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张扬入狱没几天,张春桥发表了《论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的长文,文章中提
      出了“教唆犯”三个字。按照当时的中国特色,青少年犯罪,其后都必有“教唆犯”。
      张扬这次一入狱,公安人员就跑进一家医院,对张扬的身患重症衰弱不堪的姨母拍
      桌子打板凳,老鹰抓鸡似的把她从病床上抓了起来,卡住她的瘦胳膊,掐住她的一
      只大拇指,往一个笔记本上摁手印,并被打成“教唆犯”。
      
          与此同时,张扬在长沙的姨母和北京的舅父,也都被打成了“教唆犯”。全国
      各地,凡是阅读、传抄过这部作品手抄本的人,也几乎都被公安机关传讯、搜查过,
      有的还遭到了拘留。湖南省公安局的人,还跑到汨罗县乡下,用“开除公职”、
      “开批斗会”、“管制戴帽”等手段相要挟,逼迫张扬的一位当教师的朋友捏造伪
      证。他们又去张扬插队的地方组织“声讨会”,挨家挨户搜去社员们的印章,以
      “广大贫下中农”的名义炮制了一份《控诉书》,“一致要求”判处张扬死刑。
      
          这使得一些好心的知情人觉得,在那年月只要“四人帮”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说你一声“反动”,你不死也得脱层皮。
      
          为了使这个“反动分子”死得心服口服,省公安厅求得省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
      向“顽固分子”张扬打了两场“人民战争”。这“人民战争”的突击队,是搬自湖
      南省师范学院中文系的教师和“工农兵学员”。公安局的人给张扬戴上手铐,推上
      吉普车,押赴长沙闹市区的省公安局招待所的一间大会议室;突击队的男女老少几
      十人即刻围了上去大叫大骂,还有的人威胁恐吓、拐弯抹角地搞诱供。
      
          1976年3 月24日,正当“四人帮”猛烈“反击右倾翻案风”之际,中共湖南省
      委才批准省公安厅,将已“拘留”了一年两个月又十七天的张扬予以逮捕。同年6 
      月18日,天安门广场“四五运动”被疯狂镇压后的两个月零十三天,省公安厅对张
      扬的预审终结,并开始制作《起诉书》。
      
          这份以长沙市公安局名义起诉的《起诉书》,历数了“被告人”张扬的“罪恶”。
      它说:
      
          ……特别是1973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刘少奇、林彪两
      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已被彻底摧垮,他们的“叛徒哲学”、“天才论”等反动谬论都
      被批倒批臭了,张扬出于其反动阶级的本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又写出反动小说《
      归来》第六稿,变本加厉地、非常露骨地鼓吹“叛徒哲学”和“天才论”。文字越
      写越冗长,内容越写越反动。这本反动小说的要害是要资本主义“归来”,为反革
      命复辟制造舆论。这本黑书从头到尾贯穿着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反对马克思主
      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竭力鼓吹“叛徒哲学”、
      “天才论”,为刘少奇、林彪翻案,反对文化大革命;捧出地主、资产阶级和一切
      牛鬼蛇神的亡灵,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搞和平演变,为刘少奇、周扬文艺黑线招魂;
      美化资本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宣扬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毒害青少年,同无产阶级争夺接班人。这样毒汁四溅的黑书,被告张扬却得意忘形
      地说:“我把书名改为《归来》,既切题又含蓄,不仅人归来了,而且他归来了”。
      从这本黑书描写的主人公和主要人物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归来”的都是叛徒、特
      务、反动军阀、洋奴买办、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地主资产阶级的少爷小姐,张扬书
      写反动小说《归来》的反革命动机、目的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对于《归来》突出了周总理的光辉形象,《起诉书》认为那是“打着红旗反红
      旗”;至于张扬说了一句张春桥是叛徒,《起诉书》则说这是“攻击中央首长张春
      桥同志”,“矛头甚至直指无产阶级司令部”……
      
          除这些“主罪”外,《起诉书》还给张扬横加了许多“罪恶”,称他为“不可
      救药的反革命死硬派”,要求给予“严惩”。
      
          对“不可救药”者的“严惩”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1976年7 月28日,省法院不能不收下省公安厅送达的这份《起诉书》,及其附
      来的一大摞案卷,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李海初研读了《起诉书》,又认真阅读研
      究了《归来》的各种“版本”的手抄本,然后才认真研究了预审阶段的全部案卷。
      这位已达知天命之年的老法官得出的结论,与《起诉书》截然相反,认为这是一本
      好书。如果经他的手,判处这本书的作者以死刑,那么晚年回首平生,他会感到自
      己做了一件泯灭天良的事,是犯了滔天罪!但他其时只能默默地思绪万千而守口如
      瓶。他只能先把这个案子压了下来,实行当时惟一能够采取的妥善策略——“拖”!
      
          当年9 月9 日,毛泽东去世,“四人帮”却加紧了他们的“既定”图谋的活动。
      9月22 日,对张扬来说,已销声匿迹了十一个月的省公安厅的那位主要预审人员,
      突然又出现在张扬的面前。他对张扬说:“你就是一个字也不说,我们也要把你这
      个案子办到底的!”他反复教训张扬必须端正态度,要“只争朝夕”。
      
      
      
          1976年10月6 日,“四人帮”被粉碎了。按说,反革命文痞姚文元让办的这桩
      荒唐的案子,理应就此客客气气地了结才是。老法官李海初去向公安局预审处的一
      位老上司试探着说:“看来,《归来》这案子不好办咧!”这位担任预审处长的老
      上司板着脸说:“怎么不好办?你不办,把案卷退给我们,我们交给浏阳县法院去
      办!”李海初一听,心想:那还不如放在自己手里“拖”下去保险哩!
      
          “拖”到1977年8 月8 日,李海初认为根据形势的大变,某些人原来“内定”
      的要张扬的脑袋是不可能的了,可以把案子拿出来按法定手续公开研究研究了。8 
      月10日,省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研究;12月7 日,刑事审判庭向法院党组作了汇
      报;第二年7 月4 日,省委政法领导小组也作了研究。这先后三个不同层次的研究,
      出现过如下一些说法:
      
          1977年8 月10日,省法院刑庭研究时的说法:
      
          ——《起诉书》内容涉及张春桥,应让公安局重新改判。
      
          ——我看过了一审,判刑超不过十年。
      
          ——不要急于处理,建议都看看小说再说。
      
          ——他这个小说,算个什么东西?是散布黄色的,还是攻击?
      
          ——还看不出是攻击,只能看出是吹捧资产阶级的爱情至上。
      
          ——这个案子要杀,是不是因为这个案子到了姚文元那里?
      
          ——十年徒刑算了!我听了半天,也没听出什么来!
      
          ——主罪是写小说。还需要不需要宣传部门鉴定个正式意见?
      
          ——公安局原来劲头很大:要杀!我现在的意见,是不是请院长向他们讲一讲
      :再关一段再说,不要急于判,判了被动。
      
          ——姚文元下批示,也不一定是要杀他。现在我们要向领导小组汇报,能判几
      年就判几年,投入劳动改造算了!
      
          1977年12月7 日,省法院党组听取了刑庭汇报后的研究:
      
          ——对于反动文人如何判,这是一个新问题。捕时,经过了省委,这非同小可。
      看来过去没判,搞对了!要权衡得失,对科技人员的政策,也要考虑。要根据形势,
      来处理这个案子。
      
          ——这个案子涉及广,复杂,多商量一下有好处。把情况整理一下,向省政法
      小组汇报再定。
      
          1978年7 月4 日,全国广泛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已近两个月。省政
      法领导小组听取了汇报后的研究结果是:把《归来》鉴定一下,请文联提一提意见。
      
          将这部作品送请省文联鉴定,是李海初老法官首先提出的建议。他的本意是,
      借助文联的权威意见,抵消当年以省师范学院中文系为突击队的那场“人民战争”。
      其时主持湖南文联的,是著名作家康濯。他和文联的许多同志认真审读了这部手稿,
      向法院写了正式书面意见。这书面意见是:
      
          ——《归来》是好书、不是毒草。主题是好的,爱国的,健康的……只要给作
      者提供一定的条件,这部小说未必不会成功……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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