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公审一波三折
      
          1977  年1 月27  日,东京地方法院分设两个法庭开始公审“丸红案”和“全
      日空案”。桧山广、大久保利春、伊藤宏、田中角荣、剺本敏夫等人作为“丸红案”
      被告出庭受审。若狭得治、桥本登美三郎、佐藤孝行等人作为“全日空案”被告到
      庭受审。1 月27  日这天,尽管雨雪纷纷,寒气袭人,但还是有许多记者和市民从
      四面八方赶到东京地方法院第701 号法庭,旁听洛案的首次公审。
      
          上午10  时整,随着一声铃响,审判长冈田光了等3 名法官健步迈入法庭、在
      法官席上就座,随即宣布正式开庭。
      
          首先确认被告人的身份,然后由东京地方检察厅作为原告方宣读起诉书。田中
      凝神细听,还不时低头作些记录。
      
          起诉书宣读完毕,田中律师辩护团中的健将新关胜芳就站出来为田中角荣辩护。
      他指出,根据日本法律,起诉书中所指控的“受托受贿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点
      方可成立:其一,被告人确实接受了行贿方的托请并收受了贿赂;其二,被告人确
      实有相关方面的“职务权限”。如前一项条件成立而后一项条件不具备,则被告仍
      然无罪。现在,田中是否受托接受了5 亿日元赠款尚且不论,退一步讲,即使这是
      事实,检察厅所控的“受托受贿罪”也不能成立。因为,查遍日本宪法、内阁法、
      行政组织法等所有法律条文,足可证明“内阁总理大臣对民间航空公司购买民用飞
      机没有干涉的职权”。据此法庭应当驳回诉状,宣告田中无罪。
      
          下午,由当事人田中角荣进行法庭申述。田中走上陈述席,手拿早先写好的文
      稿照本宣科,全盘否定检察厅的指控,声明自己既未让秘书剺本收受过洛克希德公
      司的什么酬金,更没有受托指示全日空公司购买洛克希德公司生产的“三星”飞机。
      读着读着,田中不禁热血上涌,心潮起伏,拿稿子的手开始颤抖起来。他停顿片刻,
      抿了一下嘴唇,然后干脆将稿子放在讲台上,继续朗声说道:“控告我是没有用的,
      我身为前首相、国会众议员,事先没有得到任何通告,就被逮捕起诉,令人痛恨之
      极。”那些心怀叵测的人企图用卑鄙无耻的手段葬送我的政治生涯,而我的故乡—
      —新潟县第三选区的选民们却始终信任我,在我落难之时依然推选我为众议员,所
      以,“此刻,我不能不想起雪国人们的深情厚意……”。讲到这儿,田中再也抑制
      不住内心的激动,眼中满含热泪,觑欷不已。真可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
      心处。
      
          田中的这番举动使东京地方检察厅主任检事吉永祐介等人原本绽开的笑脸凝固
      住了,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田中玩的是什么花招。坐在旁听席上的
      观众也是哑雀无声,倾听田中哭诉,好像是在观赏一场精彩的戏剧演出。
      
          过了一会,田中强压住满腔悲愤,掏出手帕擦干眼泪说:“控告我是没有事实
      根据的,我强烈希望法庭彻底查明本案的真相。”从此,东京地方法院开始了对洛
      克希德案的马拉松式审判。及至1981年春,庭审断断续续已进行了120 多次。在审
      理过程中,检察方面坚持认为,田中对全日空公司选定和引进特定的机种有进行行
      政指导的职务权限,而且已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田中收受了洛克希德公司的赠款。对
      此,田中辩护团竭力否认。诉之者说有,辩之者说无,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
      
          1981  年4 月8 日,第125 次庭审开始举行。东京地方检察厅将4 年多来搜集
      到的有关田中受贿的人证物证一手抛出,希望法院早日了结此案。但他们的如意算
      盘落了空,田中律师辩护团在法庭上亮出了一手“绝招”——清水日记。清水,即
      指剺本公用车司机清水孝士,所谓日记就是清水亲手记载的行车备忘录。
      
          清水日记彻底否定了剺本曾4 次亲手替田中取回5 亿日元贿款的时间可能性,
      因为剺本在被控领取贿款的时间里正坐了清水的车到别处去了。
      
          “简言之,在检察官所主张的日期和场所,秘书剺本都在别处,交接现款是不
      可能的。所以,秘书剺本接收5 亿日元不是事实”,既然如此,田中受托受贿之说
      就是无稽之谈,不值一驳。
      
          田中律师新关胜芳的辩词逻辑严密,推断有据,非常有说服力,就连坐在被告
      席上的田中也不禁为之暗中叫好。
      
          4 月15  日,日记作者清水本人也出庭作证,他肯定剺本在被控为田中取回贿
      款的时间里正坐在他开的公用车上。
      
          “这……”检察当局被这本有根有据的日记弄得瞠目结舌,只有招架之功,没
      有还手之力。
      
          在此后半年的时间里,案情审理转而对田中有利,新闻舆论关于“田中无罪”
      的说法占了上风。
      
          然而好景不长,正当田中及其律师辩护团感到胜券在握的时候,检察当局也使
      出了“杀手锏”。同年10  月28  日,法院进行第146 次庭审时,被告剺本的前妻
      三惠子突然出庭作证。她说:“剺本当时对我说过,确实替田中接受了5 亿日元”,
      并揭露剺本曾经在家中销毁了担任首相秘书期间的记事本、日程表和文件等证据。
      从而大大地动摇了剺本“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使案情审理再起波澜,田中一方
      又处劣势。
      
          剺本敏夫在被告席上眼睁睁地看着昔日的爱妻作反证,使自己陷入有口难辩的
      境地,气得七窍生烟。唉,真是世上最毒妇人心啊!由于遭到这突如其来的强烈刺
      激,剺本不久就因脑溢血而病倒,从此再也未能出庭。
      
          1982  年1 月26  日,东京地方法院首先判处参与行贿的若狭得治、桧山广等
      6 名被告有罪。然后,开始对涉嫌“全日空案”的前运输相桥本登美三郎和运输政
      务次官佐藤孝行进行量刑定罪。
      
          桥本与佐藤在1970  年1 月至1972  年7 月任职期间,滥用职权,“受托”在
      行政上作了有利于全日空公司的工作。为表谢意,全日空公司总经理若狭得治事后
      将从洛克希德公司处索取的3000  万日元,交由丸红公司的伊藤宏,让他转赠给桥
      本登美三郎、佐藤孝行、剺本敏夫等政府官员。东京地方检察厅据此指控桥本和佐
      藤犯有“受托受贿罪”。
      
      
      
          法院认为美国司法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以及全日空公司总经理等人的供词证言
      均具法律效力,故而于1982  年6 月8 日以受托受贿罪,判处桥本有期徒刑两年零
      三个月、佐藤有期徒刑两年。
      
          是为“六·八宣判”。
      
          此判给以后对田中的判决蒙上了不祥的阴影。这是因为:其一,“六·八宣判”
      表明日本司法部门委托美国同行所获取的有关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方要人托请行贿的
      证词证言都具有法律效力,这一原则很可能同样适用于对田中的宣判。其二,在这
      次对桥本、佐藤两位政府官员的判决中,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方面提出的立证。这
      是否意味着将来对田中定罪时,法院也将全盘接受东京地方检察厅认为田中“有罪”
      的立证呢?其三,在审理“全日空案”的过程中,有证据表明,田中秘书剺本还接
      受了来自全日空公司的“谢礼”,这说明田中角荣与“全日空案”也有某种牵连。
      
          种种迹象表明,形势对田中相当不利,看来他已难逃被判有罪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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