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泽而渔(2)
      
          因辽饷仍不足军用,天启年间又提高关税、监课及杂项的征收率,约能每年增
      加收入240 万两。与辽饷相加,朝廷能增加收入760 万两。除拖欠、蠲免、截留之
      外,实际能收到500 万两左右。
      
          这种加派,真是空前绝后。当时朝廷的正常收入,应在1500万两左右。而在短
      短的几年中,朝廷竟加派至750 万两左右,增加了近一半。从万历末年至天启七年
      (1627)的前后9 年中,朝廷通过加派,实征了近4 千万两白银。而且,这种加派,
      在方法上也很成问题。如杂项,本身就是正赋之外的搜刮,具有加派性质,至此竟
      在加派上再加派,实在说不过去。又如,加派依全国统一标准进行,根本无视地区
      之间的贫富区别,对原本贫穷的地区实在是雪上加霜,西北弄成后来的局面,就与
      此有很大关系。
      
          按理说,万历、天启年间的加派,已是到了不能复加的地步。但至崇祯年间,
      朝廷竟又连加了4 次。崇祯三年(1630),兵部尚书梁廷栋请增田赋,朝廷便于原
      先的9 厘之外,每亩复增了3 厘,称为“新饷”,全国共增田赋银165 万两。到了
      崇祯八年(1635),总督卢象升又请增饷,朝廷便决定加征“助饷”。到了崇祯十
      年(1637),兵部尚书杨嗣昌又要求加征“剿饷”,每条银1 两加银3 分。到崇祯
      十二年(1639),杨嗣昌又提议加征“练饷”,每亩1 分,总额达700 百余万两。
      这种加派,无论是数量还是频率,都是令人瞠目结舌的。
      
          这些加派中的绝大部分,最终还是要落在一般的纳税户头上。具有优免特权的
      那些缙绅大户,仍会像逃避正税那样,逃避这种加派。这样一来,本已十分不稳定
      的纳税阶层,更是陷入了绝境。明朝廷的这种做法,无异是饮鸩止渴。
      
          对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早在崇祯二年(1629)就有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当
      时仍在顺天府尹任上的刘宗周,就对朝廷的做法很不满。他在给崇祯的奏疏中指出
      :
      
          “陛下励精求治,宵旰非宁,朝令夕考,或许会太平立致! ”
      
          接着,刘宗周笔锋一转,毫不客气地批评道:
      
          “然而,程效太急,不免见小利而慕近功。”
      
          刘宗周依次列出崇祯帝为政太急、急功近利的两个方面:
      
          “一是辽事。当时天下正是三空四尽之时,而朝廷却竭天下之力以养饥军,而
      军愈骄;聚天下之军,以冀一战解决问题,然而战期遥遥。这是汲汲于近功的表现。
      
          一是理财。一味掊克搜刮者为循吏,而抚字之政绝;上级仅以催征为考课,而
      原先的黜陟之法亡,赤子百姓无宁岁! 而又严赃吏之诛,自执政之下,坐重典者十
      余人,然而贪风依然如故。这些都是规于小利的表现。”
      
          刘宗周的看法可谓是一针见血。当时朝廷的做法,只顾眼前,而丝毫不计后果,
      不要说治本,就是连标也弃而不顾。
      
          既然最高当政者如此,那么下面的官员就更是肆无忌惮了。既然朝廷要的只是
      钱,为了钱,大明朝的基本原则都可以弃之一边,那么地方官当然就是无所不用其
      极了,更何况他们还要捞足自己的那一份呢。到最后,有些地方官竟用带征、预征
      之类的极端手段来榨取搜刮。
      
          所谓带征,就是把历年的欠赋积附于当年的正赋和加派之上。一起征收。所谓
      预征,就是预先征收来年甚至几年的赋税。每年的正赋带加派,已是极重的负担,
      至此竟又要在此基础上,再加重压,再加上诸如赋税不均、灾荒不断、贪污私饱等
      等因素,低层的民众哪能堪此重负?!
      
          早在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瞿式耜就上言直指其弊。他说:
      
          “计海内用兵已达十年了,其间无事不取之于民间,而郡县催科苛政,也无一
      事不入考成。在地方任职的官员,只求征输无误,以保全自己的功名,又有谁为皇
      帝体恤那些黎民百姓呢? ”
      
          瞿式耜接着又描述了百姓在重赋之下的惨景。他痛心疾首地写道:
      
          “每当催征之期一到,征新比旧的差役四驰,而那些不能按期交纳的百姓,被
      杻系枷锁,不绝于道;复又被鞭笞拶打,叫彻堂皇。至于那些滨水荒坡、不毛山地,
      其正供赋税本来就难以完成,现今又一概增征新饷,倍之又倍。不堪重负的百姓,
      只能卖子鬻妻,逃亡他乡。而遗留下来的逋欠,又被加之于其宗族、亲戚头上……”
      
          瞿式耜进而又指出,由于加派过重,逋欠日久,所以每当催征之期,新征旧欠,
      层累而上,弄得百姓耳目乱,手足忙,心计也惶惶不定:如果补交旧欠吧,却担心
      负责新征的差役敲比;如果交纳新征吧,则又担心负责催旧的差役来敲比。
      
          瞿式耜这份奏疏所描述的情形,尚是崇祯元年的情形。到了崇祯后期,随着加
      派的不断,低层百姓的处境更是惨烈。不堪重负的农民,大批逃亡,其负担却被转
      嫁到未逃者的头上,又引起更大规模的逃亡。这样越逃越多,最终导致了农村经济
      的凋敝,而朝廷也由此而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纳税源。
      
          在天启七年(1627),浙江文人吴应箕曾在信中详细描述了河南农村地区的这
      种情形。当时他途经河南真阳( 今正阳) ,出城四十里,举目远望,都是黄茅白草,
      一片荒凉,弃耕抛荒已非短期。吴应箕十分惊奇,并问轿夫道:
      
          “此县东南西北,田地荒芜都是如此吗? ”
      
      
      
          轿夫答道:
      
          “像这样的十有八九。息县( 今息县) 较好,然也有十之四五的田地像这种样
      子。”
      
          吴应箕到了驿站后,见有老人、差役,便又问道:
      
          “刚才所见一路荒芜之田,难道没有差粮吗? ”
      
          数人同声回答道:
      
          “这些田地原本膏腴之业,怎么会没有差粮呢? ”
      
          再问:
      
          “何以不耕? ”
      
          对道:
      
          “无牛! ”
      
          又问:
      
          “何以无牛? ”
      
          则又答道:
      
          “多被盗卖出境,无牛所以无佃。此是原因之一。另外,本县马户差役苛急,
      被报之人,不堪苦役,因此先卖牛弃其地,时间一长连人也逃走了。人户逃跑,则
      田无主人,所以弃耕。但人虽去而税粮仍在,则坐赔于本户,如户不堪赔,则又坐
      赔于本里,或坐赔于亲戚。这些被坐赔牵连之家,家境稍富者尚能代之补交,而贫
      穷者无力赔偿,则也只能弃户而逃。这就是村落为墟、田亩尽废的缘故。”
      
          吴应箕又问道:
      
          “像这样有田而弃逃之家,为什么不在走时把田地卖掉,却宁愿抛荒呢? ”
      
          当地人回答说:
      
          “正是因为有了田地,才为差役所苦,现在这些坐赔者正苦于弃之而不得。何
      况受此抛荒之田,则这些田地的赋役也随之而来,哪能受得了?!正由于此,才会相
      率而逃,相率而荒,日甚一日,弄到今天这样的地步! ”
      
          更有意思的是下面的这些对话。吴应箕觉得这种情况地方官员应该设法解决,
      并又问道:
      
          “难道没有人把这种情况禀告县官吗? ”
      
          当地人则回答说:
      
          “此县县令多属贡举出身,日暮途穷,难有晋升的机会,因此多以贪得为念。
      而且衙门弊多,这些官员也自知无力去其积弊,因此日操鞭扑,设法扳坐,只求粮
      完,哪有工夫去顾及人户之逃、田亩之荒呢? 甚而至于有告理者反遭毒打,所以百
      姓虽怨声载道,但都不敢出声。”
      
          吴应箕这位书生竟又天真地问这些当地人:此处为通衢,经常有布道巡抚之类
      的高级官员经过,难道他们就没有问起过这些情况吗? 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吴应
      箕尚觉得甚为遗憾。
      
          吴应箕真是书生之见。当时的朝廷上下,又有谁不知底层的这种真实情形。就
      连崇祯皇帝本人也清清楚楚。他在即位时,就曾说过这样的话:
      
          “加派之征,势非得已,近来有司复敲骨吸髓以实其橐! ”
      
          其实,地方官员这种利用加派中饱私囊的事,固然应该指责,但口口声声爱民
      恤民的崇祯帝自己,不也是明知底层之苦,而照样屡屡加派,同时却又惜财如命,
      不肯轻出其内帑吗? 其手下臣僚们,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当然,这并不是为那些百官开脱罪责,事实上,明末的文官阶层确实也应为明
      末的剧变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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