每次叫价标准
      为1000元。在会场上方,赫然悬挂着“西安欧亚学院优秀毕业生现场展示竞聘会”
      的横幅。
      
          在参会企业中,美国爱得劳特国际企业集团、中国联通公司、TCL、中国铁
      通集团公司、香格里拉金花饭店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约占本次参会企业的13.8%。大
      会重点推介的优秀毕业生有100 名,他们专业成绩优秀,掌握了计算机、外语、驾
      驶等多方面技能,并持有多种职业资格证书。
      
          整个竞聘过程依次分三个阶段展开。只见10名毕业生轮流走上台,面对32家手
      持竞聘牌的用人单位发表了演讲,对自己的学业、技能、才艺等进行介绍。接着,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5 到7 分钟之内向应聘学生提问。最后,在主持人的组织下进行
      竞聘,现场气氛有序而热烈。
      
          “我是个踏实、糊涂的女孩,所谓糊涂,就是为了工作,我会糊涂得忘了吃饭,
      糊涂得忘了天黑,糊涂得忘了回家。我的个性是谨慎但不乏魄力,谦虚但不乏果断
      ……”
      
          这段平实但透着机智的自我介绍,是一个落落大方的高个子女孩发出的。她就
      是计算机信息专业的侯晓宁。
      
          侯晓宁最终以2.9 万元的年薪被陕西省境外服务中心相中。我见到她时,是在
      6月,她已经在该中心工作了3个月,职位是总经理秘书。
      
          争聘中,另有史维华、彭强等七名同学分别以3.3 万元、3.1 万元、3 万元、
      2.8 万元、2.9 万元的年薪被陕西天驹商贸、西安安泰酒店等用人单位挖走,另两
      名学生流拍。
      
          “毕业生自我推销,用人单位举牌竞聘”的方式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尤其
      是竞价拍卖的形式更是吸引了媒体的“新闻鼻”。
      
          第二天,西安《三秦都市报》以“陕西毕业生洽谈会出奇招  优秀生被高价‘
      拍卖’”为题对这场竞聘会进行了报道:“西安欧亚学院对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现
      场展示‘拍卖’,首开民办高校大学生公开竞价的先例,成为本届洽谈会的一个亮
      点。” 
      
          “拍卖”一词很快触动了方方面面的敏感神经。有媒体对这种“敢吃第一只螃
      蟹”的举动在客观报道时流露出赞赏:
      
          据欧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的耿主任介绍,在今年大学毕业生空前严峻的就业形
      势下,公开竞聘正是一次大胆而有意义的尝试,它一改传统的单向的招聘、应聘方
      式,而变为双向的、互动的方式,既推介了优秀毕业生,也展现了民办高校的品牌,
      以点带面地改善了学生的就业状况。
      
          西安一家商贸公司一口气竞得史维华等五名毕业生。这家公司的人事部赵主任
      高兴地说:“学生们能够勇敢地站到台上推销自己,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如
      果学校能加强竞聘的宣传力度,可能效果还会更好。”  (人民网) 
      
          很快,这条新闻迅速被新华网、新浪网等各大网站转载,舆论激起的强烈反响
      让欧亚措手不及。渐渐地,主流的声音以反对居多,甚至出现了十分激愤的抨击。
      
      
      
          有人首先搬出了法律。根据我国《拍卖法》规定: 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
      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
      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由此得出结论,“大学生既不是一种物品,又不是一种
      财产权利,显然不能作为‘拍卖标的’。”
      
          一些专家发出了“危险信号”的警示:“一个职员将劳动力出卖给雇主时,是
      不是也必须毫无保留地将人格与权利一并出卖?这显然是个有悖于现代社会的荒唐
      逻辑。”
      
          更多的人则在猜测校方的真正“图谋”:校方真正目的并不是在推销自己的
      “产品”,而是在炒作自己的品牌,为即将到来的招生大战增添一份“筹码”。
      
          最典型的是网上盛传的一篇火药味十足的批判文章:
      
          “拍卖”大学生,有辱人格!根据《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
      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由此可见,拍卖是商品
      交换的一种形式,所拍的应是物化的商品或财产。如此“拍卖”大学生,难道不是
      对人的尊严的一种冒犯吗?
      
          “拍卖”大学生,是对大学生选择权的隐性剥夺!大学生在台上“展示自己的
      才艺、职业技能”,而台下的单位像挑牲口一样横挑鼻子竖挑眼,大学生完全处于
      被“挑”的地位。在敲定命运的那一时刻,大学生恐怕连“拥有”自己的单位到底
      是谁都弄不清楚,更遑论主动选择这个单位了。
      
          “拍卖”大学生,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学生万般无奈之下签下的城下之盟!大
      学生之所以出此下策,未必不知道被“拍卖”意味着什么,但迫于当前畸形的大学
      生就业难,尽管也知道就业应该双向选择,却不得不任人“拍卖”。
      
          “拍卖”大学生,给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埋下了隐患!大学生和用人单位
      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拍卖关系;应遵循的是《劳动法》,而不是《拍卖法》
      ……
      
          “拍卖”大学生,不利于经济建设!大学生和单位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行事,向真正的双向选择逐步趋近,各取所需,相互匹配,这样才有利于大学生
      发挥作用,有利于单位发展自己。
      
          “拍卖”大学生,亏有些人想得出!吸引眼球,也要靠正道,只有这样,吸引
      来的眼球才充满了尊敬、钦佩和购买欲望。但愿“拍卖”大学生,不是吸引眼球的
      另类作秀!(人民网)
      
          这则为大学生叫屈鸣不平的评论,可谓有理有据,义正词严。但是参加竞聘的
      大学生似乎不以为然。当我向侯晓宁提及网上的评论时,这位乐观自信的姑娘却说
      :“我不认为这是拍卖,尽管竞聘时举了牌子叫了价。人才不是商品,是一种无形
      资产,当然不能拍卖,称为竞聘更合适。今年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学校搞这样的
      活动是以少部分人的竞聘推动大部分人的就业,也给了我们一个充分展示自己的舞
      台。我很赞同学校的做法,我父母也很赞同,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新闻专业的专科生史维华,以3.3 万元的年薪在竞聘中拔得头筹。会后,她告
      诉记者:“这样的结果超过了我的预期。在大大小小的招聘会上,过分强调学历的
      现象总让我望而却步。而这样的竞聘形式给了我一个充分展示自信和能力的机会,
      我最终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
      
          为之喝彩的还有权威的中央媒体,3 月21日《人民日报》将这种“拍卖”之举
      称为“大学生就业的制度创新”,并指出:人家是在拍卖“能力”而不是“人”,
      大学生展现的只是能力,而不是肉体,不是色相,不是身体,这与奴隶和尊严相关
      吗?这里“拍卖”的是有营利预期的无形“能力”而非具可消费性的“实物”。这
      种人才竞聘是市场经济的正常产物,而“拍卖”是实现人才竞聘相当有效的制度安
      排方式。与传统的招聘方式带来的高昂交易成本相反,“拍卖”的有效性体现在既
      能够节约许多成本,竞聘形式又非常契合双方的目标预期。
      
          但是,舆论的强烈反响引起了有关方面的警觉。不久,国家人事部流动开发司
      向全国发出电话通知,就规范人才招聘活动提出严格要求。通知指出,对各类人才
      招聘活动要严格审核,对过分强调报价,突出渲染“现场成交”,甚至以“拍卖”
      形式举办的人才招聘活动,要立即停止。
      
          “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儿后怕,刚开始时很有压力,但我们始终坚持两点,一是
      没有炒作的意思,二是没想到以这种方式来宣传学校。我们的初衷和目的都是为了
      帮助学生解决就业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学生和企业牵线搭桥。”副院长袁辉祥很坦
      然。
      
          欧亚一直致力于推进学生就业的制度化,近年来也取得良好的效果。企业“求
      贤若渴”,当然可以理解。但如何把不同的毕业生分配到不同的适合他的岗位上去?
      眼看一年一度的校园招聘会又到了,如何做出新意,让学生和企业都满意呢?操作
      起来容易,要创新却有难度。
      
          正在大伤脑筋之时,北京的一位朋友到了。此人正是中青世纪总经理吴卫东,
      新闻记者出身,在宣传策划方面颇有门道。听了胡建波们的难处,吴卫东略一沉吟,
      道:“干脆搞个人才拍卖就完了嘛。”
      
          拍卖?字眼挺刺激。仔细一想,又不无道理:市场竞争,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
      人力资源的竞争。人才的市场化不能回避价格、薪金的问题,优秀毕业生是企业竞
      相争夺的焦点。再说,人才为什么不能拍卖?这第一只螃蟹总要有人吃呀!
      
          但是,拍卖的字眼毕竟太过张扬。其实,是否叫“拍卖”倒是其次,重要的是
      给双方提供一个交流、选择的平台。反复商量的结果,把拍卖改成“竞聘”。但在
      操作过程中,所有的程序是按拍卖来准备的。
      
          “拍卖”  的横幅没有挂出去,但媒体倒把这两个石破天惊的字挂到了标题上,
      由此引发了轩然大波。不只法学界、商界和新闻界在关注此事,一些拍卖行“灵机
      一动”,找上门来。身边的就有陕西拍卖行主动和欧亚联系,表示愿意代理“人才
      业务”;远的就有广州那边,有人创意成立“人才拍卖行”,双方进行合作。 
      
          为什么舆论哗然?因为是新生事物。新生事物意味着风险和挑战,也激发人的
      创造力。面对现实,胡建波们开始研究:到底有没有违法?有没有侵权?他们查资
      料、研习法律、请教专家。这一番折腾,终于增强了信心:关于这个问题,法律还
      是真空。
      
          “直到今天,国家法律和政策在很多方面都远远滞后于现实。我们认为,竞聘
      会的形式是在大学生就业方面给全国的普通高校探索了一条新路,事件本身有研究
      和探索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颁给欧亚‘创新奖’。”袁辉祥平静而充满
      信心地说。
      
          “明年的竞聘会打算怎么办?”我问。
      
          “明年我们还要办,但在实际操作中将继续完善、规范,避免引起争论,在形
      式上将进一步探索。以市场营销理念来指导就业,我们创新的思路永远不会变。”
      他信心十足。
      
          这场风波早已平息,联想起当初弥漫于媒体、网络间激扬的道德情绪和愤怒的
      唾沫星子,让人不能不感叹:现在全社会都在倡扬、渴求创新精神,一旦真正面对
      创新的种子,我们却常常惯以貌似公允的道德姿态将新生事物扼杀在萌芽状态,这
      种非理性让我们付出的代价还少吗?
      
          我进而想到近年来民办高校屡屡爆出的“惊世新闻”,当社会过多地将苛责的
      闷棍抡向创业中的民办高校时,不知有没有想过,正是边缘化的弱势生存状态、市
      场化的开放平台造就了它们“兴风作浪”的不甘于寂寞和平庸的品格,也正是因为
      这种品格,铁幕一样沉重、僵化的中国教育才得以透入一丝清新、活泼的气息。请
      小心呵护这种稀缺、珍贵的气息吧!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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