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黑(5)
      
          后来有一个交警无意之中泄露了天机,交警对别人说:你知道上次谁打的郭光
      允吗?就是李山林一伙的!一个交警为什么会那么清楚呢?我也不知道。
      
          我挨打的事过了几个月,紧接着又出了一个车祸事件。
      
          7 月13日,河北普降大雨。对于干旱少雨的华北地区的人们来说,已经很少看
      到这样的倾盆大雨了。
      
          那天我有事到我弟弟家里去。8 点多就下起了瓢泼大雨,一直下到9 点多。我
      从兄弟家里出来骑着自行车一直往东行驶,这段路的路面是中间高,两边低,雨下
      得特别大,路边都是积水,我就骑车走在路中间。刚驶过市政府,突然听到后面特
      别大的响声,我知道后面有车,我就立刻往边上躲。只觉得浑身一震,轰然一声,
      这一下就人事不省了,那辆急驶而来的面包车一下子把我往前撞十几米,车前面的
      玻璃全都震碎了!用这么大的劲,是把我往死里撞啊!我一下子什么都不知道了。
      后来听说是车上下来了人,想把我弄醒(据他们声称是给我“做了人工呼吸”),
      但是我仍然昏迷不醒,他们就叫了辆出租车,把我送到了附近的省二院。
      
          省二院抢救我抢救了一个月,医院给出的结论是:严重脑震荡,肾脏受伤,头
      皮撞碎,脊背严重挫伤。让我出院后观察一个月,再进行复查。
      
          说起这事,也是一波三折。撞我的司机先跑了,藏起来找不到人,我兄弟千方
      百计找司机评理,可是对方单位领导说,司机怕了,已经找地方躲起来了。
      
          后来那司机不知为什么又想明白了,又露面了,第二天才跑到新华区交通中队
      报案,说我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那么,车祸究竟是不是我的责任呢?我们且来看现场,仅举三条就可以判断是
      谁的责任。
      
          出车祸的那条路是一条小路,只有中间一条白线,叫混合道路,有个规定,在
      混合道路上行车必须躲障碍。路面两边低中间高,水在两边流,我那天在路中间骑
      车,是躲水躲障碍,是正常行驶。后面再来车,我是他们的障碍,他们应该躲过我
      或者按喇叭让我躲开。他没绕障碍,风驰电掣般朝我撞来!那辆面包车车速极快。
      下雨天规定车速在20公里内,而那辆车猛地冲上来把我撞“飞”了,车玻璃全部震
      碎,那该是多快的速度啊!别说20码了,80码也有了。还有最关键的一条,“交通
      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指司机)必须及时报案,否则全部责
      任由司机承担。而这个司机躲了整整一夜!根据这三条他应负100 ﹪的责任。
      
          正可谓“霜雪偏打离乱人”,几个月后,当我被诬以“诽谤省委主要领导”的
      罪名被羁押在劳教所时,那个曾处理过车祸事故的姓唐的交警戴着大墨镜来到劳教
      所,要我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我一看,肺都快气炸了!是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大意是:1995年7 月13日车祸事件,主要责任应由我承担,判决由我赔偿对方汽车
      修理费。
      
          我这才第一次见到处理我事故的交警。
      
          我问他:“你又没问过我,你是凭什么判的?”
      
          那位交警傲慢地说:“我去了现场,问过司机,该你负主要责任。”
      
          我一听就火了:“你们这是落井下石,你看程维高打击报复我,我现在好像是
      软了,怕了,你在这个时候让我给你签字,门儿都没有!这事终究是要搞清楚的。”
      那天正巧我老伴在场,她劝告那位盛气凌人的交警:“你们不要趁人之危,不要只
      看今天有一些坏人得势,也就跟着起哄。小伙子,把眼光放远一些,不要助纣为虐,
      将来我们老郭会平反的!”
      
          见我拒绝签字,那位交警也没办法只好走了。接着事故的对方在法院起诉了我,
      我被撞得重伤,差点送命,司机反而振振有词地指控我“违章”!
      
          新华区法院的态度也是很耐人寻味的,一开始一位法官态度很好,明确说:车
      祸司机第二天才报案,就冲这一点,孰是孰非,该怎么判,法官是有把握的。
      
          可是不知为什么,到后来真正处理这一事件时,那位曾经对我表示同情的法官
      再不坚持正义了,判决由我赔偿对方修车费2000多元。
      
      
      
          这件事到现在为止,许多悬疑都没有得到解答。然而,那份颠倒黑白的“判决”,
      连新华区检察院都看不下去,一直抗诉到今天。
      
          几个月内,“巧合”地发生挨打和车祸两件事,而且两次都直对着我的“命门”
      来,这一切真的是“巧合”吗?
      
          鲁迅写过类似的话:周围的一切压迫着我让我不能呼吸。
      
          1995年的那几个月,我的心情就是这样的。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