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柳》
      
          《灞桥柳》——未曾起诉的词曲侵权纠纷吴颂今自述:
      
          陈某在报上公开暗示新时代从未欠过我的钱,实际上呢?在我和新时代刚刚合
      作不久时,他们就曾侵害过我的权益,在我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用过我一首歌并
      且没付一分钱稿酬。这首歌就是《灞桥柳》。
      
          《灞桥柳》是我初到广州时的作品,由陈小奇作词,先后有好几位歌手演唱过。
      后来由张咪唱着它又荣登《岭南新歌榜》,获得广东新音乐十大金曲奖。这首歌至
      今都是卡拉OK与歌手参赛的热门金曲。
      
          九十年代初广州拍了一部热门电视剧《公关小姐》,借助这部剧的热销,新时
      代推出了一盒歌带,收录了这部电视剧的主题歌。因为曲目数量不够,另外还选进
      去了其他一些歌,其中就有我的这首《灞桥柳》。据新时代的宣传资料称,这盒带
      子卖了60多万盒。
      
          因为没有任何人通知我,我对此一无所知。
      
          有一天,一位朋友找我办事,分别时说他很喜欢《灞桥柳》这首歌,能不能签
      名送一盒带子给他。我说没出过带子。他听说后十分惊讶,说现在街上到处都在卖
      呀。我同样十分惊讶,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说,《公关小姐》里面就有这首
      歌,现在卖得非常火。后来,我去街上买了一盒,果然有这首歌。这首歌新时代是
      怎样弄到手的,我至今没有弄明白。
      
          那时,我还没有什么被侵权的概念,只是觉得新时代没有得到作者的同意,就
      用了这首歌,不够地道。至少,他们应该给我样带以及稿费。我当时以为他们迟一
      些会有说法。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什么消息都没有。一位姓耿的女记者偶然知道了
      这件事。她说,《著作权法》6 月1 日开始实施了,他们这样做是侵权行为,违法
      了,你应该向他们要稿费。我说要钱这种事,有些不好意思开口。她说颂今老师你
      真是太文人气,他们用了你的作品,就该给你付稿费。你向他们要的不仅仅是钱,
      而且是法律权益。新时代是很懂得用《著作权法》的,不久前嘉应音像公司未经同
      意使用了《公关小姐》的肖像照片做音带封面,新时代立即以侵犯版权为由,将人
      家告上了法庭。
      
          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开口。事情非常凑巧,不久之后,《公关小姐
      》的责任编辑向我约稿,我将稿子寄给他的同时,附了一封信。我在信中说:“某
      某先生,你们出版的《公关小姐》里面选用了我的《灞桥柳》。我至今没有收到稿
      费和样带,请你方便的时候给我送两盒样带,如果有稿费的话也一并给我。”所谓
      “如果有稿费的话”只是一种委婉的说法。他们对此置之不理,不久,我和这位编
      辑见面了。我当面向他提过这件事,他嗯嗯啊啊的,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这个问
      题。
      
          现在的事时常会颠倒,低头讨债抬头欠债。欠债的人像皇帝一样理直气壮,讨
      债的人像做贼一样难为情。他任意践踏你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大言不惭;你表达自
      己的不满,还得委婉曲折,低声下气。高兴的时候,他给点小钱打发你了,不高兴,
      正眼都不瞧你一下,让你半点脾气都没有。
      
          又过了一段时间,那位姓耿的女记者遇到我,问我事情怎么样了。我说我交涉
      了两次,人家都不理,我不好意思再要了。听了这话,女记者颇多感慨,提笔写了
      一篇评论《举起手中的利剑》刊登在《广东法制画报》上。她以我的这件事为例,
      说自命清高死要面子,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遗传病。为钱去争,很伤自尊心,很“掉
      价”。提醒大家要“勇敢地举起(《著作权法》)这把‘尚方宝剑’”,勇敢捍卫
      自己的著作权。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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