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和平纲领》
      
          在一次联合国大会开会前举行的午餐会上,加利曾说过这样一番话。他说,既
      然冷战已不再提供一个国际关系框架,联合国将面临一场“世界革命”。
      
          他指出,“今天的冲突不同了,今天的冲突更可能是国家内部的冲突,而不是
      国与国之间的冲突。”他还说,这是一个极其捉摸不定的时代,“我们已进入第一
      个真正全球性的时代。我们中谁都没有找到全部答案”,“缔造未来的重任落在我
      们肩上。联合国是完成这项使命的场所。没有联合国就完成不了这项使命。”加利
      常说,从战后到北约和华约组织等主要冷战体制的建立花费了10年的时间,现在同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情况一样,在冷战结束后的今天,新时代的新制度和新结构
      要确立下来也要一段时间。意外的灾难、势力集团之间的竞争、内战的危机等多种
      因素对世界构成威胁。他认为,世界不是新秩序存在问题而是新秩序根本就没有确
      立,“我们还处在过渡期”,这种过渡期可以说是有着多种可能性的时期。因此,
      他强调说,“这就需要联合国的存在,联合国要做的事情也就更多了”。他曾充满
      深情地概略勾划出他对联合国未来的设计蓝图,企盼联合国能在维持和平、建设和
      平、增进经济和社会合作、维护人权和民主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在强调联合
      国维持和平的作用时,他更加强调“建设和平”、“缔造和平”的重要性,因而主
      张加强联合国机制,完善集体安全制度,建立监测和预防危机发生和升级的机制。
      
          基于上述思想, 1992 年6 月17  日,加利应联合国安理会的要求,提出了题
      为《和平纲领》的特别报告。6 月23  日,加利正式发表他所拟就的《和平纲领》,
      并作为联合国文件分发。这份《和平纲领》长达53  页,分为10个部分。他在报告
      中提出了一个使联合国能够在追求和维持国际和平方面担负起更广泛的任务的多方
      面计划。报告中还提出了一整套保障和平的建议,包括提高联合国查明冲突、使冲
      突获得短期和长期的解决以及促进以前敌对各方之间的和平等举措,推出了有关维
      和行动的四个领域,即:
      
          预防性外交。加利认为,这是最理想、最有效的外交运作方式,它旨在采取行
      动,防止发生争端,防止现有争端升级为冲突,并在发生冲突时限制冲突的扩大。
      
          建立和平。加利称这是“介乎谋求防止冲突与维护和平这两种任务之间的一项
      责任,是设法使敌对双方以和平方法达成协议”,建立和平也是采取行动,主要是
      通过宪章第六章所设想的那些和平手段,使敌对双方达成协议。
      
          维持和平。加利自豪地说:“维持和平可以确确实实称为联合国的发明”。
      
          他认为,随着日益增加的需要,近年来维和行动的性质迅速演变,越来越多的
      维和人员被派往实地帮助执行调解者商定的解决办法。维持和平是实地部署联合国
      人员,这种部署按以往做法都要取得有关各方的同意。维持和平是一种手段,它可
      以使防止冲突和建立和平两个方面成为可能。后来,他在向第四十八届联大作年度
      报告时,对此又作了一些补充。他提出,“这里应当加上执行和平的概念。这个概
      念所涉及的维持和平行动不必一定得到所有有关当事方同意。执行和平是宪章第七
      章所设想的”。
      
          在冲突后缔造和平。加利指出,“预防性外交是避免危机;在冲突后缔造和平
      是要防止危机再起”。在冲突后缔造和平是他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是指应采取行
      动,以避免再度爆发冲突。
      
          此外,加利还在《和平纲领》中就同区域组织合作、人员安全和经费措施等问
      题提出了一整套建议。
      
          《和平纲领》一经推出,很快引起了各方的广泛重视,并受到了欢迎。6 月30 
      日,加利的这一报告被安理会称为“对正在进行中的改革和加强联合国进程的第一
      个全面的反映”,因为它载有一套复杂的、令人感兴趣的建议。
      
          安理会表示,它将“充分优先地深入”审查这些建议。安理会从当年10  月至
      翌年5 月,每月都开会审查《和平纲领》中的具体建议。在这一过程中,安理会主
      席发表了10  次声明或信件。1993  年9 月,联大再次通过表示欢迎这一纲领的决
      议。
      
      
      
          1995  年1 月3 日,加利又发表了《和平纲领》补编,作为秘书长在联合国50 
      周年提出的立场性文件。这是自1992  年6 月提出该纲领后,首次对纲领的实施所
      作的总结。在第四十九届联大的年度工作报告中,加利形象地说,“联合国天天都
      在行动中考验《和平纲领》。”的确,自从安理会首脑会议以来,联合国在和平与
      安全方面的活动,“在数量上和性质上,都有很大的改变”,“有的成功,有的失
      败”,“联合国已引起宣传媒介的强烈兴趣,它们时常赞扬,更时常批评”。加利
      认为,应“好好吸取冷战后时代最初这几年联合国的成功和失败的教训”。在《和
      平纲领》补编中,加利对《和平纲领》发表以来所进行的维和行动实践,从“质的
      变化”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概括和总结,找出了经验教训,并得出了一些有益的
      结论。
      
          尽管还存在一些异议甚至是反对意见,但从总的来讲,加利所写的《和平纲领
      》及其补编,为联合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维和行动提出了新的方针、新的
      举措,特别是其中有些是从实际运作中得出的比较有益的结论,是很好的维和行动
      指南。但是,要切实执行《和平纲领》及其补编并非易事,因此,加利向各会员国
      呼吁:“时代要求重新思考和一起努力创造克服危机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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