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受成
      
          2003年7 月
      
          杨受成
      
          ●香港英皇集团主席
      
          ●乐坛买奖丑闻
      
          7 月16日,香港廉署出动近300 名警员,展开“舞影”行动。8 时许,香港英
      皇集团主席杨受成被廉署带走,截至中午12点以前,廉署先后邀请28名人士“喝咖
      啡”。这28人均为时下香港娱乐圈风云人物。
      
          英皇娱乐近年旗下所包装歌手几乎个个大红大紫——谢霆锋、陈奕迅、陈冠希、
      容祖儿、Twins 均在短期内迅速成腕,英皇旗下30个签约歌手在2002年度拿到的奖
      项达到100 个,正是这令人咋舌的100 个奖项惊动了廉政公署。
      
          在香港,唱片公司捧红旗下新人的交易已持续多年,贿赂的手法包括代交税款、
      提供家居装修费和修理汽车费、在名店购买衣物等,但很少以现金行贿。由于隐蔽,
      廉政公署的取证相对较难。
      
          其实,类似这种花钱上排行榜的例子在内地并不少见,但多属于行业不正之风。
      香港廉政公署何以会给娱乐界人士扣上贪污的帽子? 在内地的司法解释中,贪污罪
      的主体资格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这次香港廉正公署调查的22人中,有广播公司的高
      级行政人员、娱乐业主席、副总裁、董事、职员、歌手,好像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
      政府公职人员。
      
          然而,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香港三大电视台及三大电台均属公共机构,
      其雇员同属公职人员,所受监管远比私人机构严格,倘任何人向他们提供任何利益
      以助歌手争取奖项,即等同贿赂公职人员。
      
          反观2002年的龚建平黑哨案,从发生到2003年1 月29日一审判决差不多历时一
      年时间,实在是因为法律上有太多的盲点,其间还多次引起法律界的纷争,很多专
      家认为龚建平没有受贿罪的主体资格,因为作为裁判他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些
      专家认为最多只能勉强以商业罪案来定论。
      
          电视台和电台属公共部门,报刊记者算不算? 
      
          2003年2 月1 日,电影《2046》拍摄期间,壹传媒旗下《忽然1 周》杂志记者
      梁崇基潜入片场,向片场保安员谢辉要求入内拍摄,拍摄后给谢100 元“茶钱”报
      酬。2 月5 日梁再次要求多拍几张,谢又答应,梁事后又给谢200 元报酬。同日,
      梁交一部数码相机给谢,要求谢在片场代拍该片的戏服和演出场景,声言会给谢500
      元报酬。3 月14日出版的第398 期《忽然1 周》,刊登了8 张《2046》片场的照片,
      标题是《梁朝伟张曼玉偷情房曝光》,场景虽没有演员,但文中详细分析场景的摆
      设,房间内的黑胶唱片、化妆桌、装饰及怀旧留声机等。
      
          5 月26日,香港廉政公署人员搜查了《忽然1 周》办事处,并将梁崇基拘捕,
      涉嫌受贿的谢辉也受到拘捕。8 月25日,梁崇基被判入狱3 个月。
      
          在内地,类似的案件会以侵犯名誉权问罪,而不大会以“钱”涉案。教师是不
      是公职人员? 在政府系列中,曾标明吃皇粮的人有3300万,除公务员800 万外,其
      余便是医务人员和教师。但同样吃皇粮的教师犯了事,却不会以公职人员身份严查
      之,而是按一般的刑事责任惩处。
      
          2003年4 月12日,重庆市渝中区初三女生丁某因上学迟到,被班主任汪宗惠叫
      到办公室批评教育,当着同学的面侮辱丁某:“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
      台都没有资格。”当天中午,丁某留下遗书,从学校教学楼8 楼跳下,经抢救无效
      死亡。事后,丁父母向法院起诉。8 月,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一审以侮辱罪判处汪宗
      惠有期徒刑1 年,缓刑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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