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与地方志
      
          茆贵鸣
      
          编纂地方志是中国独特的历史传统,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贵财富。建国
      以后,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中央领导同志非常重视地方志工作。
      
          五十年代,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董必武等倡导编纂地方志。至六
      十年代初,全国曾有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的五百三十个县进行了县志、革命斗争史
      的编写工作,有二百五十个县编写出新县志、革命斗争史初稿,然而,由于后来的
      “文革”浩劫,地方志编纂被迫中断。
      
          1980  年4 月,乔木同志在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上响亮地提出:“地方志的编
      纂也是迫切需要的工作。”“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
      此后又不断关心、直接指导着新方志编纂工作及其理论研究工作。
      
          1986  年12  月24  日,他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就新方志
      的体裁和科学性问题,志书的份量问题,市志和市属县的县志问题,出书的速度及
      出版发行等问题发表讲话。他认为”地方志是严肃的、科学的资料书”,因此,
      “地方志的编纂者要逐步地提高地方志的科学水平”,“至少要求整部地方志从头
      到尾都力求严谨,要保持一种科学的、客观的态度”。
      
          他严肃地指出,“现在有的地方志,还不必去看它的本文,就使人感到一种强
      烈的宣传色彩。打开这本书后,首先出现的不是序言,也不是目录,首先是大批的
      题词,以及大批选得不适当的照片。我觉得像这样一种格式就不合乎地方志的规范。
      ……这种风气损害了地方志的科学性,这是应当避免的。”他指出,市志与市属县
      的县志编纂,工作上要衔接好,体例上要协调好,要减少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
      浪费,同时还要避免相互发生重复、矛盾。在志书的分量上,“应做到详细,同时
      应做到简略。……要像打电报、编辞书那样地精炼,要惜墨如金……不能分量太大,
      分量太大引起种种不便”;在出书的速度上,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比方人口很少,
      居民点很少,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县,现在就不可能考虑编县志,……所以不能
      一概而论。……
      
          就在可以编县志的地方,也不能把修志工作看得过分轻易。与其出一部很不得
      体的县志,不如暂时出一部油印或铅印的资料,作为一种稿本而不出版要更好一些”,
      “我不希望在我们这一代编出来的县志和其他志书有某一些很不适当、很不够格的
      东西混杂里边。我希望我们这一代出版的地方志都是比较够格的,这也是符合我们
      的时代、我们国家的要求的”;在出版发行方面,“如果志书的质量等条件都具备,
      当然应当公开出版”,如果出版发行有困难,“决不能指望国家财政的补贴,而只
      能要求自己精打细算,作好安排,要分期分批地逐步出版。”乔木同志的这些讲话,
      不仅直接指导着当前的新方志编纂实践,而且也为我国社会主义新方志学的创建作
      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1990  年1 月,乔木同志在上海听取修志工作者汇报时,又再次强调新方志的
      质量问题。他指出,新方志“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体裁、繁简要大体一致,不能
      过分悬殊。没有统一的标准,就会显得杂乱无章,造成总纂上的困难”,“志书作
      为一部工具书,索引是不可少的,它为读者检索提供了方便”,“……希望努力提
      高质量,严格要求,力争达到高水平”。处处显示了对地方志的热情关怀和真知的
      见,尤其是关于新方志设置“索引”的见解,更是体现了他一贯的治学严谨、对读
      者负责的精神。
      
          乔木同志于1933  年9 月离开家乡盐城后,虽然由于要务在身,工作繁忙,一
      直未能有机会返回故土,然而,却经常关心家乡的文化教育事业,先后为盐城市第
      一小学、盐城市郊区张本小学六一图书馆等题写校名、馆名,还特地从家中挑出一
      批适合青少年儿童阅读的图书,委托盐城驻京办事处的同志转赠家乡他的母校——
      张本小学。他还关心家乡的新方志编纂工作,耐心听取汇报,详细了解情况,及时
      指点迷津,认真审阅志稿,反复修改稿件,为盐城市新方志的编纂作出了重要的贡
      献。
      
          1980  年,盐城地区(1983  年撤区建市)的盐城、阜宁、东台、大丰等县相
      继成立机构组建班子,开始了新方志的编纂工作,当时,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尚未
      恢复日常工作,修志人员对如何开展工作还无可循依据,全凭“摸石头过河”。乔
      木同志关于新编地方志的“三新”观点的首次提出,无疑似一盏明灯,驱散了编修
      人员工作道路上的迷雾。虽然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碰到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比如,盐城原来是地、县、镇三级机关的所在地,1983  年3 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后,
      原盐城县及所属盐城镇分别改为盐城市郊区和城区,在新方志中,该如何处理和避
      免市和市属县(区)的县(区)志的交叉和重复呢?庆幸的是乔木同志是盐城人,
      他非常敏锐地感觉到这是本届修志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于是,他在全国地方志第一
      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第一点就讲了市志和市属县的县志问题,要求各地
      对这个问题引起重视,妥善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乔木同志了解到盐城已有几个县正在编修新县志,很高兴。
      
          1986  年,《盐城县志》形成了第三稿(未定稿)并开始征求意见。乔木同志
      收阅后,于11  月为该县志题词“继承和发扬盐城人民的光荣革命传统”,并恳切
      地指出,“不要赶速度急于出书,要保证质量,力争达到高水平”。
      
          1987  年,盐城市郊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汇总了各方面的意见,对未定稿进行
      了全面的分析,认真的研究,决定重新设计篇目,全面征集资料,大范围、大幅度
      地调整、补充、完善未定稿,至1991  年12  月,先后三易其稿,终于完成新编《
      盐城县志》第六稿(验收稿)。不久,尚在病中的乔木同志又托胡若木、方铭等带
      来口信,“不要仓促,要保证质量”,“在人物表内,我们姓胡的不要上得过多”。
      
          《盐城市志》的编纂工作于1989  年全面铺开。虽起步较晚,但从一开始就得
      到乔木同志的关心和指导。他先后几次托人嘱咐家乡修志人员,“要把新四军在盐
      城重建军部,刘少奇、陈毅、黄克诚、粟裕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盐城人民
      抗日救亡,盐城成为华中抗日根据地的指挥中心等特色反映出来”。显而易见,他
      对盐城的新方志编纂事业寄予着很高的希望。
      
      
      
          1990  年12  月我们一行四人于18  日下午应邀来到了他家。当时,秘书安排
      我们的时间只有十分钟,但最后,乔木同志竟与我们交谈了一个多小时。
      
          他不仅耐心听取家乡史志工作的情况汇报,详细询问编纂工作的具体细节,充
      分肯定我们对各分志承编单位“跟踪指导”的做法,是保证志稿质量的好方法;还
      认真为我们回忆了三十年代初他在盐城从事地下党活动,创办进步刊物《海霞》和
      《文艺青年》的详细经过,告诫我们,史志工作者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光荣的
      使命感,要尊重历史,着眼未来,要求我们要“发扬长久革命传统,争取今后更大
      光荣”。他还亲笔为我们正在筹备创办的盐城革命历史陈列馆(后改为盐城党史陈
      列馆)和盐城史志杂志题写馆名、刊名,交谈远远超过了秘书为我们规定的时间。
      他的平易近人和谦虚大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如此,乔木同志还力我们认真审阅志稿,反复修改稿件。笔者曾承担志书
      中相当一部分人物传记的编写任务,稿件形成后,感到著名爱国民主人士胡启东的
      传记难以定稿。胡启东是乔木同志的父亲,建国以后,随乔木同志进京定居,1957 
      年在京病逝。我们虽掌握了不少资料,但很难把握。
      
          1990  年12  月26  日,我以地方志办公室的名义给他写信,请赴京开会的市
      委副书记黄淑萍同志转交,随信带上了包括他父亲胡启东先生在内的部分传记稿,
      请他一并审阅修改。
      
          乔木同志对胡启东先生的传记稿前后共有五次修改,其第二、三次修改是分别
      以蓝色圆珠笔和铅笔在第一次修改稿的复印件(原件已寄还我们)上进行的;第四
      次修改则伴随于他亲自誊清全文的过程之中;第五次修改是在他誊清之后。誊清之
      前,他还在修改稿第一页题目《胡启东(1885—1957)》的上方,用蓝色圆珠笔写
      有这样两句话:
      
          原稿与事实有许多重大出入,不得不如以修改,发表时请务必按修改稿,全文
      另行誊清,请注意。
      
          胡乔木
      
          1991、1 、28
      
          经乔木同志前后五次修改后的这篇人物传稿,较原稿删去较长篇幅的有三处约
      三百余字;调整篇幅较大的有两处约二百余字;核出事实有重大出入的三处;校正
      引文(含句读、标点)有误的二十余处;修改叙述不严密的四处(其中还有两处加
      了批注),如在改“(特务向他亮出匕首,)幸被察觉,经同乡人掩护方才脱身”
      为“但他不为所动,绝裾而去”后,加批“既已‘亮出匕首’,谈何‘幸被察觉’”
      ;在“他奋不顾身,冒雨赤脚划船过河,将对岸张姓木排撑出贴在堤口上,避免了
      决堤的危险”这句中,他改“冒雨赤脚划船过河”为“冒雨乘船过河”,改“将对
      岸张姓木排撑出”为“商请河南对岸张姓允将木排撑至北岸”,并在右侧加批“此
      事似非一人可为”:删去可有可无词名十多处;补充资料五处约四百余字。
      
          胡乔木同志作为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事业的倡导者、引路人,对新方志事业所
      作出的贡献,将永垂史册!作为后来人,我们将永远铭记他的谆谆教诲,为进一步
      推动社会主义新方志事业竭尽全力。
      
          (原载《陕西史志》1994  年第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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