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琏与周扬的主要分野,就是如何看待“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1)
      
          李之琏与温济泽,都是1957年“反右运动”结束近一年之后,于1958年秋天被
      “反右补课”补为“右派”的。
      
          在这之前,李之琏是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长兼中宣部机关党委书记,党的“八
      大”代表,同时为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之一;温济泽是中央广播事业局副局长
      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
      
          既然他们都曾被打成过“右”字号人物,但没把他们的不幸与解放融入本书开
      头的《一次大解救》而专立一章,一因他们的遭遇颇为奇特,非寥寥数语可涵盖;
      二因他们的系铃人都是周扬,解铃人都是胡耀邦……
      
          1955年夏季,全国大反“胡风反革命集团”之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肃反”
      运动。当年8 月3 日到9 月4 日,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举行了约70人参加的党组扩
      大会,对丁玲、陈企霞进行了一系列的批判斗争。会议结束后,由中宣部副部长兼
      作协党组书记周扬主持,写成了《关于丁玲、陈企霞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
      处理意见的报告》。9 月30日,由部长陆定一主持的中宣部部务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并上报党中央。
      
          当时,李之琏也参加了这个部务会议。他作为中宣部秘书长,又是分管作协党
      组织生活的中宣部机关党委书记,早就听到了作协一些党员对批判斗争丁、陈问题
      的一些反映。同时他个人也考虑到:“肃反”与思想批判是不同性质的范畴,作协
      党组为什么不去搞“肃反”,而把重点放在对丁、陈的批判上? 一年前,周扬还赞
      誉丁玲是以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观点描写农民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毛主
      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后,……在毛泽东的文艺方针的指导下取得了
      进一步的发展和新的巨大成就中的优秀作品”,转眼间却又由他主持批判丁玲的
      “反党活动”,这是怎么回事?
      
          由于这些做法确实令人费解,李之琏在参加这次部务会议时,对作协党组的那
      份报告看得特别入神,从而发现这报告矛盾百出:
      
          首先,这报告的题目和内容就分道扬镳:题目是《反党小集团活动》,内容却
      是抽象的思想作风、工作态度之类的表现,还说了丁玲历史上被国民党逮捕过的问
      题,等等,为什么不着重揭露他们的反党事实?
      
          其次,报告强调了陈企霞和并未被列入“反党小集团”的李又然的“托派嫌疑”,
      从而“决定开除此二人党籍”。然而“嫌疑”毕竟不等于事实,何况这二人正被公
      安机关“隔离审查”中,还未做出审查结论,为何要急于开除他们的党籍?
      
          再次,既然决定把“反党小集团”成员陈企霞和一个非成员李又然的党籍都开
      除了,为什么对“反党小集团”的首领丁玲的处理,反而“要看她对所犯错误的认
      识和检讨程度再考虑”?
      
          再说,按照党章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对党员的任何处分,必须经过其所在基
      层党组织讨论,并允许本人申诉;现在避着正被“隔离审查”的当事人及其所在的
      党支部,作协党组就决定开除他们的党籍,不觉得这有违党章吗? ……
      
          面对如许矛盾,李之琏觉得自己有责任开诚布公地表述自己的意见。他说作协
      党组报告中的“决定开除陈企霞、李又然党籍”的“决定”二字,应该改为“建议”
      才合适;因为对所揭发的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同时也避免向中央反映的情况有不
      确之嫌。
      
          可惜,他的这一提议没有得到主持部务会议的部长陆定一的重视,作协党组的
      报告以及代中央起草的对报告的“批语”,就被草率地通过并上报中央了。
      
          随后,作协党总支才写了《开除陈企霞、李又然党籍的决定》,送中宣部机关
      党委审批。李之琏与机关党委的几位副书记认为,在“肃反”高潮中,对于政治上
      还没搞清楚的党员就这样开除党籍,肯定不利于运动的正常开展;虽然部务会议已
      通过了作协党组的那个报告,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多方听取意见为好。中宣部常务副
      部长和机关“肃反”五人小组组长张际春同意这个提议,决定机关党委与机关“肃
      反”五人小组共同审议作协党总支的这个决定。
      
          审议的结果认定:因不能肯定的“托派嫌疑”而开除陈、李的党籍是不妥的;
      如作为“反党小集团”成员开除党籍,而“反党小集团”为首者丁玲却尚未处理,
      这也不合适。另外,“反党小集团”除丁玲、陈企霞外,还有一个第三者;这位第
      三者只因为对丁玲、陈企霞“反戈一击”,就立刻变成了揭发小集团的积极分子而
      得以豁免,这就充分证明“反党”与否,完全由主管者个人意志所决定,显得很不
      严肃。联席会议最后确定:作协党总支的这个开除陈企霞、李又然党籍的决定,事
      实根据不充分,应拿回去研究重写。
      
      
      
          1955年12月15日,作协党总支改写的决定还没写出来,中央书记处批发了原先
      中宣部部务会议通过的作协党组的那个报告,“开除陈企霞、李又然二人党籍”已
      随着整个报告之被批准而成了既定事实。随后立即召开中央各部门的骨干大会,传
      达了这个对“丁、陈反党小集团”的处理报告。
      
          可是,待到1956年5 月初,陈企霞、李又然的“托派嫌疑”终于被作协“肃反”
      五人小组与公安机关所否定。5 月22日,他们二人就恢复了自由。张际春立即决定
      :不能向他们宣布他们的党籍已被开除,而只能说这与整个“小集团”的问题仍在
      处理过程中。
      
          恢复了自由而又被蒙在鼓里的陈企霞、李又然,都立即要求与机关党委谈话,
      说作协党组对他们的批判斗争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符。陈企霞在申诉中,还把他与周
      扬之间在政治问题、学术问题、思想问题上的分歧以及相互关系中的问题做了全面
      陈述。他认为作协党组向中央的那个报告是捏造事实,是对他的政治迫害。李又然
      也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他与周扬之间的各种意见分歧。陈企霞还将他的意见写成书面
      材料,交给了机关党委。
      
          这样,对陈、李二人的党籍问题如何处理,就关系到如何对待作协党组织中央
      的那个报告,以及中央对这个报告的批准等一系列问题,1956年6 月28日,中宣部
      不得不举行部务会议,来讨论这个问题。
      
          讨论的结果是:同意陈企霞、李又然继续参加党的生活。关于他们的问题,由
      张际春主持,中宣部机关党委、作协党组和党总支的一些同志参加,查清事实并听
      取各方意见,然后再提出处理意见。
      
          这个结果得到了党中央总书记邓小平的首肯后,中宣部机关党委就组织郭小川、
      阮章竞、严文井、康濯、葛洛等人,对陈企霞的问题一一作了复查;然后由张际春
      主持,周扬、熊复、刘白羽、林默涵、李之琏等人参加,提出了处理意见;最后再
      由作协党组起草成《关于陈企霞同志的错误问题查对结果的结论》。
      
          这个结论认为,陈企霞在主持《文艺报》期间,工作还比较积极并获得了一些
      成绩;但由此而骄傲自满,在若干重要问题上犯了拒绝党的领导监督、向党闹独立
      性的严重错误。
      
          对于陈企霞与丁玲的关系,结论认为他们两人都有严重的宗派主义情绪,损害
      了党的团结。错误是严重的,但还没有发展到“反党小集团”的程度,不应作“反
      党小集团”论。
      
          这样的结论经陆定一审阅同意,陈企霞却根本不接受,而要求“彻底平反”。
      
          关于丁玲,中宣部组成了张际春为组长,周扬、刘白羽、李之琏和作协党总支
      的一位同志为组员的专门小组,审查丁玲当年被国民党逮捕的历史问题。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早于1940年在延安,中央组织部就做出过审查结论,肯定
      “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和副部
      长李富春都在这个结论上签了字。
      
          因此对于这一次的重新审查,党中央副主席周恩来特别作了这样的指示——
      
          由于周扬同丁玲之间成见很深,在审查时要避免周扬和丁玲的直接接触,以免
      形成对立,不利于弄清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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