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风暴(2)
      
          8 名被告聘请的律师有15人,他们是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的张政雄、江鹏坚、
      谢长廷、苏贞昌、郑胜助、张俊雄、张火源、陈水扁、吕传胜、高瑞铮、郑冠礼,
      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律系的郭吉仁、李胜雄,毕业于政治大学法律系的尤清、郑庆隆,
      他们都是“充满正义感的一时俊彦”。3 月18日上午9 时零3 分,为全岛和国际社
      会所关心的军法大审终于开场。几乎审判长和律师每场必争,每争必吵,每吵必僵。
      
          公开审讯一共进行了9 天。4 月18日军事法庭举行公开宣判,以“意图以非法
      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的罪名,判处施明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施明
      德成为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判处黄信介14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判处姚嘉
      文、张俊宏、林义雄、林弘宣、吕秀莲、陈菊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10年。被告
      不服,提出“原判决主文与理由严重矛盾;原判决认定事实,无中生有;原判决引
      用供词,断章取义;数十项证据声请,无一调查;被告自白均出不当方式、违法取
      供;所谓夺权计划,人证两缺,不足采信;原判决以被告演讲办杂志,推断叛乱”
      等“十大理由”要求取消原判,由军事法庭移交司法部门复审。上诉“国防部高等
      复判庭”被驳回,维持原判。
      
          5 月21日至26日,台湾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周平德、杨青矗、王拓等33名嫌犯,
      周平德、杨青矗、王拓被判处6 年徒刑,还有26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他们不
      服,上诉后略有调整。“高雄事件”的审判至此基本结束。
      
          与军法大审同期,台湾又发生两起与之有关、震惊台湾的事件,也对台湾政治
      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林义雄灭门血案”。1980年2 月28日,被列为“高雄事件”要犯的林义雄家
      里,发生惨案,59岁的老母、孪生女林亮均和林亭均被杀,8 岁的大女儿林奂均被
      砍成重伤,林义雄的夫人方素敏正巧到监狱联系事务而逃过劫难。血案发生后,台
      湾当局同意林义雄出狱料理丧事,不久又收监服刑。警方当时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
      要及时破案,也有计划,也有行动,也有文宣,可就是没有破案。“林家血案”使
      得因“高雄事件”后弥漫全岛的恐怖气氛达到顶点。这一残忍的、血淋淋的惨案,
      使得一些党外被捕人士的家属,开始与当局合作,接受当局的安排,听任当局的摆
      布,甚至失去斗志。同样,“林家血案”,一方面加重了台湾政治恐怖的气氛;另
      一方面,则升高了人们对被军法审判的“高雄事件”当事人的同情。
      
      
      
          “高俊明案”。逃亡25天的施明德被捕后,帮助他逃亡的许晴富等9 人很快被
      捉拿归案。4 月24日,台湾“基督教长老会”高俊明也被逮捕。台湾“基督教长老
      会”在台湾已存在100 多年,有960 多个分会和16万名教徒,是当地历史最悠久、
      教徒也最多的基督教组织。高俊明是一个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人物,早在70年代初
      兴起的当代台湾的第一次民主化高潮中,在他主持下,“长老会”就发表了《台湾
      基督教长老教会对国是的声明与建议》,第一次在岛内公开提出了“台独”的主张,
      一再叫嚣“台湾的将来应由台湾1700万住民决定”。此次,高俊明既是藏匿施明德
      的主犯,又是公开宣扬“台独”的分裂分子,台湾当局顶住宗教界和西方的压力,
      判处高俊明7 年徒刑。同案犯许晴富被判刑7 年,林文珍被判刑5 年,余下的7 人
      各被判刑2 年。
      
          “高雄事件”在当代台湾历史上留下了很深的痕迹,而与之同时的“林义雄灭
      门血案”、“高俊明案”又对“高雄事件”的审判和定刑产生过直接的影响,对岛
      内的政治也产生了一些作用。“高雄事件”的发生,只是朝野双方长期斗争的继续,
      更是范围更广阔、性质更严重、程度更激烈的下一轮斗争的序幕。“高雄事件”在
      台湾政治发展史和社会变化过程中,具有某种“界碑的作用”,正是在这个事件的
      冲击下,台湾进入了一个新的政治发展阶段。即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党外势力,都开
      始调整各自的政治路线和斗争策略,在结束过去的论争方式的同时,开始新一轮的
      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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