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我要讨回做人的尊严(6)
      
          他带上我,妇联的好几个人也陪着,我们一起到了医院。走之前,她们把我身
      上的衣服都换了,给我戴上了墨镜。那天,正好有个法医在,律师问他这种情况属
      于什么伤。法医当时就说,是重伤。他们说明天去公安局鉴定。我说:“不行。要
      尽快办。人家(指她丈夫)认识的人多,要是透露了风声,又办不了了。今天下午
      就去。”下午,在医院设的法医鉴定所里,法院的一个法医、公安局的一个法医给
      我作了鉴定。公安局的说是重伤,法院的人加了一句,说这是两口子打架。但他签
      的也是重伤。
      
          9 月2 日法医鉴定下来,3 日,妇联的两个人带着我去县公安局报了案。公安
      局接待我们的人说这是两口子打架嘛。妇联的人说:“你不知道这两口子打架打到
      什么程度了,人家是省里指派下来的,鉴定书都有了。”他们又让妇联给写了个什
      么东西,就收下了。
      
          第二天,他们开始逮人(指她丈夫),直到8 号才把他逮住。公安局挺认真的。
      他不是在牲口市场上卖牲口嘛,他们就在那里搁上人,叫“蹲坑”,在我们家周围
      也搁着人。后来有人说他回到我们老家那边去了。我怕人家跑了,就把那边的电话
      查着,打电话给他表妹。果真他在那里。他在电话里说:“你回来吧。”我一听到
      他的声音,搁下电话,就给刑警队打电话。我是早上七八点告诉他们的。他们10点
      多就把他逮回来了。
      
          一把他逮起来,我儿子、他们家的人都知道了。他叫儿子快求我。儿子到县妇
      联找我时,正好市妇联赵部长带记者来采访。儿子就哭着说:“妈,你放了他吧。
      你们只要离婚就行,不要逮他了。”儿子跪在那里,哭得不行。我老母亲也劝我,
      什么人都劝我,我就是不行。要是我父亲活着,什么都好说。我知道,不能让他再
      往下害人了。他现在害的人就够多的了,把儿子、闺女害得够深的了。我要是早知
      道法律上能告他,能说理,也不会把儿子、闺女害到这个程度,把父亲害到那个程
      度。你们说是吧。
      
          和我再好的人都劝不了。我心里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妇联当时也挺可怜我的,
      逮住他好几天了,妇联和公安局商量,才让我出去。他们和公安局( 的人) 说:
      “如果我们的人出去,他们家的人威胁,怎么办?”公安局( 的人) 说:“我们和
      他们家人说了,谁威胁,谁犯法!”我从妇联出去后,回到了我家,照顾两个孩子。
      
          依法讨回做人的尊严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有的人把这个事看得重,有的看得轻。
      
          就拿妇联来说吧:省妇联于部长,还有吴部长,她们是那么的认真。她们是妇
      联权益部的,是男人的性格,像个汉子;县妇联武主席也特认真。工作上,她是我
      们妇联的主席,实际上她就跟我的一个亲姐妹一样。她有时候吧,一进门就问我吃
      过了吗?饿不饿?冷不冷?我心里暖烘烘的。并不是说问你几句就好,不问就不好,
      我是说她心里总的来讲惦记着这事。去年过年的时候,她给我了100 块钱,说:
      “我们也没有太多的,帮不了你多少,今天给你100 块钱,买一点什么东西。”当
      时我不愿意要,我知道她们也没有多富,后来一想这是她的一点心意,我就收下了。
      
          到了我们刑警队,那几个人开始逮他,有两个后生一个姓李,一个姓张,他们
      是很认真的。我们报案的时候,他们当时就好像挺动怒的啊,听了觉得挺气愤,给
      他带上手铐那会儿挺气的。
      
          到了检察院的时候,有两个女的,她们很认真。第一,对工作很认真;第二,
      好像她们也是女的,接受这个案子心里好像有一点不平衡。去查我案子的时候,调
      查取那个证据,那个姓余的女的,当时骑车子把裤子都戳破了,戳了这么大一个窟
      窿。她推着车子到我家,对我说:“哎呀终于找到你了,你想不想请个律师?”我
      说:“我和妇联商量商量。”她说:“如果不请律师,我们就是代理人。”后来,
      她才告诉我,裤子戳了那么一个窟窿,肉也呲破了。我反正多会儿心里也惦记她。
      
          到了法院的时候,接收案子的法院院长是很重视的。他说:“没事,我们会给
      你一个公道的答复。”起诉,不是要缴起诉费嘛,院长给我签了字,免费。有时,
      他就说交50块钱。一般我最多就是交50块钱,没有多过。接下去我就是找他,他一
      直在催。因为,我那会儿回去的时候,眼睛、手都肿着。有一天眼睛肿得都看不见
      什么了。我就说:“你们快点啊。”因为逮着他就有办法,反正我有腿能走,有话
      我能说,不过我的身体不太好。我怕那会儿我坚持不过去了。我说:“我怕我的身
      体坚持不过去,快点给我一个明白吧。”
      
      
      
          那会儿是办他伤害罪,我还起诉他虐待罪呢。办案的法官非得叫我回家取证。
      我取证?我不识字,再说我觉得我取证不合适。后来没有办法了,妇联吴主席和我
      一起去取证。那几个证人证言都是妇联帮我写的,取回证来,法院又让我取证。我
      烦了,说:“我给你取不回来!”赶到检察院取证的时候,县里人比农村好像素质
      高一点,他们实事求是地说。
      
          他是1999年9 月8 号被逮到的,案子从公安局到检察院有20多天。两个月后,
      法院开庭给他判的伤害罪。一开始,定在10月26号开庭。10月26号是我心里很难过
      的一天,那天我被打整一年。一到那天,我心里就又想起来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
      么偏偏选这个时间。他们手里有那些证据,肯定知道这一天是我挨打的纪念日。后
      来我还是去了。想不到,改庭了。说是上午8 点开庭,我们8 点就去了,省电视台
      “大众话题”节目那边报道过我的事情,他们也说过要去。但是,26号改庭,通知
      记者了,没有告诉我们。那天人去的还不少呢,在法院站了半院子。赶我们去了,
      庭长说,改到下个礼拜。
      
          第二个礼拜开庭,我去了,在省城的小弟弟也回来参加。妇联给我找了律师,
      人家(我丈夫)也请了律师。开庭的时候,他的律师说不是故意伤害,是过失。我
      说:“你家有这么过失的没有?咱打个比方,你们家有这回事,你怎么办呀?”我
      说:“拿良心衡量这个事,我也不愿意把他放在牢里,但我们这样继续下去,不但
      害了我们两个人,害的人多了啊!”我就这么和他说的。后来,他们老说是过失,
      好像过失就没事了。我说:“判得轻我也不怕,只要你给我结果就行;给了我结果,
      不服我还告!”在还没给他判刑的时候,妇联怕判不下来,每天都给省妇联打电话,
      讨论这事怎么办。吴部长、于部长她们请的律师和我一同到省电视台“大众话题”
      栏目做节目,给他曝光。律师、记者在“大众话题”讨论说应该判几年,说跟(在)
      法律上查,故意伤害罪应该判7 年,虐待罪是2 年,结合起来是9 年的刑。
      
          告他虐待罪,是妇联帮我写的诉状。检察院把伤害罪的公诉状移送到法院的第
      二天,我就把状子递给法院了。开始,人家不受理,说:“伤害罪你已经告了。伤
      害就包括虐待了。”我说:“不对。反正你要给我公道。我要一直告到公道为止。”
      在“大众话题”律师和记者讨论过,认为他也构成虐待罪。他们说一个人在家里不
      自由,就归为虐待。我那会儿,是想吃不让吃,有脚不能走。他把家里的肉放起来,
      还在面里插上棍,不让我随便吃;不让我上娘家去。这些能不归为虐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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