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二00三年九月九日,在第十九个“教师节”到来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国
      务委员陈至立,来到北京市石景山区的玉泉路小学。
      
        与校长及老师们一一握手后,温总理走进二年级(2 )班教室。班主任高源老
      师正带领孩子们朗读课文《四季的脚步》,温总理微笑着与高源打招呼后,又来到
      学生中间与他们亲切地交谈起来。
      
        高源告诉温总理,班里的45个孩子全部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子弟,家里的条件
      不是太好,有的家庭都没有电视,有的经常转学,但在玉泉路小学,孩子们受到了
      良好的教育。温总理看到教室里安装有现代化辅助教学设备,高兴地说,没有想到
      流动人口子弟可以受到这样好的教育。随即,温总理走到黑板前,拿起粉笔,写下
      了“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几个大字,温总理一边写,底下的学生一边大声
      跟着念,温总理听着孩子们稚嫩而整齐的朗读声,欣慰地笑了。
      
        从教室出来,温总理又来到高年级办公室,当时办公室一共有五位老师,温总
      理一走进去就与大家亲切握手,并祝贺老师们教师节愉快。当温总理得知,现在北
      京共有外来务工子弟22万人,其中有14万人已进入公立学校读书,另有8 万人也进
      入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时,温总理说:佣嘀中问浇饩稣庑┖⒆拥木脱侍猓芎谩S
      随后他又语重心长地说,诱庑┖⒆拥募彝ゾ锰跫喽圆钜坏悖魑鲜σ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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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中央政府接连下发了“国办发1 号”、“国办发78号”、“国办发79号”
      三个文件,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做出专门规定。中央的政策是非
      常明确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应该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学校要
      以公办学校为主。
      
        此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和城市居民逐渐转变了态度。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
      问题,从举步维艰、山重水复;到柳暗花明、出现转机。
      
        此后,我们经常可以在报纸上读到这样的报道:
      
        《苏州不存在农民工子女入学难》;
      
        《青岛全面取消外来工子女“借读费”》;
      
        《宁波降低农民工子女就读门槛》;
      
        《中山外来儿童有了“城市户口”》;
      
        ……
      
        但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依然不容乐观,农民工子女的上学之路依然面临
      诸多的困难和障碍。
      
        据新华社消息,陕西省相关部门规定,今年秋季农民工子女上学免借读费。但
      由于要办齐“五证”,许多农民工子女难以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
      
        今年八月,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发文规定:对进城农民工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由务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收费实行当地“一费制”
      标准,免收借读费。但这项政策同时又规定,要享受免借读费优惠者,必须在报名
      时提供“五证”,即务工人员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出具暂住证,原学校转学证,原
      籍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务工人员在务工单位有六个月以上务工合同。
      
        来自大荔县的农民工杨某说,自己在西安务工已六年,孩子从四岁时就在西安
      生活。听到农民工子女上学免借读费的消息,他高兴得几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可
      连跑了半个月后他才知道,只有身份证和暂住さ乃炱搿拔逯ぁ碧蚜恕J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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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揪臀薹ǹD馨炱搿拔逯ぁ钡呐┟窆ち攘任藜浮?也是在新学年开学之际,南京
      红山民工子弟学校搬进了一个高档小区。这本该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学校方
      面却高兴不起来。原来,小区的一些住户抵制民工学校入驻,理由是“影响了小区
      形象”。
      
        红山民工子弟学校是南京规模最大的一所民工子弟学校,一千多名学生全部是
      外来农民工子女。年初,因为原校舍拆迁,学校面临关门的窘境。在区教育局的帮
      助下,新学期红山民工子弟学校被安置到了东方城小区。
      
        东方城小区原有一所公办小学,今年,由于生源不足,只招了两个学前班,大
      部分教室空置。在区教育局的协调下,红山民工子弟学校付了租金,搬进了小区。
      
        九月一日,农民工子女高高兴兴走进校园,面对绿树、草坪、塑胶跑道和宽敞
      的教室,孩子们笑了。
      
        然而,开学没几天,麻烦就来了。一些住户跑到学校来“闹”,还给教育局打
      投诉电话:
      
        “我亲眼看见几个学生,把路边的花摘了。”
      
        “民工们有的骑自行车,有的骑摩托车,黑压压一片,把小区大门的路全给堵
      死了。”
      
        “既然我花这么多钱住进这个高档小区,就有权利享受高档小区幽雅、舒适的
      环境,现在突然冒出这么多农村孩子,影响我个人的形象,也影响小区的形象。”
      
        由于住户压力,学校不得不做了妥协:学生出入不再经过小区大门,而是改走
      边门;把学校和小区间的门封闭,不让学生进入小区……
      
        这些措施难免不会给学生造成心理影响。
      
        该校五年级的一名学生,投书报社:
      
        “我们是不是真的和城里的孩子不一样?我们不也是城市的主人吗?为什么一
      些叔叔阿姨看不起我们……”
      
        面对孩子们的追问,究竟谁该感到羞愧?
      
        还有更权威的消息:二00五年八月四日,国家教育部公布教育部教育督导团督
      查组在天津、湖北、浙江和福建四省市进行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情况专项
      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目前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数量不足,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接
      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尚待进一步落实;
      
        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不足,一些地方尚未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
      义务教育的专项经费,也缺乏动员社会资助的政策和措施;
      
        农民工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的基本情况不详,统计工作尚不完善,有关部门
      不能提供较为准确的数据,致使难以对这类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进行监测;义务
      教育资源供给与农民工子女急剧增加的态势不适应,一些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公
      办学校出现“大班额”现象(即一个班的学生数额过大,严重超标),影响了义务
      教育质量;
      
        一些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工子
      女学校在办学校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上与公办学校有较大差距,不少学校房屋破旧、
      设备简陋,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有些教学人员不具备教师资格,因是临时聘用,
      责任心差。
      
        国家教育督导团已向上述四省市印发了专项督导检查的意见,提请地方政府研
      究整改方案,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向国家教育督导团报送整改意见和
      进展情况。
      
        四省市的情况如此,全国的情况大同小异。
      
        问题是,即便全部解决了农民工子女的学费负担,即便城市的公办学校全部向
      农民工子女敞开大门,农民工子女依然必须面对最后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上
      高中”和“高考”。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子女即便在城市里读完小学和初中的课程,上高中
      和高考还得回到他们的老家——即所谓的“原籍”。也就是说,上高中和考大学,
      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近年来,各省市都在进行教学和教材改革,高考的试卷也各不
      一样。那么,如果让这些读着城市中小学课本长大的农民工子女,再回“原籍”去
      参加高考,又是另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又是另一种的歧视,他们的心灵将再一次遭
      遇创伤。
      
        从根本上说,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结构体
      制的产物。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涉及到儿童的教育权利,涉及
      到教育机会的平等,涉及到城市未来的发展,涉及到户籍制度和城乡体制的改革。
      
        二00五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开始启动。现行的义
      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于一九八六年,二十年来,随着政治经济的变化,特别是经济发
      达地区和落后省份之间教育的不均衡发展愈加突出,修订义务教育法屡屡成为近年
      全国恿交嵊呼声最高的议案、提案。
      
        至年底,修订草案已数易其稿,国务院法制办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分9 章93条,
      条文数已远远超过现行义务教育法的18条。
      
        十月十六日,部分教育专家及一线学校校长在京举行了“《义务教育法》修订
      草案研讨会”。会上,专家们充分肯定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法律突破,认
      为修订草案的内容比现行法律更加详细具体,可操作性更强。更重要的是注意到了
      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但是,专家们认为其中还有一些法律条文和规定还值得商榷。
      比如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的问题,修订案第十二条提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
      者其他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其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平等的接
      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专家指出,尽管这样的改动有助于改善现实情况,但这个
      规定实际上还是不明晰,最重要的是没有规定如何惩治拒绝接受非本地儿童入学的
      行为,因此对学校没有有效的约束力。有专家指出,修订案已经注意到为残疾儿童、
      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学校,但却没有想到为农民工子女设置特殊学校。农民工子女
      属于弱势群体,在教育上如果没有国家的支持和保障,其权利将难以实现。针对城
      市学校拒纳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现象,也有专家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国家按照
      学生的数量来划拨经费,学生到哪里,经费就划到哪里,这样就可以解决农民工子
      女的上学问题。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仅仅是个教育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兹事
      体大,关乎我们整个民族下一代的素质。
      
        国家及其各级政府对此应有“大政策”、“大动作”,应从战略的高度,从整
      个社会城市化、现代化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动员全社会参与,解决好农民
      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对于一个饱经忧患的古国来说;
      
        对于一个崇尚教育的民族来说;
      
        对于一个带领十三亿人民正在向和谐社会迈进的中国政府来说;
      
        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刻不容缓,也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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