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的禁毒工作
      
          缅甸是1961、1971和1988年联合国禁毒公(条)约的签署国之一。1993年,缅
      甸又频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制法”,对财务调查、贪污腐败、洗钱和国际
      合作做出了规定。  缅甸还同柬埔寨、中国、老挝、泰国、越南及联合国禁毒署签
      署了“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  缅甸国家禁毒委员会(CCDAC) 由来自国家各安全保
      障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成员主要来自警察部门、海关、军
      事情报部门和军队其它部门。国家肃毒委员会还直接管理着全国的18支警察缉毒队。
      军队和军事情报部门在缅甸的禁毒国家肃毒委员会的工作和缅甸的禁毒工作中担负
      着重要的任务。
      
          据缅甸中央禁毒委员会公布,1988年至1999年,缅甸共侦破各类毒品案件5 万
      多起,抓获毒品案犯7 万余人,缴获鸦片 2.98 万公斤,海洛因4448公斤,大麻6880
      公斤,制毒化学配剂50多万升,兴奋剂5589万片,捣毁海洛因提炼厂110 家。此外,
      缅甸还铲除了3.72万多公顷的罂粟,使鸦片年产量每年减少400 吨。 
      
          缅甸克钦邦第一和第二特区于1991年开始禁种罂粟,成效明显,掸邦东部第四
      特区于1997年4 月成为无毒地区,掸邦第一特区于2001年实现了基本禁毒罂粟。
      
          缅甸在仰光、曼德勒、密支那和东枝等地设立了6 个戒毒中心,每年可接收戒
      毒者2000多人,此外,缅甸还在全国设立了8 个康复中心。缅甸在禁毒方面采取的
      一切措施包括颁布禁毒法,成立专门的禁毒机构,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禁毒宣传教育,
      加大对包括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毒品种植和生产地区的资金投入,努力提高
      这些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变靠种植毒品为生的的传统,加强在禁毒领域的国际
      合作。先后与中国、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菲律宾、印度、孟加拉和俄罗斯
      等国签定了地区禁毒行动计划备忘录、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双边缉毒协议,并开
      展了实质性的合作和行动。
      
          近年来缅甸在禁毒方面所开展的重要工作有:一是实现了与民族地方武装的和
      平,内乱是缅甸毒品问题的重要根源,只有解决内乱缅甸的禁毒才会有希望;二是
      成功地消除了罗兴汉、坤沙等重大的国际贩毒武装,遏制了毒品对国内和国际的危
      害;三是开始帮助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展替代种植,从经济上消除毒品存在的
      基础。
      
          缅甸制定了一个15年根除毒品的计划,  近年来已经在联合国、中国、泰国和
      日本的帮助下开始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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