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人案件的案中案
      
          孙立人案件曾轰动台岛,近年来,台湾为孙立人平反的呼声日益高涨,披露出
      大量案件细节。然而,孙立人至死,也未得到真正的平反。原来,孙立人案件本身
      还存在着一个案中案——郭廷亮“匪谍”案。郭案不翻,孙案难平。
      
          孙立人死不瞑目1988  年初,随着“总统”蒋经国的去世和新“总统”李登辉
      的接任,已经过去30  多年的孙立人案件,重又成为台湾岛的热门话题。
      
          舆论站在孙立人一边,而刚刚发生的“总统”更迭,又为此案的澄清,提供了
      一线生机。
      
          这年3 月20  日,曾在孙立人麾下担任过师长的“国防部长”郑为元,向孙立
      人宣布:“现在你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可接见任何人。你有行动和言论的充分
      自由。”5 月,“总统府”解除了对孙宅的“监护”,撤走了驻在这里的最后一名
      警卫。台湾当局用这样的方法,婉转地表示了对于孙案处理不当的纠正。
      
          但是,社会上要求为孙立人公开“平反”的呼声,仍然居高不下。而孙立人本
      人,也以“谁能还我清白?又有谁能还我公正?”为题,发表了文章。
      
          他并向记者发表谈话说:“我从未‘反’过,何‘平’之有?我只希望在我的
      余生之年,政府能还我清白,如此,亦将含笑九泉。”
      
          1990  年11  月19  日上午,因帕金森症住入台北荣民总医院的孙立人,神智
      昏迷,呼吸极度困难,血压急剧下降。虔诚信佛的孙夫人张晶英和子女商讨后,一
      致希望孙将军能平静地在家中安逝,便向医院申请自动出院。10  时15  分,医师
      拔掉插在孙立人身上的胃管、导尿管、呼吸器和心脏监视器,派出主任医师和两位
      护士将其护送回家。在救护车上,医护人员不断为孙注射强心针,并进行人工呼吸。
      返家不久,孙立人的脉搏即停止跳动。
      
          孙立人终于没有能等到“还他清白”的一天,他死不瞑目。
      
          ①总统府参军长陆军二级上将孙立人因匪谍郭廷亮案引咎辞职并请查处,应予
      照准,着即免职。关于本案详情,另组调查委员会秉公彻查,报候核办。
      
          ②派陈诚、王宠惠、许世英、张群、何应钦、吴忠信、王云五、黄少谷、俞大
      维组织调查委员会以陈诚为主任委员,就匪谍郭廷亮案有关详情彻查具报。
      
          离奇的案中案1955  年8 月20  日,蒋介石发布了如下的“总统令”:
      
          台湾当局认定,郭廷亮“匪谍”案与孙立人案密切相关。在陈诚等九人调查委
      员会提交的“报告书”中,公布了郭廷亮“匪谍”的来历:
      
          郭廷亮是孙立人多年的部属,曾跟随孙立人作战、训练10  余年。他是云南河
      西人,1938  年毕业于云南省立昆华师范学校,次年考入设于都匀的税警总团干部
      教练所学员队2 期;1940  年3 月毕业,留所任教育班长、区队副、区队长等职。
      从这时起,他便开始成为税警总团团长孙立人的下属。此后,孙部先后改编为新编
      第三十八师、新编第一军,郭廷亮始终跟随孙立人,先后任排长、连长,军衔至少
      校,并参加远征缅甸、印度的对日作战,以及在东北与人民解放军的作战。
      
          1948  年1 月,郭部驻沈阳,经三义和米栈老板白经武介绍,郭与青年女子李
      玉竹结婚。4 月,郭部奉调赴前线作战。10  月底,因战事激烈,沈阳城一片混乱,
      郭只身返沈。11  月2 日,沈阳城已告解放,郭廷亮请求白经武设法向解放军取得
      路条,以便离开解放区。白允介绍其兄白经文与其晤面。
      
          白经文时在解放军吕正操部任联络科长。郭廷亮先后由白经武陪同,四次至沈
      阳铁路饭店会晤白经文。白经文从与郭的接触中,了解到郭为孙立人之旧部,在国
      民党军中关系颇多,遂嘱郭去台湾为中共从事“兵运”工作,“长期潜伏,掌握部
      队”,一面制造台湾国民党军中的大规模变乱,同时俟机策应解放军进攻台湾。
      
          郭廷亮表示,愿为中共从事“兵运”工作,并填写了自己的详细履历及有关文
      件。后又由解放军一位姓马的科长与郭谈话,当面约定:以“沈阳铁西二道街三义
      和米栈白经武先主收”为通讯地址:中共派去台湾与郭联络的人员则以“白先生要
      我来看你”为暗号。郭受命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兵运”工作,即:在高级将领间
      寻找矛盾,扩大矛盾;广泛联络中下级干部;确实掌握部队;在军队中制造变乱,
      配合大军解放台湾。在郭廷亮认可了上述约定之后,马科长即交给郭一张路条和黄
      金10  两。
      
      
      
          郭廷亮1948  年底携妻李玉竹抵台,继续投入时任陆军副总司令的孙立人麾下。
      他曾按照解放军马科长约定的联络方法,写信向中共方面报告抵台情形,但未获回
      音。
      
          1954  年9 月的一个晚上,忽有一名不速之客来到郭廷亮凤山家中。来人操北
      方口音,约三十七八岁年纪自称姓李,对郭说:“白先生要我来看你。”
      
          郭从此暗语中知道,对方系中共派来秘密联络的人员,遂向其报告了自己的工
      作情况,并称已联络到部分同学。对方又说:“白先生要你积极进行,不久他会到
      台湾来。”郭最后表示:“请白先生放心好了。”来人旋即辞去。
      
          此后,郭即以第四军官训练班学生为活动对象,加强联络,图谋“变乱”。
      
          九人调查委员会,为郭廷亮“匪谍”案及其与孙立人的关系,所作的结论是:
      
          一、郭廷亮为匪谍并利用其与孙立人将军之关系执行匪谍任务,阴谋制造变乱,
      其本人业已承认不讳。
      
          二、孙立人将军对于郭廷亮信任甚深,不仅未觉察其为匪谍,且因孙将军企图
      利用郭廷亮在军队中建立个人力量,乃至堕入郭廷亮匪谍活动之阴谋而不自觉。
      
          台湾当局就这样,把孙案与它的案中案郭案,巧妙地编织到了一起。
      
          郭廷亮三十年的囚徒岁月1955  年5 月25  日下午6 时,郭廷亮正与家人及朋
      友在家中吃晚饭,一位中校军官前来对郭说:“郭教官,校长请你立刻到他办公室
      去一趟。”郭廷亮一踏进陆军军官学校校长吴文芝少将的办公室,便立即被押上一
      部吉普车,关进凤山郊外的一栋对外保密的房屋,并被绑上老虎凳,进行严刑逼供。
      郭廷亮自述:“如此经过十昼夜不停的刑求、拷问、逼供,至6 月4 日才将我从老
      虎凳上放下来,奄奄一息的躺在地上作生死的挣扎。”与此同时,正有身孕的郭妻
      李玉竹与4 岁的儿子郭志忠、2 岁的女儿郭志强,亦遭囚禁,家中被抄。
      
          6 月6 日,郭廷亮由南部的凤山被移送台北保密局监狱,在这里又经过一年多
      的威逼利诱。1956  年9 月29  日,郭被台湾“国防部”判处死刑,当天,又经蒋
      介石核减为无期徒刑。
      
          郭廷亮在保密局(后改为情报局)一间不足2 平方米的小黑牢里,被单身囚禁
      了10  年,并且不许用笔,不准阅读报纸,只每天上下午各放风15  分钟。1964  
      年6 月,结束单人囚禁,被移送情报局桃园看守所服刑,一关又是10  年。
      
          1975  年4 月5 日,蒋介石去世。台湾当局对所有在押犯实施减刑。郭廷亮依
      减刑条例规定,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5  年,而此时他实际已服刑整整20  年。
      他获得了“国防部”代监字第0067  号释放证明书,明令于7 月14日零时准予开释
      回家。但是,7 月14  日,他并未能出狱回家,而是被押送到了太平洋中的一个小
      岛绿岛去“担任英文教官”。
      
          郭廷亮踏上绿岛后才知道,他虽可以得到月薪5000  元新台币,但没有休假,
      不准过海到台湾;在岛上的工作,也不是教英文,而是管理车辆和图书。
      
          名为“分配工作”,实际上是监禁的延长。他在这个只有17  平方公里的小岛
      上,又被禁锢了7 年。
      
          直到1982  年7 月1 日,郭廷亮才获准离开绿岛,返回桃园县平镇乡儿子郭志
      忠的家里。军方告诫他:“回家以后,平平静静地过生活,做一个与世无争的隐士。”
      
          郭廷亮回家后,开始不断向有关部门呈递“陈情书”,要求澄清自己的冤案。
      他不但未能如愿,而且1983  年中秋节一过,他又被“要求”与绿岛签约,去该岛
      养鹿。此后,虽然他的工作性质属于签约聘用,且担任养鹿中心主任,月薪由2 万
      元台币增至6 万元,但始终被“要求”与绿岛继续签约,不能回家安度晚年。
      
          又一个死不瞑目者
      
          郭廷亮的死刑判决,竟惊动了“总统”蒋介石,蒋亲自出马,为他核减为无期
      徒刑。据台湾新梅出版社出版的《孙立人冤案平反》一书披露,郭廷亮的家属竟于
      1956  年初,搬进特勤室主任毛惕园在圆山的家中居住;1981年,台湾警备总司令
      部出资30  万元新台币,买下永和一处房产,将产权交给郭廷亮的儿子郭志忠;1982 
      年7 月,当郭廷亮从绿岛获释返家时,又从台湾警备司令部一次获得60  万元新台
      币的“生活补助费”。这一切,对于一个犯“匪谍”罪的“死囚”来说,似乎过分
      “仁慈”了。
      
          另一方面,当1975  年7 月14  日实施减刑条例时,许多与郭廷亮一样被称为
      “叛乱犯”的人,都如期获释,只有郭廷亮一人,被发配到绿岛上继续监禁。他虽
      曾一度获释,但仅隔一年多,又被以另一种方式,禁锢在遥远的小岛上,这似乎又
      显得太残忍、太严酷了。
      
          在30  多年的悠悠岁月中,许多权威人士,已经公开声明,郭廷亮不是“匪谍”。
      曾经代表九人调查委员会向郭廷亮作过核查的王云五先生,曾对他的学生、台湾政
      治大学李瞻教授说:“我告诉你一句话,你就明白了,孙立人和郭廷亮是中华民国
      的模范军人,这样你就了解了。”孙立人在被幽禁33年之后,发表了《谁来给我清
      白?谁能还我公道?》的文章,指出:“郭廷亮是一位勇敢忠贞的军官,我始终对
      他有信心,他不会是匪谍。我对九人小组谈话时这样说,对五人小组(“监察院”
      组织)谈话也是这样说,今天也相信郭廷亮不是匪谍。”孙将军的这段话,可以从
      当年作为“监察院”五人调查小组成员之一的陶百川回忆录中得到证实。陶氏在1984 
      年出版的《困勉强狷八十年》一书中写道:“孙(立人)并说,不独他个人无辜,
      连郭廷亮等也是冤枉的,请求我们救救他们。”
      
          郭廷亮自从他部分地获得自由后,就一直在不停地向社会呼吁:“我绝对不是
      匪谍,因为我从来就没有与任何共党官员有过接触。”
      
          1991  年11  月16  日上午,郭廷亮在参加筹备孙立人将军周年忌辰活动后,
      自台北乘上109 次列车,准备返回桃园家中。他本应在中坜车站下车。
      
          但不知什么原因,直到列车在该站已经缓缓开动,前行了30  公尺时,他才突
      然从车厢中坠落月台,摔成重伤,并且从此昏迷不醒,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郭廷亮最初被送到中坜车站附近的新国民医院,后又移送省立桃园医院,当晚
      再被转送至台北荣民总医院的神经加护中心病床,依靠药物和器械维持血压和生命。
      荣总的值班主治医师何治军表示:“郭廷亮有严重脑水肿现象,脑干完全衰竭,昏
      迷指数只有三分,生命垂危。”
      
          围绕郭廷亮坠车受伤一事,社会上众说纷坛,疑窦丛生,新闻界予以极大的关
      注。
      
          铁路警方坚持认为,郭是在列车上睡觉睡过了头,过站后方才惊觉,遂致跳车
      摔伤。
      
          郭廷亮的大女儿郭志强则认为:郭廷亮“平日身体健康,不致构成他中午午睡
      过站跳车的行径或者失足”;他“平日随身携带一些有关孙案、不利于当局的重要
      文件,坠车原因恐是怀璧其罪”。郭女怀疑其父系被人“谋杀”。
      
          《台湾时报》11  月19  日更以“郭廷亮意外中的意外”为题,报道了一则耸
      人听闻的消息:省“议员”黄玉娇透露,郭廷亮身上所携35  份事关孙立人案翻案
      的文件,均已不翼而飞。这就使得郭廷亮的坠车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1991  年11  月24  日下午1 时45  分,郭廷亮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他同整整
      一年前去世的孙立人将军一样,未能看到恢复历史本来面目的一天,死不瞑目。
      
          翻案书遗留人间
      
          郭廷亮留下了厚厚的翻案书,为郭案和孙案的澄清、平反,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郭廷亮第一份公开发表的“陈情书”,是写给前“孙案”调查委员会委员张群
      和“总统”蒋经国的,经其子郭志忠捅出,由台湾《自立晚报》干1988年3 月23  
      日作为独家新闻发表。这第一次的案情曝光,使舆论界大哗。在郭廷亮坠车昏迷不
      醒后,《自立晚报》又于1991  年11  月17  日全文刊登了郭致国民党中央秘书长
      宋楚瑜的“陈情书”。11  月25  日,《中国时报》又刊登了郭氏致“总统”李登
      辉,并抄送“行政院长”郝柏村、“国防部长”陈履安、“国防部副部长”陈守山,
      以及“参谋总长”陈桑龄的3 万言“陈情书”
      
          摘要。
      
          郭廷亮那充满血和泪的揭发和控诉,令人发指。
      
          揭发之一:刑讯逼供。
      
          郭廷亮在1955  年5 月25  日被秘密逮捕后的最初10  天,不停地被严刑拷打,
      强迫其承认是“匪谍”,“有谋叛之意图”,以及与孙立人将军有“非法”关系。
      据郭陈述:“由数十名政工侦讯官,不分昼夜的轮流着刑讯、拷问、逼供。在身心
      完全崩溃及非自由意志之下,依照侦讯官们所设计的奸险政治阴谋,捏造了许多荒
      谬而毫无事实根据的口供和自白。”
      
          接着,郭又于6 月5 日,接受有100 多名政工人员参加的彻夜大公审,他们实
      行疲劳轰炸,将前面10  昼夜中所有的逼供,又再度提出,“作密集紧迫的指控”。
      郭后来在回忆中叙述:“到了深夜以后,我的身心均陷于崩溃边缘,但仍然必须被
      迫喝下提神的黑色咖啡,恍恍惚惚的回答审判官们所提出的荒谬问题。”
      
          揭发之二:威逼利诱。
      
          自1955  年6 月2O  日起,特工人员开始公然要求郭廷亮“扮演假匪谍自首”。保
      密局特勤室主任毛惕园等人对郭说:“由于被捕军官三百余人,而今又找不出你们
      的罪证,致使中外舆论哗然,社会谣言四起,众说纷坛,所以你必须站在党国利益
      的立场,来与我们密切合作,扮演假匪谍自首,使政府对舆论及社会各界有所交代。”
      
          1955  年7 月14  日,情报局长毛人凤用自己的专用轿车,把郭廷亮接到毛公
      馆谈话。毛说:“为了使这次的案情不要扩大而能圆满解决,只有委屈你了,所以
      我要毛(惕园)主任劝告你,站在党国的立场和我们密切合作。
      
          这不但是为了当前党国的利益,也是处理好参军长孙上将的唯一办法。……
      
          我保证你的军籍、军职和事业前途,绝不会因本案而受到任何的影响”。他并
      以郭妻及子女的安危来作为诱饵。毛人凤的软硬兼施,使郭廷亮不再抗拒。
      
          他后来追叙说:“当时我听了毛上将的训示,为了党国的利益,只有遵照他的
      指示去做。因此,后来所有的自首书和口供笔录,都是以当时案情发展的需要,由
      毛主任等所杜撰编造。”
      
          揭发之三:应付核查。
      
          9 月9 日晚,保密局长毛人凤亲临侦防组,召见郭廷亮,对他说:
      
          “为使本案能圆满顺利的结束,你必须毫不迟疑地照我的话去做。特别是王云
      五先生约谈时,一定要根据我们为你所编的资料去回答,以免引起不良后果。王云
      五先生现任行政院副院长,他不仅在学术界有崇高的地位,而且也是无党派人士有
      力的代表人物。作为一个革命军人和忠贞的国民党员,绝不可在无党派人士面前,
      说出有损党国利益的言论。……现在我可以坦白地告诉你,本案之所以要这样做,
      我们完全是执行最高当局的决策。”
      
          9 月10  日,郭廷亮在严密的戒护下,由保密局侦防组乘车到军法局,接受王
      云五的约谈。陪同王云五“调查核实”者,正是对郭廷亮刑讯逼供的政工军官,包
      括总政治部第四组组长宋公言、国家安全局处长魏宜生和侦讯官苏忠泉。郭廷亮只
      有按照既定的口径,回答了王云五的核查。
      
          揭发之四:欺诈哄骗。
      
          特工部门,先以“不公开”、“不起诉”的允诺,诱骗郭廷亮承认他们编造的
      口供。毛人凤在1955  年7 月对郭的谈话中曾保证:“本案是以你的自首来办理,
      所以既不公开,也不起诉,仅在政府内部办个手续,然后我将真实情况向领袖提出
      报告,以政治方式来解决。”
      
          但是,10  月20  日,台湾中央社全文公布了九人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书,公布
      了“郭廷亮所担负之匪谍任务及其所利用之因素”等内容。台湾特工部门自食其言。
      12  月初,特勤室主任毛惕园突然通知郭廷亮:“你的自首虽获上级批准,但仍须
      经过军法审判。”郭廷亮当即争辩说:“上级既已批准我的自首,依法就不应该再
      军法审判;既要军法审判,就是自首没有批准。”
      
          12  月26  日,毛人凤又一次在自己的办公室约见郭廷亮。毛说:“由于调查
      委员会的调查及新闻界的传播,上级不得不决定依法来处理,因此本案必须移送军
      法局办理。但无论将来案情如何发展,我再度向你保证,你的军籍、军职和事业前
      途都不致受到丝毫的影响。将来无论军法局对你的判决如何,都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郭廷亮按照侦讯人员的要求“供认”并按上手印后,他却被判处了死刑,后经蒋介
      石核减为无期徒刑。郭36  年的时间几乎都在囚禁和流放中度过。
      
          孙宅巍
      
      --------
      泉石书库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